正文 第19章 現金流量表——反映企業現金的流量(1)(1 / 3)

賺了錢如果收不到錢是令每個經理寢食難安的事情。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經理對現金流量表的關注程度應該絲毫不亞於利潤表,關注好了現金流量表,也就是關注了企業的生存能力和對潛在機會的把握能力。

第一(節)看懂現金流量表需要的基本功

想要看懂現金流量表,經理們必須要練好以下幾項基本功。

現金流量表的基礎知識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現金流轉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企業現金充裕,就可以及時購入必要的材料物資和固定資產、及時支付工資、償還債務、支付股利和利息;反之,輕則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重則危及企業的生存。現金管理已經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方麵,受到企業管理人員、投資者、債權人以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關注。企業通過編製的現金流量表有助於評價企業支付能力、償債能力和周轉能力,有助於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有助於分析企業收益質量及影響現金淨流量的因素。掌握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可以從現金流量的角度了解淨利潤的質量,為分析和判斷企業的財務前景提供信息。

1.現金流量表的定義

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

現金流量是指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用現金購買短期到期的國庫券等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不屬於現金流量。

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能隨時用於支取的存款不屬於現金。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現金等價物通常包括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權益性投資變現的金額通常不確定,因而不屬於現金等價物。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現金等價物的範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提及現金時,除非同時提及現金等價物,均包括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2.現金流量表準則的適用範圍

合並現金流量表的編製和列報,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3.現金流量表準則的修訂背景

《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於1998年3月20日頒布,並於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財政部又於2001年1月18日進行了修訂。它的頒布、實施,對於進一步規範企業現金流量表的編製方法及其應提供的信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推動我國證券市場乃至整個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根據會計實務工作中的執行情況和經濟環境的變化,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本著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原則,為了規範現金流量表的編製和列報,財政部於2006年2月對原現金流量表準則再次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現金流量表準則稱為《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下稱新準則或本準則),並於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4.現金流量表準則的主要內容框架

5.新、舊會計準則差異比較

新現金流量表準則與舊準則相比,主要變化有:

(1)關於定義。新準則取消了“現金流量指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定義。增加了現金流量表的定義,新準則規定,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

(2)關於適用範圍。新準則第三條規定,合並現金流量表的編製和列報,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明確了與其他準則的分工,即新準則隻規範個別現金流量表的編製和列報;舊準則沒有這方麵的規定。

(3)新準則增加了單獨列示的項目。新準則第十三條規定,在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單獨列示“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淨額”、“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舊準則沒有單獨列示。新準則的規定,有利於增強企業投資活動的透明度,有利於報表使用者全麵了解企業的投資情況。

(4)新準則簡化了金融企業現金流量項目的列報。

(1)新準則。新準則第十一條規定,金融企業可以根據行業特點和現金流量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現金流量項目的類別。因而,隻是給出了金融企業現金流量列報的格式。

(2)舊準則。舊準則第十七、十八、十九條,對金融(包括保險)企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內容作了較詳細的規定。

(5)將淨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中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調整項目。

(1)新準則體係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合並、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麵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計量與原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部分采用間接法將淨利潤調整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應將公允價值產生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的部分作為調整項目單獨列示。舊準則沒有列示這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