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建立產權清晰、管理規範、運作透明、信息披露充分的現代企業製度,培育鼓勵創新的風險投資機製來滿足企業購買新技術的資金需求,是技術創新的製度要求之一。
其次,從創新技術的供給方來看,技術創新要求“承認”其技術產權的供給主體。這裏所說的“承認”其技術產權,指的是創新者的知識和技術創新的價值被充分承認,並對創造者具有足夠的激勵製度。
技術創新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二是企業本身的研發機構。兩者最後都可以歸結為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科技人才的創造性勞動。要產生有效的供給,同樣要求供給者有供給能力和供給的欲望。供給能力和供給欲望是互動的,就技術創新來說,創新能力是基礎,沒有能力再有欲望也不會有創新成果出現;反之,有了創新的欲望才會有創新活動,在創新過程中創新能力也會進一步提高。無論供給能力和供給欲望,都需要有效的激勵,也就是通過製度建設來創造充分發揮人力資本作用的條件。
目前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不同行業改革的步伐並不一致。在最先放開的小商業領域,小商小販、個體戶率先“暴富”,出現了“教授待遇低於雞蛋小販”的“腦體到掛”現象,極大地挫傷了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技術創新失去了應有的激勵,科技人員難以得到相應的物質利益,也無法得到他人和自我認可。於是不少科技人員“下海”經商,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這是一種社會進步,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難想象整個社會的科技全麵進步。今天,人們對高新技術產業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巨大貢獻已不存異議,但技術創新激勵製度的缺乏仍是事實。建立體現充分報酬的激勵機製,是技術創新的另一製度要求。
另外,對於技術創新來說,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資源的優化配置。投入技術創新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非常稀缺的,建立市場化的資源配置機製使之合理流動才能帶來效率的提高。否則,非市場化的配置機製會導致技術創新的盲目性,由於缺乏需求方麵的有效信息而導致供求脫節,造成資源浪費。實現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要求建立運作透明、信息披露充分的、規範的技術市場,使得技術創新者能夠以市場為導向,通過成本效益分析,來選擇合理的創新方向和速度。
(三)技術交易的製度要求
一項創新技術成熟以後,往往就進人交易這個關鍵程序。為了保證技術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必須提供適度的產權保護製度和規範的市場交易製度。
在技術創新領域,“免費乘車者”現象出現機會較多,而“免費乘車者”在不承擔任何成本的條件下獲得收益,使創新者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取的壟斷效用很快削弱,真正“付費者”的成本也相應增加,這既不利於激勵創新,又不利於技術交易的實現(挫傷了“付費者”的積極性)。因此對創新者應該給予足夠的產權保護製度。中國個人電腦90%以上使用微軟的“Windows’操作係統,但其中有80%以上是盜版,“is free”,以至於其總裁比爾·蓋茨自我解嘲說:微軟看重的是中國這個全球最大的潛在市場,現在我不收錢,隻要他們用我的產品就行了。這些話道出了蓋茨占領中國市場的野心,但多少也反映了我們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麵的蒼白無力。
當然,知識和技術產權的保護應當把握住“度”,既保證創新者的合理收益,又注重社會價值的整體實現。那些生命周期短、應用領域狹小的新技術,保護的力度要大,保護購買者的利益,否則他們就會失去購買新技術的動力,也不利於創新者利益的實現;而對於那些生命周期長、應用廣泛的新技術,保護期太長不利於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妨礙其社會價值的實現,而且會減弱技術更新的積極性。因此,建立並切實執行“適度”的產權保護製度,不僅直接關係到技術創新者的利益,也同時關係到技術購買者乃至整個社會的利益,是技術交易的一個很重要製度要求。
在給予創新者足夠產權保護的同時,建立運作規範的技術市場,提供規範的市場交易製度,也是技術商品交易的必要條件之一。技術市場是實現技術商品交易的各種交換關係的總和,是知識經濟時代最重要的要素市場之一。它不隻是交易進行的有形或無形的場所,還包括有關的信息服務、市場中介、交易規範和法律製度等。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製經濟,“經濟人”的行為要靠法律製度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