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危局(二)(1 / 2)

李俊拿著這本《國新內參》躲進自己的房間裏,反反複複把這篇隻有2000來字的文章看了幾遍。雖然心裏很憤怒,但也不得不佩服這個名叫何立群的新華社記者筆鋒之老道。

文章詳細介紹了改製後的縣罐頭廠的紅火景象,但把功勞都歸結於原縣罐頭廠對“福”牌罐頭的品牌培育和技術裝備更新以及人才積累。

而對於改製後,農家食品推出的更換包裝、到省台打廣告、禮盒化等一係列的營銷策略都是一筆帶過。

這就給所有的閱讀者造成了一種假象,福洲縣的這次改製,其實是硬生生的把一家具有大量優質資產、具有大好前景的國企變成了私人企業。

文章還提了一句這次改製是在黨委意見不統一的情況下實施的。雖然隻提了一句,但已經足夠讓人對這次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產生懷疑。

另外,文章也對政府參股這種模式提出了質疑,認為福洲縣之所以在這麼一家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國企身上,純粹是打著創新的旗號來掩蓋放任優質國有資產流失。

最後,文章又引用了很多曾經暴露出來的優質國有資產流失的事例作為佐證,呼籲在國企改製中要加強優質國有資產的監控,防止出現損公肥私的現象出現。

這雖然就幾句話,但分量可不輕。不僅影射福洲縣的這次改製是“拍腦袋”決策,而且似乎其中還有貓膩。

何立群本身是自國新社的記者,真實性基本不會被懷疑。這樣一來,如果廬陵市委再不對趙長春、李振進行問責,估計江南省委省政府就把板子拍到廬陵市委市政府身上,更何況廬陵市委還有範舒同在。

除了佩服何立群的妙筆生花,李俊更佩服運作這件事的人。這篇文章沒有刊發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雜誌上,斷絕了讓趙長春、李振等人同樣利用媒體進行反駁的機會,也讓農家食品無法利用“真實性”這個問題對國新社采取法律行動。

而發在《國新內參》上還有一個好處,能讀到這份雜誌的都是具一定級別的幹部,而能對福洲縣委縣政府采取措施的就在這些人當中。

這篇文章登出來之後,必然會他們在第一時間看到,從而能在短時間內對趙長春等人采取懲戒措施。

根據受益最大者的嫌疑最大這個推理,李俊稍微一想,把這件事的幕後操縱者直接對準了現在正主持全縣工作的新紮縣長柏景峰。

趙長春和李振出事,柏景峰是最大收益者這已經無須論證,事實就擺在那。另外《國新內參》並不是誰想登文章就能上的一般雜誌,要不是在新華總社有較硬關係根本不可能登。

此外,福洲縣罐頭廠完成改製不過2個月不到的時間。要沒人提供信息,國新社應該注意不到發生在這個小縣城裏的這次改製。而目前在福洲縣,自己雖然也許能搭上國新社關係,但絕對不會主動把這事現在就捅出去。

而既有這個能力,又有這個動機的人隻有一個,那就是來自京城的新紮縣長柏景峰。再想到上次陳廣浩上次說宣傳部曾經陪著幾位記者到公司去采訪,李俊決定好好調查調查這個柏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