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齊誌雄的交代,趙曉蘭的確是他害死並沉屍的,但他並不是圖謀犯罪,而是緣於巧合。
那天夜裏10點以後他和朋友們玩兒完道別後獨自開車回家,由於嫌麻煩他決定將車停在小區外頭,靠近那個豁口的地方,卻恰巧看見一個“熟人”——他同棟樓同一層406的住戶胡芳。
他和胡芳其實算不上熟悉,他曾有意搭訕胡芳,但胡芳沒理會過他,反而跟姓孟的那個瘦猴子相好,攝像頭是很久前他討好胡芳幫其裝修時偷偷鋪設的,鑰匙也是那時候偷來配的。
所以他本想調笑兩句完事兒,卻發現當時胡芳鬼鬼祟祟將一個帶底座的一個大箱包拖上了車,他覺得可疑,沒有下車,卻偷偷尾隨上了胡芳的車。
他是覺得如果能搞到胡芳的什麼難以見人的事的話,可以借此要挾交往。
齊誌雄跟著胡芳一連好幾個街區,竟來到了新新公園,那裏夜裏根本不見人呀!
看見胡芳開車進了公園東門,他沒盲目進去,而是將車停在公園外頭的路邊,下了車偷偷跟上。
摸索胡芳到了哪裏稍微耗費了些時間,最後他在一片林地外發現了胡芳停下的車,沒開車燈,顯得黑乎乎的。
他正想靠近看看怎麼回事,忽然就見到夜色下胡芳看到了鬼一樣尖叫著奔跑出了林子,快速上了自己的車,原路開走了,中途還傳來因極速掉頭輪胎摩擦地麵的聲音。
他也被嚇了一跳,正想離開,卻聽林中有隱約的呼救聲,像是個女的,他就大著膽子進去,到地頭後開啟手機電筒一看,地麵上被丟棄著一個女子,伸著手呼救,身上還有條繩子綁住了雙手雙腳及腰部,他大約認了出來:這不是2樓那個孟伯齊的大款老婆趙曉蘭麼?
一是色心上來,二是想報複孟伯齊為其戴綠帽子,齊誌雄就強暴了趙曉蘭,為防留下證據,還用上了隨身攜帶的安全套。
哪裏知道,強暴時由於習慣上來,他雙手掐住了趙曉蘭脖子,不小心把本就虛弱的她掐死了,他一下慌了,想到諸多後果,但事已至此也隻好想辦法解決問題,他想起了這個公園中央有一個不小的池塘,池塘水渾濁發綠又沒人管,就打算沉屍那裏,就算很久後屍體被發現,再怎麼也查不到我的頭上吧?所以他處理了安全套塞進衣服裏後抱起趙曉蘭去沉屍,哪知道百密一疏,還是遺留了證據。
沉屍完之後,齊誌雄心裏不平靜,不想回家,就在外頭糊弄了一夜。
後麵幾天也是惴惴不安,好在也沒發生警察上門查他的事情,但後麵,警察竟向整層樓打停趙曉蘭、打探胡芳的行蹤,他知道案子早晚會破,想起了在胡芳家搞的攝像頭,萬一找到那個牽涉到自己就不好了,於是半夜去取,卻被警方捉住了……
至於趙曉蘭到底是怎麼被殺,又是具體被誰殺的,他並不敢確定,也提供不了什麼有效口供……
搞定了齊誌雄,專案組舒了口氣,洛靜卻說:“齊誌雄認罪,任務僅完成了三分之一,後麵就是怎麼捉到胡芳,繼而逼迫孟伯齊也認罪了。”
小張說:“可惜齊誌雄這家夥跟胡芳並不熟,提供不了後者的藏身情報和新聯絡方式。”
方樂忽說:“其實他的供述本身就包含了線索吧?”
洛靜問:“怎麼說?”
“他說他開車跟著胡芳的車過了好幾個街區,這之間難道沒有什麼監控麼?”
老黑眼一亮,說:“啊,明白了,我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