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倉遇害事件,案情並不複雜,當地各級主管部門很快就拿出了“說法”。但媒體的關切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不同的媒體,或者因為自身的定位,或者緣於一線記者的素質和喜好,報道角度開始分散。
把目光轉向凶手家屬
《華西都市報》在1月25日發表文章:《李海倉遭槍殺案追蹤:凶手殺富豪動機令人費解》,其社會新聞的視角十分明顯:昨天下午,記者在南街村馮引亮閑置的造紙廠,見到了槍殺李海倉然後自殺的馮引亮的大哥馮引珠。他向記者介紹了一些有關馮引亮的情況。
大哥想不通弟弟為何殺人
對於馮引亮的殺人動機,馮引珠說他實在不能接受。據說,多年前,海鑫集團確曾有意買下馮引亮的紙廠用地,但那時紙廠生意興隆,馮引亮不肯賣。後來,紙廠閑置,馮引亮要賣,和海鑫集團接觸多次,都因價格不合沒有談成。
馮引珠說:“現在普遍的說法是馮引亮因欲把地高價強賣給海鑫集團不遂而行凶殺人,可是,就為了多要些錢,馮引亮就要殺人嗎?”
對此有疑問的不止馮引珠,南街村一位看不慣馮引亮平時為人的村民也覺得奇怪:馮引亮的事業雖然走了下坡路,但其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似乎沒有必要和根本沒有對不起他的李海倉同歸於盡。
馮引亮的鄰居鄧水益還告訴記者:凶案發生前兩天,他走在街道上,突然一輛車緊貼著他停了下來,一看,原來是滿臉笑容的馮引亮,他興高采烈地開了幾句無聊玩笑。當時馮引亮的情緒很好,看不出有什麼不順心。
馮引珠也否定了馮引亮和李海倉有別的什麼深仇大恨的說法。
他說:他們馮家有4人靠海鑫集團生活,包括馮引亮的長子。而馮引亮更是長年不在家,他們會有什麼不共戴天的仇恨?
凶手在太原包有“二奶”
在走訪南街村民的時候,記者聽說馮引亮在甘肅另有一個“家”,那個家裏的女人還為他生了一個孩子。記者向馮引珠求證,馮引珠點頭肯定。他歎口氣:“引亮是有個‘小老婆’,那個女人還生了個男孩。”而村民們告訴記者,馮引亮的妻子和3個兒子住在太原時,馮引亮就和“小老婆”生活在南街村的家裏。對於這些,馮引亮的妻子都知道,但她無可奈何。(據華商報)
26日,網上又瘋狂轉載另一篇視角相近的文章:
李海倉遭槍殺案追蹤:凶手妻兒已被取保候審
合肥報業網——江淮晨報
晨報訊華商報消息,一度盛傳被山西聞喜警方拘留的馮引亮妻兒已離開了公安局回到家中。馮引亮的妻子楊滿蘭告訴記者,他們母子是被取保候審的,她同時表示,自己此前對丈夫槍殺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海鑫集團董事長李海倉一案一無所知。
昨天上午,記者再次來到聞喜縣東鎮,聽說馮引亮的妻子楊滿蘭和兩個兒子已於1月24日夜從公安局回了家。11時,記者在停放馮引亮屍體的閑置造紙廠裏見到了他們。母子3人坐在一間房子內相對流淚,親朋好友陪坐無言。麵對記者,他們什麼也不願意說。直到下午4時許,稍微平靜的楊滿蘭才和記者簡單地交談了幾句。據她講,丈夫常年在外,十幾天前才回到家,大部分時間呆在家裏,也看不出情緒有什麼異常,她此前根本不知道丈夫和李海倉有什麼深仇大恨,更沒想到李海倉會死在丈夫槍下。1月22日下午她被警方帶走後,一直在聞喜縣公安局的一間辦公室裏接受調查詢問,可是她一無所知,也講不出什麼。1月24日夜,辦案人員讓她辦理取保候審,她和兒子才回到了家裏。她說,馮引亮在甘肅的那個女人可能會知道一些事。
降半旗
在各種報道中,很多記者都想找到李海倉事件中新的報道“點”。
這期間還有一件引起人們興趣的事,1月23日,當地的鎮政府為悼念李海倉,在鎮政府門前降半旗以表哀思。社會爭論的焦點是,為這樣一個民營企業家下半旗是否違反《國旗法》。有篇文章的標題就是“如此下半旗違反《國旗法》。”文中引述《國旗法》規定說,以下五種情況下方可降半旗。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逝世;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逝世;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逝世;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的貢獻的人逝世;五、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致哀。依照本條第一款(三)、(四)項和第二款的規定降半旗,由國務院決定。依照本條規定降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