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出之前那些搶劫盜竊案子的諸多資料洛靜發現並不好查。
案子總共有十幾起,但被正式立案過的也就三四起,剩下大多也就是到當地派出所做個筆錄的程度,因為涉及數額或嚴重性有限。
而即便是立案的那三四起,最終也不了了之,因為各類證據實在不足,難以鎖定凶犯,而且當時所能調用的警力也有限。
加上治安加強巡邏後,犯罪發生率下降,警方對這方麵就沒太關注了。
洛靜和組員們商議後,決定先從盜竊這方麵入手。
其中搶劫事件都發生在欠缺監控的外界,而盜竊則多發生於林子那附近的幾個小區裏,小區則是有攝像頭的。
洛靜認為,如果作案地點不是自己住的地方,盜竊者下手之前必然會踩點,否則就難以把握準哪個家裏有錢或可能是空門,因此洛靜命令調出那個區域所有失竊過的小區的攝像頭視頻,包括門口以及小區內的,自係列失竊案開始的時間段挨天排查。
這種繁瑣工作自然是龐大又耗時彌久的,好在還有些技術手段在。
所以大半個上午的忙碌之後,結果就出來了。
小韓彙報說:“師姐,根據人臉鑒別,全都在那幾個小區出現過的人共發現了7個,就是這幾人。”
洛靜點頭,問:“這七個人裏有誰有犯罪記錄麼?”
小韓回答:“有……就是這個人。”
“萬三強,28歲,盜竊被判過兩年半……”
洛靜說:“查出這個人的現住址。”
小韓查後說:“師姐,隻能找到戶籍,他個人現在貌似沒房產。”
洛靜想了想,忽說:“去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某派出所內,接待的民警查了自家檔案後對洛靜等說:“據我們了解的資料,這個萬三強父母死的早,原來父母給他遺留了一處房產,但由於賭博他把房子賣了,後來又偷雞摸狗不務正業被判兩年半,出來後我們曾為他找了一份工作,但沒多久他就辭了,然後就經常找不到人。”
經常找不到人?
洛靜問:“那他賣了房子之後住的哪裏?”
“應該是租住吧,可是我們隻有他進去前的住址資料,出來後他一段時間內臨時找了個床位那類租地,但後麵搬出去了,老板也不知去哪兒了。”
方樂插話問:“他有沒有朋友啥的?”
“朋友……”民警想了想,忽說:“啊,對了,半個月前他和幾個人和另一幫人打架鬥毆,被抓來做筆錄,至少和他一起的那幾個人的個人資料都登記全了。”
“太好了,請你將資料幫我們調出來……”洛靜趕緊說……
獲取了資料後,洛靜看著所有組員,嚴肅地說:“這個萬三強對於我們破解林中命案萬分重要,所以本次抓人絕對不能有疏漏,萬三強那次登記的朋友共有三個人,所以我們把行動分為三組,其中有任何一組發現了萬三強的行蹤後,如果適合抓捕,不要遲疑,如果不適合抓捕,向其他組聯絡,而要是都沒發現萬三強的話,分別盯緊目標人物,看其會否跟萬三強接觸……明白了麼?”
“明白!”
“好了,行動……”
這次的行動,方樂沒能參與,被洛靜嚴令留下來。
不過後麵還算順利。
其中一組查到了萬三強就借住在其一位朋友家裏,但彼時不在家,這組人彙報後一直蹲守了兩個小時,才見到萬三強現身,萬三強很機靈,被圍前當即要跑,很可惜警方有部分人手提早來此集結了,最終將其擒獲。
聽說捉到了人,一直等消息的方樂也鬆了口氣。
而抓到萬三強後,洛靜又命令把他的那三個朋友也都抓了……
公安局裏,洛靜問馬輝:“怎麼樣,腳印符合麼?”
馬輝說:“另外三個人的腳印可疑剔除,至於這個萬三強,雖然穿的鞋子紋路不對,但其他特征基本相符,可以做同一認定。”
這隻是其中一環,洛靜同時申請了搜查證,派人搜查萬三強借住的那個家,搜出了類似於夜行衣的衣服一套,還有少量作案工具,甚至有一些疑似的贓物。
然後又審他那三位朋友,反正一係列行動後,洛靜帶人正式提審萬三強,先擺上諸多證據,質問:“萬三強,那幾個小區的盜竊案,都是你做的麼?”
萬三強裝傻:“什麼盜竊案,我不知道,我早就改好了。”
“那這些夜行服、工具以及贓物你怎麼解釋?”
“那都是我撿的。”
“萬三強,我們還查出了你的銷贓渠道,你的三位朋友也供述了你的一些犯罪事實,你逃不掉的……”
萬三強垂下了頭,說:“反正我什麼都沒幹……”
這是要死擰下去了。
洛靜將盜竊資料收下去,換上了另一幅的腳印照片,忽問:“萬三強,這個腳印,是你留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