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招牌的位置布置過程中,還要考慮到招牌的文字大小與位置之間的相互關係,不同的文字尺寸對於可視程度有不同的要求,對於招牌的高度也有不同的規定。
(二)店名設計規範
1.店名設計的基本原則
1.易讀、易記
易讀、易記原則是對連鎖店店名的最根本的要求,連鎖店店名隻有易讀、易記,才能高效地發揮它的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為了使連鎖店店名易讀、易記,要求連鎖企業策劃者在為連鎖店取名時,要做到以下點:
簡潔
名字單純、簡潔明快,易於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而且名字越短,就越有可能引起顧客的聯想,含義反而更加豐富。
獨特
名稱應具備獨特的個性,力戒雷同,避免與其他連鎖店店名混淆。
新穎
這是指連鎖店店名要有新鮮感,趕上時代潮流,創造新概念。
響亮
這是指連鎖店店名要易於上口,難發音或音韻不好的字,都不宜用作名稱。響亮的店名也易於流傳,易於擴大其知名度。
氣魄
這是指連鎖店店名要有氣魄,起點高,具備衝擊力及濃厚的感情色彩,給人以震撼感。
2.暗示商店經營屬性
連鎖店店名還應該暗示商店經營商品的屬性和類別。但問題是,店名越是描述某類經營商品的屬性,那麼這個名稱就越難向其他經營範圍延伸。因此,連鎖企業經營者在為超級市場命名時,不應使超級市場店名過分暗示經營商品的種類或屬性,否則將不利於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連鎖店店名也因此而失去了特色。
3.啟發消費者對連鎖店的聯想
連鎖店店名要有一定的寓意,讓消費者能從中得到愉快的聯想,如“美廉美”超級市場,會使顧客聯想到超級市場出售的商品物美價廉。
4.支持店標
連鎖店店標是指連鎖店中可被識別但無法用語言表達的部分。店標是連鎖企業經營者命名的重要內容,需要與連鎖店店名聯係起來一起考慮。當連鎖店店名能夠刺激和維持店標的識別功能時,連鎖店店麵識別係統的整體效果就加強了。
5.適應市場環境
連鎖店店名要適應市場,要適合該市場上消費者的文化價值觀念。連鎖店店名不僅要適應目前目標市場的文化價值觀念,而且也要適應潛在市場的文化價值觀念。
文化價值觀念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它包括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念、民族文化語言習慣、民間禁忌等。不同的地區具有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念。
6.受法律保護
要使連鎖店店名受到法律保護,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該連鎖店店名是否有侵權行為。連鎖企業經營者要通過有關部門查詢是否已有相同或相近的超級市場店名被注冊。如果有,則必須重新命名。
該連鎖店店名是否在允許注冊的範圍以內。有的連鎖店店名雖然不構成侵權行為,但仍無法注冊,難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連鎖企業策劃者應向有關部門或專家谘詢,詢問該連鎖店店名是否在商標法許可注冊的範圍內,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
2.連鎖店命名的基本方法
連鎖企業策劃者在給企業命名時,除了查找字典,引經據典外,還應采用以下方法:
(1)人名,即以人名作為店名,與眾不同,會使人感到熟悉和親切,很多飲食店、理發店、時裝店都采用此法。
(2)數字名,即以數字名作為店名使人易記易識。
(3)動植物名,即以動植物命名,會使人產生對動植物的聯想。
(三)店名字體設計規範
1.店名字體的基本特征
1.易讀
店名字體要簡潔、易讀,傳播的信息內容使人一看就明白,一看就了解。這就要求字體的筆畫、結構要符合國家頒布的漢字簡化標準,不能隨便造字,避免由於辨認上的困難而造成的歧義。
2.易識別
連鎖店店名字體首先要有一定的識別性,即通過一定的造型體現出獨特的風格,反映企業的營銷文化和經營理念,向目標市場傳達企業經營活動的特點與文化附加值,達到消費者識別企業及其自有品牌的目的。
3.係統性
店名字體是連鎖店店麵識別係統的構成要素,它的風格應該與店麵識別係統中的其他要素的風格相一致,與其他要素共同體現連鎖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特征;另一方麵,店名字體自身又是一個小係統,內部字與字之間,不論是大小還是造型都要符合統一的要求,要符合美的法則,要互相補充、互相配合。
2.店名字體的種類
連鎖店的店名無論是英文字體還是漢字字體,其字類均可粗分為印刷體、美術體和書寫體三類。
3.連鎖店店名字體的形態分類
1.按字體的屬性分類
粗獷、豪放型:方飾線體、新魏碑等;
莊重、典雅型:古羅馬體、卡洛林體、仿宋、黑體等;
清灑、飄逸型:意大利斜體、行書等;
纖巧、秀麗型:結構型、草書體、隸書等;
古拙、稚氣型:正圓形的羅馬體。
2.按字體的演化分類
古典型:典雅、多裝飾,如古哥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