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鑾殿之上,歌舞升平,一名名身材曼妙的歌姬舞女,吟唱著悅耳的歌謠,在眾大臣麵前翩然起舞,宛如蝴蝶般搖曳著自己的身軀,展示著自己身上最美麗的部位,期待著被某一位大人帶走,脫離奴籍從此過上性福快樂的富裕生活。
方別,向薇,向宇,在方桌前席地而坐,望著麵前這麼多美味的珍饈,方別微微一笑說道:“要是帶番薯來就好了,他一定會樂瘋的。”
“番薯?”向薇有些不解的望著方別說道:“好好的美酒佳肴不吃,你想吃凡人種的番薯?”
方別啞然失笑搖搖頭說道:“不是,我是說許小寶,他當初是跟我一個新兵營的,外號就叫番薯。”
“哦?那個嘴甜的小胖子?哈哈,原來他叫番薯!那你是不是也有外號?”向薇捂著朱唇,嬌笑道。
“是啊。”方別飲了一口美酒,緩緩說道:“以前在新兵營,大家都叫我瘋狗劍。”
“瘋狗劍?這不是罵人嗎?”向薇疑惑的說道:“他們為什麼這麼叫你?”
方別笑眯眯的一指自己懷裏,啃著蘋果的小黑狗說道:“第一,我每天都隨身帶著小黑,第二,一開始我去新兵營的時候,他們看我是北州來的,都欺負我,說我是土包子,然後我把欺負我的人都殺掉了,所以他們覺得我是瘋子,第三,我用劍,所以加起來,就是瘋狗劍了。”
“哦?你把他們全殺了,看不出來,你還挺聰明的嘛!”向薇嫣然一笑。
“噗……”方別一口美酒噴了出來:“這跟聰明扯得上邊嗎?”
“不殺掉就後患無窮了,所以直接殺掉才是最聰明的做法!”向薇一本正經的說道。
這時,一邊的向宇也開懷大笑起來:“小子,我也覺得我女兒說的在理,不過你這年輕人還真是挺有趣的,瘋狗劍,這名頭不錯!”
“比起戰神來,就太難聽了。”方別汗顏說道。
“哈哈哈!”向宇大笑道:“那是因為戰神站得高,所以大家才會覺得,戰神這個稱號好像很厲害,如果一個乞丐他的外號叫戰神,你還會覺得戰神好聽嗎?反而言之,如果一個頂天立地的修真界一方至尊,綽號瘋狗,眾人也隻會覺得獨特,不會覺得難聽了。”
方別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覺得向宇這番話,說的是真理。
名頭,外號什麼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實力!
強者得到世界,這便是修真界唯一的鐵律!
這時,高坐在龍椅之上,飲著美酒的劉季突然開口道:“向兄。”
“陛下。”向宇站起身來,一抱拳說道。
“今日向兄的女兒,為我大漢王朝立下了汗馬功勞,凱旋歸來,是大喜的日子,加上向兄的女兒實在絕美無雙,朕提議不如就讓向薇統領,來表演一番歌舞,讓朕開開眼界,為諸位助助興如何?”說著,劉季流露出一絲愜意的微笑。
向宇還未開口,向薇便站起身來,蛾眉微顰,十分為難道:“陛下,真是抱歉,末將,不會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