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仔明,原名叫做黃小明。
當初跟著阿福一起出來混,因為為人好賭,又賭得爛,才有了這個外號。
可以說,他是跟著阿福一起穿著一條褲子長大的。
大家都知道,在這個神奇的國度,貧富差距是十分之大的。
就好比一個城市,無論它有多繁華,在不被光芒所照耀的地方,依然是有黑暗的。
在繁華的大都市裏麵,一樣也有貧窮的地方。
這些地方,高雅一點的叫“城中村”、“棚戶區”,難聽一點的就是“窮人區”、“窩棚”。
阿福和爛仔明,從小就是在這種地方長大的。
這些地兒,都是打工仔和窮人們住的地方。
房子十幾個平房,勉強擺得下一張床,這邊XXOO,隔壁就能聽“現場直播”。
但架不住一路高升的房價,很多打工仔和那些外出當學生的,為了省錢,都在這種地方居住。
也是在這裏,素質底下,垃圾橫飛,成了“罪犯的溫床”。
從小在這裏長大,見慣了各式各樣的人,學習不及格的阿福和爛仔明,綴學當小混混。
並且,還以什麼浩南哥,山雞哥為偶像。
都說以後要混得怎樣怎樣,以後要跟他們一樣當什麼什麼的扛把子。
奈何,這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還沒有混出來呢,這倆家夥天天的都挨打。
最後,爛仔明更是因為賭錢,欠下了一屁股的高利貸,還不出錢來,人家要抓他去賣肝、賣腎來還錢。
最後沒辦法啊。
爛仔明隻能是跑路了。
為了這事,阿福把自己身上僅剩下的幾十塊錢,全都給了他。
臨走時,爛仔明指天發誓,說什麼以後發達了,一定會想辦法回來找他,並報答他的。
就這樣,從小一起混的兩個人,就這樣的分別了。
這些年,阿福還是老樣子,雖然有了一票人,但還是混得半死不活的。
要不是周光榮的出現,他們還過著吃不飽,穿不暖,靠著詐騙過日子的生活。
而反觀爛仔明,這小子真的是混出來了,帶著這麼多的馬仔,跑來找阿福了。
兩人在包間裏麵,一邊喝一邊聊,說起當年的事情來,都是感慨萬千。
爛仔明喝得有點高了,就說阿福其實也不錯,有一家酒吧,還有這麼多的小弟。
阿福卻是哭笑不得,說酒吧不是他的,連這些小弟現在也是跟人家的,自己可養不活。
那邊的爛仔明不信。
說都這麼多年了,怎麼可能還這樣。
阿福無奈了,隻好詢問他,怎麼樣?混得如何了?
那邊的爛仔明,當時就說了情況!
原來這貨拿著錢,跑路去了隔壁的城市,沒多遠,二十多塊的路費。
但是,到了那裏之後,一時間又禁不住手癢,跑到賭坊裏麵去賭了一把。
錢全都給輸光了。
說來也真是特麼的點子好!
當他輸了錢,準備出來的時候,在外麵的巷子裏麵,看到一個鮮血淋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