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
作者:張紅梅
【摘要】縱觀這幾年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在行政事業單位的實施情況,會計集中核算收效顯著,在提高會計信息可信度的同時也加強了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監督。作為新生事物,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也有其局限與不盡人意之處,本文揭示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就規範與完善會計集中核算模式提出幾點看法。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規範對策
關於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具體概念,有許多不同的說法,筆者認為,會計集中核算的目標是加強資金控製,重點是加強對財務收支監督,會計核算中心的成立,不剝奪各個單位對資金的使用權與審批權,隻是取消參與集中核算的市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在銀行的賬戶,把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及會計事務集中到核算中心處理,進行統一核算。實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模式,能有效地對內部會計人員進行監督,降低監督成本,對於規範會計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可信度意義重大,在源頭上抑製腐敗的滋生,提高財政方麵資金的使用效率。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已成為必不可少的會計核算模式,但需要認清會計集中核算也有缺陷,為了更好地對財政資金進行管理,在分析會計集中核算問題的同時,本文給出了一係列完善措施。
一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的問題
1.會計核算中心不完善
新事物的完善與發展是一個不斷改革推進的過程,會計核算中心自成立以來收效顯著,但仍有許多職能定位不合理,典型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麵:(1)對會計核算中心的職能在認識上存在偏差。核算中心在成立之初的工作宗旨包含不做假賬與規範財政支出兩方麵。在此宗旨的指導下,很多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因自身或其他原因認為隻搞好核算工作即可,至於服務、監督等工作是領導層麵的事,完成較少或不完成,認識上的偏差,使會計核算中心的其他職能沒能得到很好的發揮;(2)核算中心人少工作量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往往集中核算很多單位的財務狀況,調查研究表明,很多核算中心都存在工作人員少,而工作量大的現象,使各個單位的報賬員要等候很長時間才能完成報賬,核算中心長期超量工作,為日後產生錯誤埋下隱患。
2.預算管理製度不健全
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進行統一會計核算,改變原有的財政資金分散支付的模式,對財政資金進行統一集中核算與管理,把對財政的管理權移至核算中心,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各個單位的支付力,預算指標是單位申請財政資金的依據,對於缺失預算指標或超預算指標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可拒絕其申請。當前,預算管理製度不健全,行政單位仍有部分資金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之中,核算中心對事業單位的財政約束力不夠,仍存在財政支出隨意性現象。
3.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與核算工作分離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進行集中核算,使得原先單位領導把財務管理的責任推給核算中心,對財務管理疏忽;而單位的會計已被報賬員取代,他們隻把單純的報賬歸為自己的責任;核算中心則把核算當做中心工作,對於監督與管理意識薄弱。財務監督與管理上的缺失必然是滋生腐敗的源泉,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與核算中心工作分離問題嚴重,不利於整個經濟體係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