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雲很高,上午的那片雲到了中午才飄遠。天終於通透了,就像人的心情。
蕭客一手拉著小七,一手拉著小米,搖搖晃晃走在大街上,時不時會招來一些或豔羨或鄙夷的目光。
以當地的風俗,他這麼做是有些不合禮法,卻也不算很過分,這還要歸功於他一身飄逸的書生裝束。文人多風流,大家也就見怪不怪。
沈小七與小米穿的都是裘袍,一件十幾兩銀子,這可是蕭客花了血本的。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光鮮豔麗的狐皮衣領總不能配一個鵝黃小襖吧!
裘袍偏大,沈小七穿著略顯寬鬆,為此她還多穿了件衣服。而小米就沒辦法了,她身高還沒發育完全,蕭客本來是想讓裁縫把衣服改小一點,可她堅持不讓,說過這樣可以多穿兩年了。這袍子本是遮膝的,小七穿著還好,小米的卻都要垂到腳脖了。
午飯是在路邊攤吃的。三個人衣衫華麗,整的人家小攤老板都有些惶恐。
“少爺,文彙熱不熱鬧啊,我還沒去過呢!”小米總是第一個發言。
“你還說呢,上次要不是你丟了,不就去過一次了麼!”蕭客道。
“我也不想啊,他們綁架又沒有經過我同意!”小米嘟噥道。
“說到底你還是在怪我,可是我也不想啊,你們那天非要讓我先走,再加上,因為王大錘的事我正生著悶氣呢!”蕭客說著,看到小米已經開始急了,忙道:“好好,不提王大錘~話說他一個殺豬的為什麼叫王大錘啊,應該叫王大斧子才對!”
三層小樓還是那麼熱鬧。此時正是文彙高/潮時刻,還沒進門就聽見喧囂。蕭客帶著兩個妞來到門前,便信步走了進去。
收費小妹見蕭客竟然帶了兩個人,為難道:“蕭公子,這——”
“哦,要幾個人的錢?”蕭客心情好,想著今天也會有收入就沒有計較,說著便身上向懷裏掏。
藍羞月早已看到蕭客,此時正穿過人群走過來。她已經幾天沒見到蕭客了,雖然不知道蕭客為何忽然之間變得那麼冷淡,卻在心中解釋為“他心情不好”,所以藍羞月一直在等他,希望他今天會有所改變。
藍羞月已經走過來,絲毫不顧他人的眼光,徑直走到門口道:“小蘭,自己人不能收錢,快讓他們進來!”
蕭客這才看到藍羞月一改往日風格,沒有穿藍色或白色的淡色衣服,而是穿了鮮亮的衣服。上麵是個披肩,中間是個遮臀的短袍,下麵是條褲裙,三層交疊,色豔而不妖。
沈小七立馬黯然失色,與藍羞月站在一起,就像土豪之與王貴。沈小七也意識到這一點,神色黯淡下來,繼而想到自己的正妻身份,立即挽上相公的胳膊,以此尋找自信。
藍羞月還無暇顧及沈小七,也沒有心思爭風吃醋,因為隻要蕭客不理她,她連爭風的資格都沒有。
蕭客看到藍羞月,迎上去掏出身上帶來的兩條狐皮領,道:“這條是你的,這條是小玉的,看看滿不滿意!”
“滿意!”藍羞月欣然接下,將小玉的那條裝了起來,然後直接將自己的那條戴上。
因為穿得太厚,藍羞月動作略顯笨拙,衣領在脖子上打了折,蕭客剛想幫把手卻讓沈小七搶了先。
“妹妹戴上這個更好看了呢!”沈小七道。
雖然在外觀上輸給了藍羞月,但不能輸了勢,一聲大方的妹妹稱呼足以壓住她所有的光華。
沈小七說的沒錯,藍羞月這個打扮很好看,之前的三層如今變成了四層。另外,她穿亮色的衣服似乎還要好看些,少了幾分高雅端莊,多了幾分嬌媚可人。藍羞月臉型有些圓,穿豔色的衣服更顯得嬌豔無比。
藍羞月長久穿著素色衣服,顯得她高潔淡雅一些,此時換上鮮色衣服蕭客才發現她是多麼炫目。
大庭廣眾蕭客也不方便說什麼誇讚的話,然而他驚豔的眼神早已出賣了他,藍羞月看在眼裏,心中無限喜悅。
蕭客感到自己失態,急忙收回眼光道:“那個,別愣在這兒了,進去吧~”
蕭客已經是這裏的熟臉,許多人都過來打招呼。沈小七一直挽著相公的胳膊,盡量保持著端莊,大方地應對著。
“柳卿,這是拙荊——小七,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柳公權柳公子!”蕭客道。
沈小七盈盈一揖道:“見過柳公子!”
“不錯不錯,郎才女貌!”柳公權從來都不是個知禮的人,說起話來很隨便。
沈小七心中也是很詫異,她也聽說過這個大名鼎鼎的柳公子,本以為是個儒雅男子,卻不料竟然這般不拘一格,這樣比較起來還是自己相公好一些。
柳公權又道:“蕭兄今日怎麼來的這般晚,莫非是想放棄這次文彙,不打算出風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