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 閃光燈(1 / 2)

一大早上的,鬧鍾還沒有響,樂助理已經抱著牛奶和麵包片站在自己的床頭,輕輕搖晃著自己的腦袋。

“起,起床,快點!”動作是溫柔的,語言卻極為囂張。

“唉!”麗薩輕歎一聲,“真搞不清,到底你是發錢的,還是我是發錢的!”

“嘿嘿,當然是你啊!”樂助理恭敬的將牛奶遞上,道,“請,小姐,慢用!”

“哼哼哼!”麗薩不情願的撩開被子,“嗚嗚,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我的債主呢,哇哇!”

幾聲哀嚎後,對上樂助理的彎月眼,沒心情的白了一眼。

“小姐,再睡下去,可要誤了片場了,如果再拖下去,恐怕是要……”

“賠錢!”麗薩狠命的咬了一口麵包,也顧不得咬,說,“你就知道跟我說賠錢!”

“嗬~那是啊,”樂助理仰著頭,笑,“我可是你的經紀人,賠本的生意不能幹!”

“哼!”又是一記白眼。

樂助理早已習慣,繼續擺出彎月眼,道,“我可得盯著你點,不然啊,你賠了錢,我不就會被炒魷魚麼,所以說麼,我這樣做,也不全是為了你,也是為了我這窮苦的老百姓的一口飯吃啊!”

“是呢,是呢!”阿秀慌忙在一旁搭腔,這可是她最最崇拜的師姐啊,必須加上一定肯定的支持!

“阿秀?”麗薩瞪著眼睛看她。

“嗬嗬!我還有事,我得刷洗一下浴缸了!”阿秀閉著眼睛一笑,轉身,閃開。

這妮子,每次口不擇言的時候,都會閉著眼。

“麗薩小姐,快點吃吧,我們的車子就在門外等著呢!”樂助理活像個催命鬼轉世。

“哎呦,人家剛起床麼,你比之前說的,早了半個小時!”麗薩抱怨。

“是小姐的表,慢了半個小時吧!”樂助理不由分說拿起手表和自己的對了對,“糟糕,更慘,不是晚了30分鍾,而是33分鍾!”

“好了,我幫您調好了,怎麼搞的,八成是你那次跳水的時候,給弄得!這表,居然不防水!”樂助理抱怨。

“納尼?”麗薩問,“你居然知道我跳水的事情,那,那你還知道什麼?”

“不知道啊!”樂助理說,“什麼跳水,我都沒有聽說,是吧,阿秀!”

“是!”浴室裏傳出來拉得很長聲音的回應。

“哼!”麗薩道,“阿秀,你都說了什麼?”

“沒說什麼!”阿秀不敢出來,擰開水龍頭,絲拉絲啦的像是在擦洗著什麼。

“走吧!”樂助理將女人從床上拽起來。

“唉!”女人懶洋洋的實在不願意在早晨7點鍾的時候,就離開自己心愛的床。

“走啦!”樂助理喊了一聲,“光頭!”

一個彪形大漢,直直衝了進來,將女人扛在肩膀上,出了門。

一路倒看著世界,女人向後瞅哇,瞅哇。

“哎呀,真受不了你了!”樂助理上前拍了拍,“趕緊安心的跟我回去吧!像年氏這種不識好歹的財團,是不會派他們高高在上的陳總,出來送你呢!”

“也是!”希望落空。

腦海卻編織出,一個俊男人和一個中年婦女滾床單的畫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