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2章 營銷合同範本大全(6)(1 / 3)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xx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雇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xx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土地預訂銷售契約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投資興建——第——_層——號房屋一戶,其基地應有持分麵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

甲方承買基地坐落——地號土地——筆,持分麵積約——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麵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本約建築買賣價款總額——元(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一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二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三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四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五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於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並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後,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於房屋開工後始行承買,應於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麵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時,視為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