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根據英國殖民地銀行條例,海外殖民地銀行隻能發行單位在1磅以上的大額鈔票。這項規定,是從所謂保護持有人的原則出發的。因為小額鈔票的持有者,多為下層民眾,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這種小額鈔票的發行權,往往由殖民地政府直接掌握。

104當時香港的四大發鈔銀行為:麗如銀行、渣打銀行、有利銀行和彙豐銀行。

105中英《煙台條約》的主要內容:(1)英國得派員至雲南調查,準備商訂雲南和緬甸之間的邊界及通商章程;(2)英國可以派人前往甘肅、青海一帶,或由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3)增開湖北宜昌、安徽蕪湖、浙江溫州、廣東北海(今屬廣西)四處為通商口岸;(4)在通商口岸和內地各省,凡有關英國人生命財產的案件,英國使館有權派員“前往該處觀審”;(5)租界內的外國商品免征厘金;(6)外國商品運往內地,不論中外商人都隻繳納進口稅,全免各項內地稅;(7)清政府在各地張帖有關“滇案”發生、處理的文告,並派欽差大臣前往英國表示“惋惜”。

106傑克遜(1841—1915),被認為是彙豐銀行曆史上最有影響力的銀行家之一。

107左宗棠最後三次平定新疆所需的資金全部借自彙豐銀行。

108《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1)中國承認朝鮮的獨立自主,廢絕中朝宗藩關係。(2)割遼東半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3)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4)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5)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109赫德(1835~1911),中國清末英國侵華代表人物之一,北愛爾蘭人。在中國長期擔任海關總稅務司,其活動涉及中國的軍事、政治、經濟、外交以至文化、教育各個方麵。曾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顧問的身份參與清政府與西方國家之間的各種交涉,直接參與中國舉借外債的活動。1911年9月20日卒於英國,清王朝追授他為太子太保。

110劉詩平,彙豐金融帝國,中國方正出版社,北京,2006,2

111《辛醜條約》的主要內容:(1)賠款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年息4厘,本息共計9,8億兩,以關稅和鹽稅作擔保。(2)將北京東交民巷劃定為使館區,在區內中國人不得居住,各國可派兵駐守。(3)拆除大沽及有礙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外國可在自山海關至北京沿鐵路的12個重要地區駐紮軍隊。(4)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組織。各省官員必須保證外國人的安全,否則立予革職,永不敘用。(5)懲治附合過義和團的官員。(6)設立外務部。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成為清政府與列強交涉的專門機構。

112美國後來因考慮到自身利益,退出了該國際銀行團。

113巫雲仙,略論彙豐銀行在近代中國的幾個發展階段及其啟示,北京聯合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2卷第4期

114杜恂誠,彙豐銀行在舊中國,銀行家,2003(2)

115恒生銀行創於1933年,最初命名為“恒生銀號”,創業之初主要經營黃金貿易、貨幣兌換及彙兌業務,1960年2月,恒生銀號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在被彙豐銀行兼並時,恒生已擁有9家分行,400多銀行員工,是香港最大的華資銀行。因其在1969年編製的“恒生指數”而家喻戶曉。

116楊立國,彙豐集團係列並購案例分析,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論文,2004年5月

117鄭固固,花甲銅獅說彙豐,經濟世界,1996(10)

118郭楚,彙豐集團國際化收購兼並經驗及其啟示,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1999(4)

119劉逖,彙豐銀行的兼並戰略,南方金融,1997(9)

120Samuel Montage,英國商人銀行,1967年被米特蘭銀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