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案 死亡表象 104章 商討(1 / 2)

(PS:說實話本案已經加碼寫完了,後頭還有8章,高潮迭起,但我就不多更貼完了,還是一天的兩章,畢竟我需要休息一下,順便選一選下回寫哪個案子的好,前麵說過度用腦流鼻血是真的,日常閑餘時間就那麼多,我得全用上,真的很累……)

往下的調查完全驗證了方樂思路的主要猜想。

根據4樓某戶鄰居的說辭,案發那一夜,自8點開始,406號家裏就隱約傳來斷斷續續的鋼琴聲,裏頭優美和粗疏混雜,顯見彈琴者是一名熟手一名生手。

胡芳(406女主人)學鋼琴的經曆隻有幾個月,興趣班上的更短,不可能彈出優美的音符,所以最可能的就是曾為其音樂教師的孟伯齊正在她家裏教授她。

而那棟樓除孟伯齊外也都沒有會彈鋼琴的。

可是,往下調查胡芳都沒有蹤跡,打手機自然也不通。

警方同時向電信商施壓,也沒查出胡芳有可能辦理的新號碼。

警方於是猜測,胡芳會不會就此潛逃了?

畢竟那位同謀自作主張將屍體沉入池塘,就說明其有意逃避案件被捅出來,但池塘屍體卻過早曝光了,報紙上也有登過,胡芳難免不敢再呆在本地。

雖然機場等公共交通方麵沒查到其離開本市的記錄,但其是有車的,可以私下離開。

沒辦法,警方勸說了胡芳那位外地的丈夫嚐試給胡芳留言,並提供其各類社交賬號供警方監控。

另外,對406號住戶的搜查令被審批了下來,經過鑒定,大有收獲。

雖沒有找到死者不見的涼鞋,沒找到缺失了一顆紐扣的衣物,也沒見到死者行李箱,但胡芳的家裏,客廳淩亂,地毯上發現了輕微的染料,地毯旁邊還有一張斜著的矮桌,桌子是紅木的,特別沉,桌角是鈍圓的,同樣有顏料存在。

將地毯和矮桌運到分局鑒定,結果馬輝肯定地說,兩處的顏料成分和死者的染發劑一致,再給法醫老程比對,老程也說桌子的鈍角和死者太陽穴處的凹陷高度吻合,也即那傷根本不是木棍什麼擊打的。

分局專案組開會。

洛靜說:“調查到這個階段,已基本可確定案情大概、主要涉案人了,案發那夜死者趙曉蘭前去406室,碰見了丈夫和胡芳在一起,發生了爭執——這點也有鄰居提供佐證說聽到了疑似的爭吵聲,然後因為推搡一類,趙曉蘭太陽穴撞到了桌角,或者被孟、胡二人用桌子角刻意擊打過死者太陽穴,繼而被勒斃,總之這兩個人將是核心案犯,胡芳已潛逃,往下怎麼捉捕她將是要點,你們有什麼建議?”

小張說:“組長,孟伯齊不是在醫院裏麼?我們把他拘押起來審問吧?高壓之下,就不信他還能淡定!”

老黑很快反駁說:“最好不要,孟伯齊就在醫院,已被院方和我們聯合監控起來,隨時都可以抓,但胡芳不是,如果孟伯齊和胡芳聯絡了,我們就可能順藤摸瓜將後者釣出來,不能打草驚蛇。”

洛靜也說:“我們有權力緝捕胡芳,是因為在她的家裏找到了趙曉蘭被害的間接證據,那裏就是真正的第一現場,但我們不能真的證明當時孟伯齊也在那個家裏並參與了犯案,我們沒有目擊證人。”

小張又說:“那就單純對胡芳發通緝令好了。”

老黑悠悠說:“如果胡芳看見通緝令,抓到還好說,抓不到她就會藏得更深以至於不再露麵,當然也不會和孟伯齊去聯絡了,如果孟伯齊看到通緝令,自然也不會再聯絡胡芳,我覺得對胡芳要秘密地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