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讓愛從容(三)(1 / 3)

楊曉明每天早晨8點準時到飯店報到,然後馱著振波去進料,回來後,有時我讓他去出摩的,我打算每月給他三百元錢,餘下時間他還能掙些錢,畢竟養活一家人呢。

腸類批發部,我雇用了6個業務推銷員,每天出工開十元錢保底工資,之後每推銷出一根腸,提一毛錢,業績差的,一個月下來能掙四、五佰元,能力強的能掙上七、八佰元錢。當時哈爾濱龍迪產品在本市有代理商已打開了市場,而我的產品主要以“興業”產品為主。有人說:“你雇這麼多業務員推貨,自己能掙著錢嗎?”

我說:“頭半年我不想掙錢,我的產品是後起步這是劣勢,另外,我現在的目標是讓產品占領市場,”我畫了一張城市超市、倉賣的分布圖,我讓每名業務員分片從外圍往裏麵推銷,最後用三個月的時間圍攻市區中心,餘一下三、兩個月是鞏固市場階段。你們認為我的錢都讓推銷員給掙去了,對嗎?目前是這樣,半年的時間,她們在我手拿走能拿多少錢,但長期受益的應當是我,隻要產品質量沒問題,市場打開後,我充其量挑優秀的推銷員留下二個人。到那時,賺錢最多不就是我嗎?”

後來,我的營銷策略確實收到了效果。短短兩個月,全市百分之八十五的市場都被我的產品占領了。我的這種暴風雨般的突擊戰術,令其他腸類批發商感到不解?他這麼做能掙錢嗎?而且產品價格還低於他們同類產品價格!聽到這些我隻是笑一笑。

飯店正值飯口時間,鄰桌的兩夥小青年發生磨擦,由於年輕氣盛互不相識,在這劍拔弩張之際,飯店不僅麵臨被砸,而且還容易出現流血事件。

“爸爸,趕緊報警吧?”兒子宋興磊說,在屋的客人和員工都有些緊張。

“各位,你們先聽我說幾句,然後再打也不遲。如果你們誰先動手,我就出手打你們誰,你們在加格達奇準會打聽到我。86年我用手槍把自己的對象打死了。當時肚子裏還帶個孩子。87年我用軍刺在商業電影院把華宇刺死,將劉剛刺傷,後來判了我死刑。這些事兒你們打聽三十五歲以上的人大概都知道,當時圍打的人二十餘人,我沒有懼怕任何人。別看我今年快四十歲了,我仍是好戰分子,今天,我完全可以報警,但你們都會受到處罰,我也可以選擇讓你們出去打,但考慮你們都是我的客人,我還是勸你們幾句,你們無冤無仇,今天隻是因為一點摩擦便大打出手,為了什麼?為了一個麵子,但你們想過沒有,隻是為了一個麵子,任何一方有死有傷的話,另一方還能像今天這樣坐在酒桌上喝酒嗎?不能。即使不被判死刑,你將要在監獄裏度過若幹年,那你失去的不僅是自由,你付出最慘重的,是要拿出你生命中十年及至二十年時間做代價,不瞞你們說,我當年出事的時候才二十一歲,今年快四十歲了,人生這段好時光,我都丟了,錢可以再掙,可青春是永遠也掙不回來了。說著指向宋興磊,這是我的兒子,今年18歲了,我出事兒的時候,他還沒出生。由於我的判刑,他過早地離開了校門,僅讀了初中,當今的初中生算什麼,一分錢都不值。三年前,他的母親病世了。我可以肯定說如果我在家的話,由我的照顧,他媽即使生病也會康複,而絕不會死掉的。這一切都是年輕氣盛付出的代價。其實,仔細琢磨一下,人在氣頭上容易衝動,就怕話趕話,誰也不服誰,如果這個時候,都冷靜一、兩分鍾,有一方退一步,問題就不會像惡劣方向發展。我的話說完了,各位如果有誰還沒解氣,你就往我身上打,二百多斤怎麼也比你們一百多斤扛揍點,你們都是我的客人,這個過由我受怎麼樣?說著我把腦袋往前伸一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