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章 非奸即盜(1 / 2)

陸雨晴走了一個禮拜之後,聞迅的護照終於算是辦好了。他因為要去日本的角川書店總社見見漫畫家的候選人,所以不得不辦護照。要辦理護照要在他聞迅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一般按照理論來說,派出所會在2個月內辦理妥當。

這次算聞迅人品不錯,居然三個禮拜就辦了下來。拿到了護照之後,聞迅又拿上了角川書店寄來的邀請函,就準備去渝慶的日本領事館辦理簽證。第一次去,聞迅就隻是領了個號碼,要等號碼排到他了,他才能去跟簽證官麵試。

見簽證官的麵試聞迅很容易就通過了,他這次等於是公務出國,是受到角川書店邀請的,跟一般的自由行之類的不一樣。加之簽證官一直在渝慶,也聽說過聞迅的事跡,一看到是聞迅本人來辦簽證,也就很爽款的蓋了章。

等簽證辦好了,又訂好了機票之後,聞迅就回了家開始收拾東西起來。聞迅的老媽、妹妹看到聞迅開始收拾東西,也就過來幫著一起收拾。收拾了沒幾件衣服,聞迅的老媽歎了口氣。

聞迅有點詫異的扭頭一看,隻發現老媽的眼角有點濕潤。“怎麼了?屋裏風大,沙子進了眼睛了?”他一本正經的問出了這麼搞笑的話。

“你這孩子……”聞迅的老媽這次並沒有被聞迅逗笑。她歎了口氣滿眼不舍的看向聞迅,叮囑道:“現在要出國了,你也是大人了,要會自己照顧自己,知道不?別老忙著做事兒,該吃飯的時候就吃飯,晚上睡覺被子多蓋一點。到了那邊以後給家裏打個電話……”

以前聞迅聽到這種叮囑一直會覺得很嘮叨,但是今天他聽到了這樣的話,不知道怎麼卻感覺到溫暖起來。世界上,除了生他養他的父母,還有誰會把自己當成唯一的支柱如此放在心上?

不過還沒等聞迅回答,就聽得老媽繼續叮囑道:“到了小日本呢,也別老是見到日本人就眼紅,不要打人,知道嘛?要給咱家,咱中國爭氣,知道嘛?不能隨地吐痰,知道嘛?要給讚中國人爭氣,給讚老聞家爭氣,知道嘛?”

聽著老媽前麵幾句話,聞迅到是快笑起來了。他要是那麼恨日本人,要是衝動到一見日本人就動拳頭,那是萬不能跟角川書店合作的。但是聽到了老媽後麵的幾句話,他卻慢慢的認真了起來。

也許聞迅這輩的人,不會太多的考慮要爭氣,要爭光,不能給國家丟臉之類的事情,也許這是上一輩人會考慮的事情。但是聽到了這裏,聞迅也感覺到了肩上的責任感——他覺得自己好像得在日本人心裏留一點“好印象”。

按照錢鍾書先生的《圍城》裏的說法,當初方鴻漸在歐洲遊學的時候,快畢業了卻得不到學位。為了對家人和老丈人有個交代,他就找到了一個在美國討生活的愛爾蘭人,說要從他那裏買文憑,還說有幾十個同學在看他買好的結果如何。

這封信把愛爾蘭人激動的打印了幾十張克萊登大學的文憑,寄了一張填好的給了方鴻漸之後,結果隻收到了10美元的零鈔。方鴻漸還在信裏說一看就知道這文憑是假的,估念這愛爾蘭人是初犯,也就不追究他刑事責任了。而且他方鴻漸還是發揚風格,寄的10美元是給愛爾蘭人做改邪歸正之用。

這信要把那愛爾蘭人氣瘋了,他喝醉之後滿大街的找中國人想要拚命。據說這是中國外交史上的第一次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