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人生路,誰是生命中的過客?誰又是可以陪你相扶一生的歸宿?
程遙第一次遇見狄慕的那年,程遙六歲,狄慕隻有三歲。程遙那天穿了一件米黃顏色的小西服——他從小到大一直都很喜歡淺色,咖啡色的領結,亞麻色微長的頭發被發膠固定住,平順地貼在頭頂。
小程遙由保姆帶著,例行每天的散步,走到臨近程家所在洋房的拐角處,他正好看見了小狄慕——一個街頭乞兒,渾身髒兮兮的蹲在角落裏。
程遙後來都說不清是動了憐憫之心這種對他而言絕對奢侈品的東西,還是被街頭小男孩獨特的眼神吸引住了——那時候狄慕的眼神就足夠犀利。總之他讓保姆將路上吃剩下的奶油圈給小乞兒送過去。
小乞兒茫然望著手裏香軟的糕點,湊到嘴邊剛剛張口想要咬下去,卻又停住了。他四下張望,看見了小王子一般的程遙。
那一望,便是幼小的狄慕,腦中所能勾勒出的所有美好,都無可比擬!程遙一雙褐色的大眼睛,眼角微微有些下垂——這讓成年後的程遙的神色始終帶些悲天憫人的意味,狄慕稱之為“保護色”,額頭上貼順的亞麻色頭發襯得他皮膚白淨,相貌雖然還沒有出落成日後傾倒眾生的風姿,可已見精致。
狄慕當場就傻了,他看看程遙,再看看手裏的奶油圈。奶油圈是這樣天神一般的小哥哥贈送的,這讓狄慕比真吃了甜品心裏還要甜!
為了表示感謝,小乞兒站起身,腳步踉蹌地向小哥哥走去。他幼稚地認為,程遙和他在孤兒院認識的哥哥們一樣,拉拉手就可以玩到一處。但是,就在他走到程遙麵前,伸出髒兮兮的小手要去和小哥哥拉手的時候,“小王子”突然後退一步,嫌惡地捂住鼻子,甕聲甕氣:“好臭!”
事態急轉直下,小乞兒不知哪兒來的勇氣,抓住手中的奶油圈狠狠地擲在“小王子”的臉上,新鮮的淡奶油順著程遙的小臉直流到漂亮的衣服上,兩小孩當街打架,一塌糊塗!
程遙比狄慕大了三歲,從小在家錦衣玉食,程家家主又特別重視孩子的拳腳訓練。反觀狄慕,年齡就已占了劣勢,那天他剛從孤兒院跑出來,餓了整整一天,哪裏還有力氣打架。所以這兩個孩子大家,狄慕隻有挨揍的份兒!
程遙掐住狄慕的脖子,用稚嫩的力量施展剛剛學會的鎖喉技能。狄慕被掐得滿臉通紅,但依舊不屈不撓地抬腳踹對方。
後來兩個孩子被保姆分開,程遙被帶走的時候還不忘回頭威脅狄慕:“你等著!”
狄慕回了一句:“我等你!”
程遙和狄慕,從一開始就注定要做一對冤家。
不過那時候他們都還小。程遙天真地認為——盡管他長大成人後最譏諷的就是天真,眼下的生活會無休無止地持續下去。他永遠都是程宅裏的小王子,而街角永遠都會坐一個小乞兒。他們生命中的交點,隻是每天散步時互相的瞪視。
永遠到底有多遠,實在是耐人尋味。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小孩子眼中的永遠,那就隻是彈指一瞬。
程遙過九歲生日那一天,狄慕悄然離開了,正如他毫無生息地來。他從此在程遙的生活中消失了。不知為何,回家路上每當看到空空蕩蕩的街角,程遙感到心裏也空了一塊。倒也不是小乞兒在他心中占了多麼重要的位置,他隻是為少了一個可以鬥嘴的“敵人”而悶悶不樂。
如果程家沒有遭遇軒然大波,父親沒有失蹤、母親沒有抑鬱而終,那麼他們便隻能成為對方生命中一個毫不起眼的過客。
然而人與人之間的緣分,誰說得準呢?
程家家道中落,程遙也和妹妹程嫀被趕出了大宅,寄住在朋友家。那時候程遙隻有十五歲,卻擔負起養家的重擔。正經公司不敢聘用童工,可他和妹妹要吃飯,他就必須出去掙錢。
程遙在一家建築工地打工,每天負責抗裝滿混凝土的麻包,生活過於沉重的負擔以混凝土麻包的形式降臨在他的肩頭,這時候的程遙,已然和六年前金尊玉貴的“小王子”判若兩人。
工地上有專供工友住宿的工棚,可是程遙依舊堅持每天回家看望妹妹。他和狄慕的再一次相遇,就在他的歸家途中上演了。
用狄慕的話來說,程遙有時相當的一根筋!狄慕偷了程遙的錢包,錢包裏其實沒有幾塊錢現金,以程遙的謹慎性格也不可能在錢包裏放置證件,可程遙愣是追了狄慕四條街,終於把他憋在了死胡同裏!
當時天色已經完全黑下來,胡同裏沒有路燈,兩人看不清對方的臉,不過這不妨礙打架。
程遙練過拳腳,但他已經在工地上消耗了一天的體力,因此實力難免大減。而狄慕這些年在社會上小偷小摸,也練就了一手街頭小混混的本領。他們這一次開打,已遠非當年的小乞兒和“小王子”的小孩打架可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