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往下的進展並不如期待。
小半天後,馬輝師徒回來,一見洛靜就搖頭說:“沒有查到,我們勘驗了嫌疑人的屋內、屋外,甚至在地麵挖掘了,沒看到關於劫殺案的任何線索,沒有凶器、贓物、血液。”
“這樣啊……”
“當然,他家裏的東西大部分都搬回分局了,我們會對那些物品做後續鑒定,隻是你們別抱太大希望。”
“我知道。”
“對了,洛組長,那部手機我們前頭也查了,隻有兩個人的指紋,就是張潘和受害者的。”
這結果並不意外。
“還有,金灣路案發現場那裏采集到的指紋和腳印的比對也出來了,我讓六子去把報告給你取過來吧。”
“不,我親自去取吧。”
洛靜對這一項的鑒定更看重。
刑事科學技術室,馬輝遞給洛靜報告紙,並親自講解說:“現場那裏垃圾袋和垃圾桶上的指紋都歸屬於樓前身飯店的員工及那位垃圾運送的卡車司機的,地麵的近期腳印也有他們的,除此之外,就還剩一組腳印沒有找到匹配對象。”
“噢?”
腳印竟有一組無匹配?難道是——
馬輝說:“這組腳印從形體和鞋底紋看,屬於一雙運動鞋的,且紋路磨損小,顯然是新鞋,根據長度、踏地深度等數據看,其主人身高該有180厘米出頭,體重75公斤左右,當然,像是行走習慣啊之類,我們後續還會分析,那裏的腳印實在是太淺太模糊了。”
“辛苦你們了。”
“應該的……”
拿著資料,從技術室回去,洛靜滿腦子都在想。
身高一米八零以上,體重75公斤左右,而昨夜抓獲的張潘一米七不到,人也瘦骨嶙峋,實在不符合。
路上,小張找到了她,彙報說:“組長,張潘的資料我也查了,犯罪數據庫裏沒匹配的,至於他的個人經曆,貌似是數年前來中山市打工,結果因為賭錢欠了債被公司開除,沒臉回去,所以成了流浪漢……唉,這小子竟然不是逃犯!”
聽小張的語氣,還是蠻失望的。
洛靜腳步停下,忽說:“再審張潘……”
審訊室。
“張潘,你一直說,手機是撿的,那麼,是在哪裏撿的,什麼時間?”
張潘一看提審者隻有兩個,洛靜的語氣也沒那麼嚴厲了,鬆了口氣,知道清白大致保住了,回答說:“就是昨天,上午9點出頭吧,在金灣路那附近一個垃圾桶……但我到那裏隻是去找礦泉水瓶賣啊,跟搶劫殺人案絕對沒有關係!”
“我明白,你繼續講,手機是誰丟進垃圾桶的,你見到沒有?”
“嗯……”
張潘努力回想了一下,說:“我也說不太好……當時我正低頭撿一個瓶子,忽聽到前頭有什麼被丟進垃圾桶的聲音,忙抬頭,就見一個人從垃圾桶那裏走了過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個人丟的,反正我趕緊跑到垃圾桶那裏往裏一掏,竟然是一部手機,看著還很高檔,我太高興了,因為那手機還開著機,顯然沒壞,我怕有什麼失主來電,趕緊把手機關了,路過那個狹窄通道的路口時,見你們警察在查什麼,心虛趕緊走了,到了晚上才開機看,好久沒上網了,我就用它來上網……”
洛靜忙抓住關鍵問:“那個丟手機的人什麼樣子,你記得麼?”
“嗯,我隻看到了背影,而且那垃圾桶就在路拐角,他一轉身就不見了,不過,他好像蠻高的,頭發不多,上身穿一件橘黃色的衣服,褲子沒注意,但鞋好像是運動鞋吧……”
詳細詢問並記錄了張潘目擊到的那個丟手機者的個體特征資料,審訊結束,洛靜和小張離開了審訊室。
小張說:“組長,就算他不是前科犯,也不代表不是本案凶手啊,那個所謂丟手機的人,說不定是他捏造出來的——”
洛靜打斷他,說:“不久前馬輝回來了,在張潘家那裏沒搜到任何證據,而且,你看看這個。”
小張接過那張腳印的數據報告,嘀咕:一米八零?
“張,召集所有人開會,包括老黑和小趙,也讓他們回來。”
“我知道了……”
不久後,專案組八人集中在了小會議室裏,洛靜將馬輝的報告、對張潘的二審結果講述了一遍,說:“現在初步排除張潘的嫌疑,重點調查符合1米八零以上、體重75公斤、上身橘黃色外套、腳上是運動鞋的人。”
小韓說:“啊,可是師姐,沒有容貌,那要怎麼查,去金灣路那裏走訪?”
洛靜搖頭,說:“不,屍檢報告雖說還未出來,但受害人死於9點左右應該是不會錯的,張潘目擊到的那個人是在9點出頭丟棄的手機,可判斷為剛離開作案現場,我們昨天不是拷貝了那片區域的監控視頻麼,根據以上的凶手特征,看有沒有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