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民性是黨政公文的生命線(1 / 2)

人民性是黨政公文的生命線

本刊特稿

作者:張清華

新中國建國初期的公文什麼樣?多數人沒見過。有何現實借鑒意義,更少有人研究探討。最近,收到一本1951年出版的專著《人民公文》。作者董堅誌,吳縣人,民國時期著名的普通教育讀物的編纂人,編著出版了大量文牘讀物。《人民公文》出版至今已有60多年,在新時期讀這一舊作,仍很受啟發。特別是聯係學習黨的十八大報告,研究黨政公文的人民性,對於改進文風,提高公文質量與效率,確有現實意義。

《人民公文》出版時,我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尚未發布。作者根據掌握的大量資料與公文處理工作實踐,參照各類公文,用淺顯易懂的文字,說明人民政府適用的公文寫法,編著了這部專著。其中有兩點引人注目:一是鮮明提出公文要符合新時代的要求。新中國建立後,在實施新政的時代,公文也因政治的進步而革新。公文不僅是幹部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同時是工農兵大眾需要利用的文件。因此,公文不獨幹部要研究,人民也應悉心學習。二是提倡公文革新要體現人民的要求。一要廢除照抄作風,二要反對文牘主義,三要消滅公文旅行,四要建立負責製度。

改革開放以來,公文研究蓬勃發展,論著層出不窮,且屢有創新。論及公文性質時,多涉及其共性。如公文的政治從屬性、權力約束性、嚴格規範性、嚴謹程序性、直接記錄性等,但對我國當代黨政公文的人民性論及不多。當然,也有精彩之作。如非秘書刊物上曾刊載一篇文章論及:鄧小平一生主要從事國家黨政軍領導工作,有著極其豐富的公文寫作實踐和理論。《鄧小平文選》有半數是公文。綜觀這些頗具典範的公文,無一不充滿著強烈的人民性和社會實踐精神。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辦理黨務與政務形成的公文,其最大最本質的特性是人民性。人民性是黨政公文的生命線。強調黨政公文的人民性,這在理論上與實踐上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李昌遠先生在專著《中國公文發展簡史》中指出:“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人民政權公開申明並實踐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因而其製定的公文也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性質,是反映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意誌的”。新中國成立後,於1951年9月29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了《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在這一辦法的總則中,特別強調了辦理公文要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從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公文到社會主義時期的公文,其服務性質轉變成為人民服務。新中國製定公文是為人民服務的,這取決於黨是體現人民意誌的共產黨,人大常委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領導機關,政府是人民政府,政協是人民政協,這些領導機關的公文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公文。這也從一個重要方麵印證了中國當代公文具有人民性的本質。

人民性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主要體現在科學發展終極目標的人民性:“發展為了人民”:科學發展根本動力的人民性:“發展依靠人民”:以及科學發展價值尺度的人民性:“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個方麵。黨性是一個政黨固有的特性,是階級性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現。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民性的要求是和中國共產黨、人民政府的宗旨一致的,人民性與黨性在根本意義上也是一致的:堅持公文的人民性與堅持黨性原則也是一致的。在一定意義上,人民性是我國黨政公文的最深刻的本質特征。

科學發展觀依據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民是曆史發展主體的基本原理,結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即堅持以包括社會各階層在內的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根本,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政府製定路線政策的出發點,而黨政公文是落實和體現科學發展觀的一種文件形式。

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一個重要經驗是堅持改革的人民性。改革的人民性主要是指把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作為改革的目標,把人民群眾作為改革開放的評價主體,關注和支持人民群眾的改革試驗、探索和首創精神。判斷改革是否堅持了人民性,可以從價值、事實和主體三個方麵判斷。在新的曆史時期,堅持改革的人民性,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改革觀,進一步擴大人民民主,進一步改善民生,堅持統籌社會各階層利益。改革開放以來,黨政公文的不斷發展,一方麵體現了改革開放的要求,一方麵自身也在不斷改革,這兩個方麵都使公文的人民性得以更充分地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