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視頻是發在一個冒險自拍同好者的論壇裏的,視頻的主角就是張瑞,在裏頭他滿臉嚴肅又含著急迫地說:
“發生了一件我沒想到會發生的事,我親眼看著他墜落了下去而無能力阻止,是我的錯,我不該邀請他……然而這件事不對頭,道具出了問題,而事情本不該這樣發生的,我現在還不能去警方那裏,我要去獨自查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七日後我沒有更新視頻,就證明我遭遇了不幸,請將它(視頻)交給警察……”
方樂看視頻發布時間,正處於案發的當天深夜,依視頻裏的口吻,張瑞看來並不是凶手,但案發時隻有他和死者同在樓頂倒是真的。
道具出了問題,什麼意思?
這個就是張瑞的調查方向麼?
可是,視頻裏的聲明是七日,僅僅三四天後,他就去警局了,而且是默認的自首?
古怪,有問題,張瑞失蹤的這幾天裏,必然發生了不尋常的事情。
沒辦法的時候就用老辦法。
方樂在百度上輸入中山市、日期、事故等關鍵字,搜了半天,終於有結果。
一則消息是西沙區某棟商業辦公樓發生了火災,幸好火勢不大被迅速撲滅,沒有蔓延到其他樓層,起火源頭是3樓一家體育用品公司,至於起火原因,消防正在調查……
這消息本身倒沒什麼,但是,那個起火源頭的的體育用品公司,名稱正有印象,記得是死者在網站上代理的客戶之一,而起火時間,正在張瑞視頻發布及去警局自首之間!
這絕非是巧合,莫非火就是張瑞放的,他原本想調查那家公司,卻發現無能為力或時間不夠了(正被警方搜捕),所以就放了火泄憤,而引導了死者死亡(畢竟是他撬鎖才上到樓頂的)的是自己,心有愧疚下默認了警方關於他是殺手的指控?
順利,太順利了。
可就是推理太順利了,讓一向習慣構思複雜邏輯的方樂直覺得不對頭。
每遇到這種情況,方樂就會將所有線索從頭到尾再研究一遍以尋求破綻及其他可能推論。
而當方樂看第二遍張瑞的那個視頻的時候,注意到了張瑞的一個細節,咦了一聲,再看一遍,猛然坐起……
“喂,小韓,對張瑞的審訊現在有什麼結果?”
“沒有呀,專案組換了個人審了兩遍,張瑞還是那套說辭。”
“那你們警方打算怎麼結案?”
“師姐說,目前就張瑞一個嫌犯,一切的可疑都指向他,所以打算將他認定為凶手,有其餘問題後麵由公訴方來搞。”
“明白了……你幫我一件事,轉告給你師姐,說我要在老地方等她,時間在傍晚六點,事關案件的解密,她不來也可以,除非不管案子真相到底如何了。”
“啊?哦、哦,我試試……”
傍晚六點,摩鐵時光咖啡廳,老位置,兩個人。
洛靜一坐下,就一臉幹巴巴地說:“說吧。”
人就是這樣奇怪,如果是方樂親自給自己打電話講那些話,洛靜多半不會來,但讓人一轉告仿佛就有了魔力。
當然,洛靜的不信任也在見麵的第一刻爆發了。
桌對麵的方樂說:“洛警官,不用那麼急躁吧。”
打響指上了咖啡,方樂不緊不慢侍弄咖啡,洛靜卻一點都沒去動。
她威脅說:“如果你再不講,我立刻就走。”
“好、好、好,”方樂認輸,反問:“洛警官,你認為張瑞是凶手麼?”
洛靜回答很幹脆:“如果這件事裏真有一個凶手的話,從現有證據看,隻能是張瑞。”
“就算張瑞其實不一定是凶手,也要這麼去認定麼?”
洛靜美眸一瞬含怒,說:“方先生,你大概理解錯了警察這個行業,警察並無權給人定罪,我們隻能是依照程序調查實際的各種證據,還原事件的大致脈絡,至於嫌犯是否認罪是否被定罪,最終由法院決定!”
方樂在道理上很少服輸,也有些急了,說:“法院算什麼,法院判定的犯人就一定是真凶麼?你們警察要是去這麼想,推給法院,不是推卸責任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