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爭鳴
作者:鄭了
交通郵遞是社會曆史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古代驛站到民營信局以至大清郵政官局,其運作及投遞過程所付出的代價和勞動,同樣也是商品,有它的重要價值。在同一程度上與其他商品一樣轉化為貨幣。本文在研究我國貨幣發展的現狀之外,進而通過各時期貨幣支付形式來考證當今存世的早期實寄封和憑證、執據、信函的正確年代,並鑒別其真偽。此外,還將扼要地介紹我國自1878年發行大龍郵票之後,各時期郵票上貨幣形式的發展與變遷。
郵票既是國家的名片,也是一種有價證券。從郵票的文字、圖案、郵資上可以了解各個曆史階段的政治經濟狀況,並能深切地感受到曆史上惡性通貨膨脹時期人民悲慘的情景,通過郵資變遷看到我國百年來貨幣的滄桑。
貨幣是交換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勞動產品轉化為商品,商品在同一程度上轉化為貨幣,貨幣也是一種商品。“代表一切商品交換價值的最適當存在的特殊商品就是貨幣。貨幣的第一職能是價值尺度,即一切商品通過它來衡量價值的大小,《資本論》中稱作“一般等價物”。交換媒介(流通手段)是貨幣的第二職能,商品通過它們把自己的價值表現為金屬價格。這個過程也同時將金屬表現為價值尺度,從而表現為貨幣。金屬作為物化勞動時間是價值尺度,作為一定的金屬重量是價格標準,一切商品都用它來估計自己的交換價值。這是馬克思對貨幣的一些論述(《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信力、郵資(郵票)無疑也是一種商品,古代的捎帶、傳遞家書、銀錢、包裹、物件,除收取信力、力資之外,另有腳力、船力、棧力等費用,收資甚昂,標準各異。所謂家書抵萬金,即由此而來。從早期舊信封、信件、單據憑證上可以觀察到當時所使用的貨幣形式,如銀兩、製錢、銀元、角子、銅元等,按重計量或使用十進製元、角、分計。近代郵政開創之後,使用先進的預納郵資製,開始有了郵票,國家發行的有價證券的麵值自然反映了當時所實行的貨幣製度。
我國古代金屬製幣非常複雜,大多為金銀幣,如金塊、銀元寶,按重計量。銅鑄製錢圓形方空,戲稱“孔方兄”,使用了數千年。兩漢時期,一斤黃金值一萬枚銅鑄製錢。南北朝時期,製錢單位為文,一直延續到清代。千文為貫,四十文為一兩,四文為一錢,與曆代錢幣同時流通。
清代幣製以銀錢平行本位,大數用銀小數用錢,民間大多習慣使用製錢。銀錢比價規定,每銀一兩折合銅錢一千文。清順治十年以後所鑄厘字錢標明每文值銀一厘,但自清中葉以後比價逐漸變化,且每況愈下非常混亂,如每銅十兩順治對鑄100文,康熙時鑄80餘文,鹹豐五年鑄125文,光緒四年鑄300文,貶值200%。製錢在我國使用了兩千多年,其重量、單位、成色、大小全無一定,非常紊亂。光緒年間開始有了銅元,由於是各省鑄造,成色重量不一,一般以100枚銅元當銀洋一元。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內稱:“一種物質隻有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質的,才能成為價值的適當的表現形式,或抽象的因而等同的人類勞動的化身。另一方麵,因為價值量的差別純粹是量的差別,所以貨幣商品必需隻能有純粹量的差別,就是說,必需能夠隨意分割,又能夠隨意把它的各部分合並起來。金和銀就天然具有這種屬性。”金和銀可以隨意分割或合並,而絲毫不損害它的價值。一塊金子可以分割為若幹份,每一份隻要重量相等,價值亦完全相等,又可以把它重新合並,合並之後,仍然是一塊金子的價值。因此,金銀是商品價值(體現人類的抽象勞動)最適當的表現形式。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句話已被其自然屬性適於擔任貨幣的職能而得到證明。貴金屬擔當貨幣的職能,在世界各國盛行,我國也並不例外,馬克思的精辟論述,完全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
清代政府將貨幣重點放在白銀上,可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自順治至乾隆年間一百餘年普遍使用稱重計價;自嘉慶以後近百年時間為第二階段,外國銀元成為中國的通用貨幣;第三階段是清末光緒宣統年間自鑄銀元(龍洋)與銀兩並用,這種兩元並用的局麵一直維持到1933年廢兩改元為止。統計清代末年貨幣結構分析,當時外國銀元與鈔票竟占57.7%。
中國政府1935年實行法幣政策以前一直是銀本位國家。銀兩與銀元是貨幣的主體,之前為銀錢本位製。這是一種雙軌本位製,正如馬克思所說“凡有兩種商品依法充當價值尺度的地方,事實上總隻有一種商品保持著這種地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事實確實如此,官府的“度支”始終以銀本位為幣製。清政府規定征稅起點在一兩以上者必須收銀兩,一兩以下,聽民自便;無論公庫出納,政府會計,國際借貸賬目,外債賠償款項都是按銀兩稱重計量;此外,規定紋銀為標準成色。
清代到民國時期,上海周邊各省都使用申規又稱規元,其來曆說法不一。大抵起源於上海豆商。鹹豐八年(1858)由外國銀行公決,將往來賬目一律改用上海規銀以後通用全市,即以標準銀用九八相除得來,九十八兩紋銀等於規元一百兩。標準銀成色為0.935347,以九八除之得0.916666,即規元銀一千兩含純銀九百十六兩又三分之二。申規或規元在收藏家和參展郵集中的實寄封、領單、收款憑證、賬折、發票、稅票等古物中都能見到它的蹤跡。申規之外,武漢的“洋例銀”、天津的“行化銀”、營口的“過爐銀”都是當地通行的虛銀兩,也即當地的記賬單位。下麵介紹幾件實物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