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國還有多少“轉學腐敗”?(1 / 1)

全國還有多少“轉學腐敗”?

當代聚焦

作者:晏揚

湖南大學近日被曝一次性接收17名外校研究生轉入就讀,由於轉入和轉出學校的排名差距大、轉學理由五花八門、未經公示等原因而引發強烈爭議。1月23日,湖南大學通報撤銷這17名研究生的轉學決定,同時啟動究責程序。據了解,17名學生中,“有一些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子弟或親戚,有一些是湖南大學的子弟,還有一些是和教育係統能攀上關係的單位子弟”。

我國高等院校分多個等級,從985、211院校到普通二本、三本院校,不同等級意味著文憑“含金量”不同,也可能影響畢業生一生的前程。如果別的學生要靠十幾年刻苦學習才考上重點大學,而有些學生卻能輕易地通過“轉學”從普通院校跳到985、211院校,這無疑是對教育公平的粗暴踐踏。

湖大此前回應,造成違規轉學的主要原因,是學校對“特殊困難”這一標準把關不嚴,這顯然無法讓人信服。這些研究生都是湖南本地學生,而其轉學理由卻是“氣候不適”、“飯菜太辣”、“油畫過敏”等荒唐說辭。這背後僅僅是審核者對標準把握不嚴嗎?而是很可能存在腐敗。對此,日前教育部派員介入調查,是及時之舉。

上述事件也暴露了高校轉學製度的漏洞。現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其中,“特殊困難”究竟何指?轉學應當遵循哪些原則?能不能由等級較低的院校轉入等級較高的院校?這一切都未予明確,有關方麵應及時彌補漏洞,使其更加規範、嚴格、公平和合理。

(摘自《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