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到銀行存款 謹防錢被套在“保險”上(1 / 2)

金色維權崗

作者:華聞政

近年來,老年人去銀行存款,結果卻買了保險的事時有發生。有些保險的回報看似高,但是也有一定的風險。並且,到銀行存錢和在銀行買保險,完全是兩個概念。老年朋友們在簽合同時,就應看清合同條款,免得後悔。

案例分析

今年春節剛過,盧浩老師將銀行和保險公司一並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撤銷他與保險公司的合同,退還已支付的2萬元本金。沒想到法院審理後,駁回了他的訴求。

這事情還得從一年多前說起。

2009年12月初的一天,盧浩老師將存折連同剛領取的返聘工資,遞進銀行營業窗口,他想辦張3萬元的定期存款。業務員看了存折後,熱情建議他改變主意:“老先生,你年紀大,賺錢不容易,還不如抽出一部分錢,換一種我們新推出的存款方式;這種存款的利息比定期儲蓄高,是某某公司與銀行聯合,幾年來他們經營了好多項目,年年有紅利。”

時值傍晚人少,業務員又招呼大堂那邊銀行理財櫃台的中年業務員過來解釋。聽介紹,盧老師覺得這種存款方式的利息比銀行定期儲蓄高,而且每年另有紅利;雖說要連續五年,每年投1萬元,但獲利高,於是欣然在合同上簽字,並當場讓業務員從存折中抽取1萬元,作為第一期投入。

2010年12月初,正當盧老師要去辦第二期投入,卻接到一個電話:“你的投資保險業務已到我們公司,第二期投入款也由我們直接從你存款記賬中提出了。”盧老師聽了大驚失色,“你們怎麼可以不通過我本人,就把錢拿走啦?這豈不意味著你們可以背著我隨意操縱我的存折?!”“簽合同時,我們已經隨合同給了您書麵說明,你看了再打電話吧。”對方不緊不慢回應後,掛斷了電話。

盧老師回家後再仔細看了多達幾頁的說明書,發現其中還寫著“十年為期”,就是說並非五年後即可本金利息一起取回。事也湊巧,一個月後盧老師的母親患病住院,動手術要先付2萬多元。盧老師一時拿不出那麼多,思前想後,覺得自己當初是受銀行、保險公司哄騙,這才導致錢被套牢而不能解燃眉之急。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打官司的一幕。

專家評析

1 投資保險存在風險。

早在2007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就明確要求“提醒投保人投資有風險,實際投資收益可能贏利或虧損”。

2 不建議老年朋友去買10年期的投資保險,也不宜投入太多資金。

現在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分為躉繳(一次性繳費)和期繳,期繳有1千元/年、5千元/年、1萬元/年和5萬元/年。盧老師購買的分期分紅型保險,每年繳1萬元,連續5年共繳5萬元,順利的話,年利率可達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