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犯人?”
從走訪前線帶隊回來的洛靜一見到方樂就問。
“你們自己看吧。”
方樂一指電腦屏幕。
“金譚,49歲,中山市西沙區人,無業,曾因多次道路交通訛詐問題(碰瓷)被地方派出所約談,但沒有悔改跡象,屬於累行犯,上一樁訛詐時間發生在某月某日(一周前)……”
原來是這種罪犯?
洛靜一愣。
小張哈哈笑說:“我明白了,這家夥肯定是碰瓷不成反把自己搭進去了,事故發生的那個地點沒有斑馬線,也沒有監控,但車也不算少,他過馬路還正巧被撞了,實在太符合碰瓷的前提條件了!”
所謂終日敲詐也死於了敲詐麼?
幾個年輕的傾向於此種解讀,但老柯搖了搖頭,說:“還不能過早下此判斷,據路人講,那輛車撞人之後車速根本沒有降低一點兒,但也沒突然提速,這種情況下,要麼是駕駛者心理素質過硬,遇事不亂,要麼就是其對撞人早有預見,或者有不得不保持住車速的理由。”
這就是老刑警的敏銳直覺了。
小張雖想反駁,卻一時找不出破綻。
洛靜沉思了片刻,吩咐小韓:“小飛,調出來金譚涉及的訛詐案的案件記錄,看裏麵被訛詐的車主車子資料有沒有登記,是不是有吉普車。”
“哦。”
小韓調資料的過程中,方樂問:“洛警官,你難道是懷疑這起撞人逃逸案不單純?”
洛靜搖了搖頭,說:“(讓小韓查)隻是為了保險罷了。”
很快的,小韓就把資料調了出來,劃拉著看了一遍,回頭彙報說:“師姐,沒有吉普。”
洛靜怕疏漏,自己又挪到鼠標翻看了一遍。
旁觀的小胡總結說:“都是小型轎車啊,頂多有一兩款算中型的。”
這樣啊。
老黑忽說:“如果是前麵某位被敲詐懷恨在心的蓄意報複,車主換車的可能性很大。”
的確,拿自己原來的車去行凶,容易留下線索。
小張也說:“或者是事主沒有報警交由警方處理的那些訛詐,所以警方也就沒有資料登記?”
老柯說:“如果是沒報警,說明事情鬧得不大,因為此就蓄意殺人報複的可能性較小,當然,不排除隻是單純想撞傷人沒想殺人,隻是不巧金譚滾動到了道路另一頭的車輪下。”
方樂也湊趣,笑說:“或者事主報複有其他獨特情況呢,譬如被訛詐時沒報警是想避免麻煩盡快趕路,因為他車上的妻子快要生產需要馬上送醫院,結果因為碰瓷抵達醫院晚了點兒導致胎兒或孕婦不保?”
這一下,帶動了大家的情緒,紛紛猜測,反正各種版本的都有。
洛靜見鬧得差不多了,抬手阻止胡鬧,正經地說:“刑警的職責,就是調查一切可疑的案件,遇見了就不能放過,下麵,我安排一下任務。”
大家的嘻哈之心一下子不見了。
“首先,去交通部門查詢一下金譚所涉及的這8樁有備案的敲詐事件的車主的現有車輛資料,看有沒有更換了吉普車的,同時,根據那些車主個人身份找尋到他們,親自判斷他們的車子型號,紙麵數據畢竟不保險,然後也詢問他們被碰瓷的當日是去做什麼的。”
“其次,把查到了金譚身份這件事去告訴交警們,但要求後麵和他們一起去受害者家裏告知消息,我們需要趁機向其家人做下問詢。”
“第三,查找到肇事車輛的車牌最關鍵,交警部門已經在做了,但我們也要努力,除了尋找更多事發路段的行人目擊者,還要找尋當時在肇事車輛後方或側麵行駛的車子車主,可以發協查通告,找到後看他們有無關於吉普車的資料提供。”
“另外,我要先去袁隊那裏請示一下,我回來再說……”
四中隊長辦公室,袁大偉聽了對此交通案的延伸分析,果斷地說:“查,當然要查,有可疑就要查,如果的確存在刻意撞人謀殺的嫌疑,後麵可以獨自立案,至於調查資源你們也放心,就按正常刑案的規格來使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