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撞擊火花和太陽能、化學能等。如電器設備、裝卸機具不防爆或防爆等級不夠;裝卸作業使用鐵質工具碰擊打火;危險化學品露天存放致太陽曝曬;易燃液體操作不當產生靜電放電等。
2.著火撲救不當
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和滅火方法,著火時使用不當的滅火器材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的危險。
3.產品變質
危險化學品存放時間過長,產生變質而引起事故。
4.禁忌物品混存
危險化學品的禁忌物料混存,往往是由於經辦人員缺乏相關知識或者是有些危險化學品出廠時缺少鑒定;也有的是企業儲存場地短缺而任意臨時混存。性質抵觸的危險化學品會因包裝容器滲漏等原因發生化學反應而起火。
5.養護管理不善
倉庫建築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6.包裝損壞或不符合要求
危險化學品容器包裝損壞,或者出廠的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都會引起事故。
7.建築物不符合存放要求
危險品庫房的建築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有的缺少保溫設施,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8.違反操作規程
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封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
9.雷擊
危險品倉庫一般都是設在城鎮郊外空曠地帶的獨立的建築物或露天儲罐或堆垛區,十分容易遭雷擊,而企業沒有安裝避雷設施。
危險化學品的裝卸搬運使用要求
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搬運使用過程中,都有可能引發事故,所以,必須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各項工作。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做好事前準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以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堿等汙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適應的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麵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特別注意。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及時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裝卸或搬運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振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鬆軟物,緩慢放下。標有不可倒置標誌的物品切勿倒放。一旦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立即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整修時不可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
(4)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禁止飲酒、吸煙。工作完畢後,根據工作情況和危險品的性質及時清洗手、臉、漱口或淋浴。裝卸搬運毒害品時,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如果發現惡心、頭暈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到新鮮空氣處休息,脫去工作服和防護用具,清洗皮膚沾染部分,重者送醫院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