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的娛樂比重(1 / 1)

《雜文選刊》杯首屆全國雜文大賽參賽作品選登

作者:毛誌成

任何社會,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會有專門以娛樂為主的行業,不妨稱之為娛樂業。但娛樂業在正常社會的各行各業中應占多大比重?應居於什麼樣的地位?尤其是應作出怎樣的價值認定?這裏頭的講究可就大了。

據說中國古代的《詩經》在當時都是能唱的,其功能之一是為了“侑酒”,即為王公大臣、達官貴人取樂。但所唱的那些內容,又並非是為逗樂而逗樂的,其中不乏斥政、哀民的內容,所以後來儒家將《詩經》定為五經之首。加上《詩經》有文化含量、文化品位,不同於人人都能唱的通俗歌曲,所以在各種社會活動中所占的比重不太多。

解放前,藝人(也稱“戲子”)的地位很低,被人鄙夷為“娼優”。這是不公正的,也絕對是偏見。後來文人、藝人的地位大大提高,被譽為文藝工作者。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對文藝很尊重,並強調其功績,但又斷然認為不能把文藝抬高到不適當的地位。連嚴肅的、有價值的文藝都不應被抬高到不適當的地位,那些專門取樂、專門搞笑的藝人呢,似乎就更不應當被捧為世上最尊貴、最威風的人了。為什麼?原因之一便是:一個社會若是成了演唱的盛世,說笑的盛世,耍鬧的盛世,注定會導致真正的社會文明(包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虛弱化,泡沫化,浮躁化。

然而今天,中國的娛樂業之火,堪稱空前。若是對國人特別是青少年提問:“你認為今天最值得崇拜的名人、貴人是誰?”我看十之八九的回答,其一便是演藝明星!與之並列的,也無非是高官、富豪之類。而明星們所操的主業,又側重於娛樂。在文藝界之中,為什麼京劇打不過現代的通俗歌曲?因為京劇的一大半因素從屬於文化,需要去背誦帶有古文意味的唱詞,需要苦練合於章法的唱、念、做、打功夫。而且,京劇劇本中的內容,主旨上宣揚的又大多是道義。總之,隨意性很少。而今天的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以及相聲、小品,其主要的功能是娛樂,表演和推銷的就是樂子。演員、聽眾、觀眾無須重視文化,帶著嗓子、耳朵、眼睛就成了。那樣的明星為什麼掙那麼多錢?無非是用樂子換來的。觀眾為什麼舍得花那麼多錢?一大半原因是買明星的名,一小半是為了去當模仿秀,也想成為明星。

必須承認:世上既然出現了娛樂業,表明任何人都需要娛樂,這是正常的,無可非議。就像藥品中的興奮劑,適量地使用一點(尤其是遵醫囑使用)都無妨。關鍵是娛樂的比重過大,興奮劑的使用量超標,就不是健康社會應有的現象了。

當前的演藝界為樂而樂,已經波及到社會各界。政界中的人在下指示、做報告、四處發言時,都喜歡在內容中添加一點笑料;文學界中寫出的作品,也都習慣於注入“幽默”因素;學術界的說古論今,也常常使用笑談、戲說、雜侃來增彩。總之,都趨於娛樂化。

中國真的進入時時歡樂、處處快樂的盛世了麼?不必回答,看看天災人禍頻出、不公平之事仍多的現象就可以了。世上有一些以娛樂為業的人,為社會增添一點娛樂因素無可厚非。但是娛樂比重太大,把不喜歡搞娛樂、一心辦正事的嚴肅之人弄到台下、場外,恭請戲子走上貴賓席,這隻能使整個社會浮躁起來。

誠然,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必須具備樂觀主義精神。但樂觀主義往往也有一個天敵,就是盲目樂觀,或者說是毫無憂患意識。即使在戲劇舞台上上演的是百分之百的喜劇,掃盡了所有的悲劇,這樣的舞台也隻能稱之為賤舞台,審美價值很低。

【原載2010年7月18日《北京日報·北京雜文》】

題圖 / 盲目樂觀 / 羅德裏格

斯·古斯塔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