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準則的實施情況(1 / 3)

一、我國會計準則演變過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會計準則的發展變遷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初創期(1949~1977年)

這一階段我國主要是照搬蘇聯的會計理論。1953年我國引進蘇聯的統一會計製度,建立了以“資金運動論”為核心的會計理論體係,這主要與當時我國的計劃經濟目標相一致。

(二)改革初期(1978~1992年)

這一時期屬於我國會計準則改革的起步階段,主要是局部借鑒國際會計慣例,會計製度開始邁向國際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製度》的實施標誌著我國開始借鑒國際會計慣例頒布會計製度。1992年《企業會計準則》發布,標誌著我國有了第一個與國際會計慣例相協調的會計準則。其實質是一個基本準則,在會計核算規範體係中地位相當於“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三)改革全麵深化期(1992~2001年)

這幾年是會計改革全麵深化階段。國家先後出台了《工業企業會計製度》、《農業企業會計製度》等13個分行業會計製度,1993年國家對《會計法》進行了修訂,並於1999年再度對《會計法》進行了修訂。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頒布了的《企業會計製度》,打破行業、所有製等的局限性,把除了金融企業和小企業外的其他企業都包括在內,統一了企業核算體係,對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標準進行了統一,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一致性。

(四)發展期(2002~2005年)

這一時期以國際化策略為主導。從2002~2005年,我國加大了會計準則的研究和製定力度,先後修訂了原有的16項會計準則,製定和發布了資產減值、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等20項新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五)成熟期(2006年至今)

從2006年至今,我國會計準則體係實行了全麵構建。2006年,我國財政部在征求社會會計學者、專家的廣泛意見的基礎上,發布了我國新的會計準則體係,新的會計準則體係由一個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構成,截至目前,我國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會計準則體係。

二、新會計準則實施的具體情況及必要性

(一)我國上市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總體情況

總體來說新會計準則的執行是順利的,企業會計準則體係作為資本市場的規則之一,其順利貫徹大力推動了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我國企業與國際接軌的進程。縱觀2006年、2007年上市公司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這兩個關鍵年份,總體實施情況平穩有效,較好地實現了企業會計準則的新舊轉換。此後,企業按新會計準則體係全麵執行。在香港上市的H股和內地上市的A股在2007年開始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其年報披露的差異基本消除。

在上市公司中,存貨準則、投資性房地產準則、固定資產準則、無形資產準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資產減值準則、職工薪酬準則、股份支付準則、債務重組準則、或有事項準則、借款費用準則、所得稅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每股收益準則等常用的會計準則得到了普遍應用。上市公司能夠較為恰當地選擇會計政策和做出會計估計,並按各項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規定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新準則的實施為企業長期發展提供了保障。例如,新準則要求企業全麵審視涉及各種或有事項的合同或協議,除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外,還擴展到辭退福利、虧損合同、重組義務和棄置費用等,凡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均應及時足額地確認和計量相關成本費用和預計負債,從而較大幅度地避免了企業高估利潤和超前分配。

我國新會計準則的實行實現了與國際準則的接軌,為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融資和投資奠定了基礎和平台。同時,新準則得到國際上主要國家和經濟體的認可,使我國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具有同等效力,能夠大幅度地降低我國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的成本,有助於我國企業做強、做大和“走出去”。我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我國香港、歐盟委員會和美國等的合作也在不斷深化。我國會計準則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趨同,與上述地區的會計準則趨同已有共同基礎。我國目前已有一些大型企業在美國上市,實現中美會計準則等效將會大大降低上市成本。2008年4月18日,我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簽署了中美會計合作備忘錄,目標是實現中美會計準則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