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逗妖玩(1 / 2)

牛奮鬥要的東西沒什麼特別之處,應該很好買,可苗宇去了很久,他和謝飛聊著天足足喝了三壺茶,兵哥哥才拎著一個小包回來。

“宇哥,你怎麼去這麼久?”

“對啊,這麼晚了,賣檀香和湖筆店鋪大多都關門了,我費了好大的勁才弄到手。”

說完把買來的東西往桌上一擺,隻看精致的包裝,就知道價值不菲啊。

“大哥,這得多少錢啊?”

“幾千吧,實在抱歉,時間倉促,沒弄到最好的,你看看能湊合著用嗎?”苗宇麵帶愧疚地說。

“大哥啊,都怪我沒說清楚,其實兩塊一根的筆,五塊一把的香就能用,用不著這麼好的東西!”

“啊,不對啊,那個姓陳的以前來的時候,也要過這些玩意,好家夥,花了好幾萬才給他備齊。”

“是啊,他當時還說,要寫符作法,必須是頂尖的紫青狼毫筆,否則沒有靈性,光那支筆,費了好大的勁才買到。我看你要這些東西,差不多也是要畫符用,就讓苗宇去盡量買好的”謝飛也說道。

牛奮鬥有點哭笑不得,解釋說:“謝總,有靈性的工具叫法器,和價值多少無關,並不是說花的錢多就有靈性。對於絕大數先生來說,一塊錢的筆和一萬塊的筆,幾乎沒什麼區別,關鍵在於施法者本身的修為。還有那把香火,並不是貴的就是好的,關鍵在誠心與否。其實您稍加一想也能明白,進廟燒香的人貧賤都有,難不成神仙隻對富人燒的高香就另眼相待嗎?神魔仙道,可以說是迷信,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也是天地正邪的道理,能用錢買通的神仙,不拜也罷!”

謝飛是第一次聽到這種看似膽大妄為的言論,但細細一想,卻很有道理,不住地點頭表示讚同。

“好吧,真是受教了,不過東西既然買回來了,那就先用著吧。”

拿起那隻價值千金的毛筆,仔細端詳,牛奮鬥忍不住感慨:“好筆啊。”

然後鋪開紙,用茶水研開朱砂,提氣,凝神,下筆,洋洋灑灑百餘字,一氣嗬成。

苗宇是個粗人,隻是覺得牛奮鬥寫字的時候很瀟灑,對於紙上的字,一來他看不懂,而來也不會欣賞,沒什麼感覺。

可謝飛不同,他不僅是地產商人,同是也做字畫生意,多年的積累早就讓他成為了一名不折不扣的書畫鑒賞家,而且從未打過眼。他看著牛奮鬥寫下的這幅字,震驚之情,難以言表,這樣的水平,雖然與古代書畫大家略有差距,但放眼當今社會,絕對能稱之為大師了,可寫字之人,居然剛剛年過二十,太不可思議,單衝這一副字,他對牛奮鬥說的話,瞬間深信不疑。

“筆如遊龍走,神似浮雲遊,好字,好字啊!”謝飛忍不住由衷讚歎道。

牛奮鬥不以為意,以為是他客套,憨憨一笑說:“謝總難不成認識我寫的什麼字?”

“恕我眼拙,字我還真不認識,不過從這字的起承轉合,整體構架上看,堪稱大師啊!”

“就是瞎寫,這字叫鬼文,您看不懂很自然,這是給鬼看的,好了,咱們去湖邊!”

謝飛還想和他探討一下書法,誰知道牛奮鬥抄起黃紙就往外走,想想眼下也不是說風雅之事的時候,按捺住自己內心的激動,趕緊跟了出去。

去龍潭湖的路上,苗宇忍不住問:“兄弟,你這鬼文寫的什麼意思啊?”

“哦,意思很簡單,就是告訴水裏那個家夥,讓他懸崖勒馬,趕緊悔改!”

“啊,就隨便寫這麼幾句話,人家就能聽?”

“當然不會聽,就是驗證一下,到底是不是它在作祟,如果是,算是給他一個小小的提醒,讓他知道,有人已經發現了它的惡行,這樣的話,咱們接下來就好行動了!”

“那怎麼驗證啊?”苗宇不解地問。

“去了你就知道了!”牛奮鬥神秘兮兮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