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斯幹》看男女地位變化研究
文學評論·古典文學
作者:王雲珂
摘 要:班昭《女誡》一書引用《詩經·斯幹》中“乃生男子,載寢之床;乃生女子,載寢之地”一句,意為闡明女性生來低男性一等,《女誡》又為後世所極力推崇,成為後代女性修身經典,女子一直到近現代才得以逐漸與男性平起平坐。本文探討曆史上男女地位變化。
關鍵詞:斯幹;母係社會;父係社會;婚姻製度
[中圖分類號]:I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5)-11-0-01
前言:
人類社會經曆了蒙眛社會、野蠻社會、文明社會三個階段,女性世係向男性世係轉變的過程大約發生在低級到中級野蠻社會。人類婚姻製度經曆了大致五個階段——摩爾根提出的血緣婚製、夥婚製、偶婚製、父權製和專偶製階段,筆者簡單地將其歸為有單一固定配偶和無單一固定配偶兩大類,有單一固定配偶又可分為一夫一妻製和一夫多妻製(或一夫一妻多妾製)。
在有單一固定配偶的情況下,男性可以較為有把握地知道誰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從而將自己的財產、地位等傳給後代,男性世係才可能產生。當配偶不唯一,男性不能確認自己的父權身份,父親與子女間關係相對更淡薄,無法形成強有力的紐帶,而女性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子女是誰,子女也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母親是誰,從而依附於母親成長。在這個階段,子女從母居住,母黨勢力強大,因為女性既知道自己的同母兄弟姐妹是誰,也知道母親和孩子是誰,直係親屬在氏族中比例占絕對優勢。此時氏族內的男性要麼與另一氏族的女性“走婚”,如納西族阿注婚,隻做夜晚夫妻,或出嫁進女性所在氏族。夫妻雙方誰離開自己的氏族進入對方的氏族就必然會因為失去原有家族支持而處於劣勢地位。
本文主要探討母係氏族是如何過渡到父係氏族的;
母係氏族過渡到父係氏族的關鍵在於偶婚製的出現。可惜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對最關鍵的問題隻說了一句“夥婚製到偶婚製的過渡階段並不十分確定”,汪玢玲在《中國婚姻史》借用了摩爾根的說法“在眾多妻子們和兄弟們之間一定會有最和睦的一對主夫和主妻”。偶婚製使父親身份明朗,男性知道自己的子女是誰,就可以把自己的財產身份等等傳遞下去。
摩爾根根據親屬製和親屬稱謂做出婚姻製度的推論,他將婚姻階段分為血婚製、夥婚製、偶婚製、父權製和專偶製,其中血婚製建立在家族的基礎上,由嫡親的和旁係的兄弟姐妹集體婚配建立的,即一個家族內同輩分的男女都是彼此的丈夫和妻子。在逐漸排除親兄弟姐妹通婚後進入夥婚製,夥婚製下,兄弟通妻(妻子們彼此不一定是親屬)、姐妹通夫(丈夫們彼此也不一定是親屬)。氏族形成之後,由於人們已經知曉近親結婚帶來的危害,更傾向於族外婚,因為某些原因,偶婚製逐漸形成,由一對配偶結婚而建立的,不專限與固定配偶同居,婚姻關係隻在雙方願意的期間才有效,偶婚製婚姻一旦產生,男性可以確定誰是自己的孩子。之後是一夫多妻的男權製婚姻,直到近代才變為一夫一妻製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