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有情相伴(三)(1 / 3)

飯店經營了兩個多月,突然一天張偉把電話打到我的腸店:“大哥,飯店這塊要拆遷,拆遷辦讓咱們停業。他們答應給二仟元錢停業費”。我說:“不行,太少了,他們再去,你讓他們來找我,能往後騰一下就騰一下,你多經營一天,不就多掙一天錢嗎?他今天說要拆遷,等全部實施完說不上還需要多少時間呢,到時候咱自己掌握停業火候就行了。”

沒過幾天,拆遷辦的人果然到腸店來找我了,並提出給兩仟元錢停業費。

我說:“你回去轉告你們領導,二仟元錢太少,我投進去2萬多元錢,都是借的,給我二仟元錢不是往絕路上逼我嗎?”

其實,我可以肯定地說,我的自然情況,他們也聽說了。我和他們談一次之後,再也沒有找過我,即便工作人員每天都在挨家挨戶地做工作,但是到我從來不提拆飯店的事,還主動和我打招呼,有兩次趕上中午還在張偉飯店吃的飯。和張偉閑聊時,也經常談論起我的話題,後來得知,他們把我的情況彙報給領導,連主抓城建的副區長都知道,而且把我當成了釘子戶,拆遷辦的領導讓他們先解決其它拆遷戶,把我放到最後解決,但不能過激,畢竟是曾因故意殺人判過死刑的人,一但矛盾激化,容易造成無法換回的後果。

其他的拆牽戶都動差不多了,有的房子已經拆掉了。工作人員又找到了我說:“這件事兒,也不能總挺著,你可以去找領導去交涉。”我一想也到時候了,於是我來到拆遷辦,找到總經理,孫經理說:“你的情況我已經了解了,但我隻有批兩仟元錢的權力,如果你有想法隻能找區領導解決。”

我問:“區裏哪位領導負責任?”

孫經理說:“劉副區長,主抓城建工作。”

我沒有猶豫直接找到了劉副區長,說明了我的情況,判刑十幾年剛回來,借了兩萬元錢開飯店這剛開業幾個月,就要拆遷,說給兩仟元錢停業費,這不是分明往絕路上逼我嗎?

劉副區長考慮了一會兒說:“這個問題,我們不是哪個人就能決定的,需要具體研究一下。但我可以告訴你,對於刑滿釋放人員,生活上有困難,政府機關不會不管。這件事情我幫你解決完後,隻要你以後幹正當營生,有困難還可以找我,你在監獄裏呆了十幾年,挺不容易的,人生能有幾個十幾年,我希望你能在社會上幹出點名堂來。”

“謝謝劉區長,有你這句話,我就感激不盡了,人都想往好處去,怎麼走進監獄的我不想解釋太多,隻要社會給我機會,我會珍惜的。”

後來拆遷公司給我補助了1萬元錢。聽孫經理說當時劉區長給開會的時候,有建委的領導,及拆遷公司的領導,重點提到如何解決我的問題,最後決定給補助1萬元錢。

腸店方麵發展的比較順利。按計劃百分之八十的倉買和超市已經有了我的產品,現在隻剩下市中心這塊市場沒吃下來了,業務員由原來的人,也保留在現在的3個人(隻是退出的再沒補業務人員)。按理說,腸店隻負責送貨,不負責接送業務員。這天中午,溫美玲對我說,河南那麵的幾個超市三、四天沒有去了。想去看看缺不缺貨,由於路途遠,讓我用跨鬥摩托送她一趟,我答應了,但摩托車沒行出多遠,車胎沒氣了,於是停下來在路旁補氣。這時正巧宋興磊的表舅騎摩托車過來。溫美玲說:“不行,你讓馮德秀用摩托送我一趟吧。”

我把馮德秀喊住後,說明求他幫助送一趟人,馮德秀沒有猶豫就答應下來,馱上溫美玲奔河南駛去。

雖然摩托車補完氣,但由於慢撒氣,我返回腸店,剛坐下來想喝口水,手機鈴聲響了“你馬上過來吧,出事了!”是溫美玲的聲音。

“怎麼了,出什麼事兒了”我忙問。

“在河南大橋交叉路口,馮老三騎摩托車拐彎時與正麵駕駛過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了。”她說。

我問:“人怎麼樣?”

溫美玲:“我褲子刮壞了,腿和腳麵劃破了,那人小子想跑,馮老三正抓著他,兩個人撕巴呢?”

我說:“我馬上就到,你報警沒有。”

溫美玲:“交警的車來了”我的手機裏聽到有車駛過來的聲音。

“她,我馬上就到。”說完,我打了一輛出租車直奔事發現場。

到現場後,馮德秀和撞車的人都推著摩托跟交警到交警隊去了,路旁停著一台120急救車,一名交警正勸溫美玲上車,她坐在路邊上沒有動,看我走過來後,溫美玲問我跟不跟車去醫院。

“去吧,檢察一個再說。”我對她講,整個檢查、拍片及“120”出車費都是我墊付的,檢查結果隻是皮外傷,我聽後,長出了一口氣,不管是誰的責任,還是別出大毛病最好,否則沒法向劉誌華交待。

交警隊處理的結論,使我很意外,撞車雖然對方負責任,但馮德秀是酒後駕車,而且摩托車沒有牌照,沒有摩托車駕駛證。最後雙方都找了得恰的人調解開了,也就私了了。

沒過幾天,馮德秀找到了我說:“交警還找我呢?”

我問:“為什麼?”

他說:“劉誌華和他愛人找交警隊要說法,要放賴,交警隊說如果那老娘們不講理,找交警隊交警隊就得處理我,你說,我是幫忙的,圖個啥兒,我這有兩佰元錢,你給送去,你和劉誌華是朋友,這事你應該能談明白。”

我說:“我去看看吧。”

晚上我憋氣喝了點酒,稍有醉意。我覺得劉誌華聽了老婆的話,不應該這樣做,僅憑我和劉誌華的個人關係,你想要個千頭八佰的,你向誰要,也不能向我要啊!退一步講,我沒有接送業務員的義務,用摩托車送你溫美玲隻是憑個人交情。而我求馮德秀,隻是幫忙,如果交警隊罰馮德秀,這和罰我有什麼區別,憑劉誌華的頭腦,這點道理不會想不通,難到千頭八百的就把幾十年的交情弄沒了。

我騎著摩托車奔劉誌華家駛去了,到了劉誌華家裏正趕上幾個朋友在他家裏喝酒,誌華是我進屋馬上給我搬個座位,溫美玲倒上酒,我也沒客氣、端起杯來連周了三杯約有7兩白酒,我從兜裏掏出四佰元錢扔到桌子上,說:“嫂子,當天檢查花了幾百元錢,我在給你四佰元錢,我就這點能力了,你也別難為馮德秀了畢竟是我求的人家。”

劉誌華把錢拿起來往我兜裏塞說:“你幹什麼?你砢磣我呢,我現在怎麼也比你強,你快揣起來。”

我說:“拿著吧,給我嫂子賣點藥,如果你們不計較這事兒,也不會到交警隊找後帳了。”

溫美玲看我進屋後,就一直帶著火來的,她說:“你如果這麼說,咱們就好好掰扯掰扯。”

我心想還掰扯掰扯啥兒呀,沒你這臭娘們,劉誌華能這樣做嗎?於是我說到:“還掰扯掰扯什麼呀!”我摸起酒瓶恨不得打過去,手氣的哆嗦。一想畢竟和劉誌華幾十年的好哥們,而且,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沒有忘記我,也幫助過我,我是個氣大的人。一舉手,把酒杯砸向自己的頭部,酒杯碎了,血順著頭部流到了臉上,溫美玲急忙找東西給我止血,我推開她,轉身往出走。誌華等人急忙跟了出來,在我給摩托車打火時,誌華把鑰匙拔了下來,告訴我現在這個樣子不能騎摩托車。於是,他們幾個打了一輛出租車把我送回來。

趙金輝的門市房也是拆遷範圍之內的,我得知消息後,今天剛剛搬到五金公司商店附近租了一大間房子,他們費了很大周折才找到我的住處。這件事過了許多天,誌華給我打電話,問我沒有時間,想和我嘮一嘮,我說現在正忙,要談的話就過來吧,最近兩天,各超市返貨的挺嚴重。

誌華來後,我猜到他不想傷了哥們和氣,想談一談那天的事,沒等誌華提起,我先把我的想法從頭到尾,以及當天的經過對誌華談了一遍。

誌華聽後沒有吱聲,似乎他好象剛了解清楚當天的來龍去脈。因為這種事換成別人可以糾纏,但他對我不能這樣做。誌華聽完後,有些不知所措,這是幾十年感情的好哥們;那麵是他自己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妻子,猶豫間,正趕上有人來退貨,打破了雙方的不自然局麵,哥們之間就這樣,話說開了,以後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