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案 命喪貪途 255章 屍檢(1 / 2)

法醫處,程法醫指著屍體對三人講解:“死者死因很簡單,心髒破裂,內出血脈動停止從而死亡,凶器從傷口分析是一把刃長將近三十厘米的砍刀,刃尖四十五度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這把刀是由死者左後背刺入,刀尖由胸前破衣而出,穿刺間完全避開了肋骨,一刀致命,凶手要麼有殺人經驗,要麼對人體骨骼內髒構造有一定熟悉,不然不會這麼完美。”

“由背後刺入的刀?”方樂插話問。

程法醫點頭,繼續說:“此外死者身上還有不少處的瘀傷,顯見是搏鬥所致,但都不嚴重,唯有他右手臂的小臂內側同樣被砍了一刀,這一刀也並不致命,但傷到了筋腱,除了失血,還會造成手臂發力能力喪失。”

方樂此刻忽問:“右臂傷到了筋腱?程法醫,那死者是慣用左手還是右手呢?”

程法醫回答:“從繭子程度看,是右手。”

“那麼把他砍傷和刺死的是一把凶器麼?”

“從創口切口看,很大可能是。”

方樂一合掌說:“那要是這樣說,死者死亡過程就清晰了。”

洛靜問:“怎麼說?”

方樂比劃著解釋:“他當時肯定是想抬起右手去擋凶手砍來的刀子,因此被刀子砍傷了右手臂內側,他無力反抗後,凶手接著將其刺死——”

洛靜搖頭駁斥說:“可殺了他的刀是由背後刺入的,如果凶手正麵砍傷蔡龍昌之後要殺他,肯定先從前胸攻擊。”

方樂說:“嗯,那就是蔡龍昌被砍傷轉身想逃,被凶手持砍刀由背後追上,一擊殺人。”

小韓說:“師姐,方哥這個推斷很合理呢。”

洛靜說:“我不否認這個推斷整體上的合理性,但在細節上我覺得需要完善。”

“不明白。”方樂直白表示。

洛靜說:“從雙方毆鬥的中心戰場到蔡龍昌死亡的辦公室有比較長的一段距離,而雙方的十九個人都是全體參戰的,那麼前期蔡龍昌肯定是持著某類武器和人混戰,如果他是在辦公室附近和某個持刀者戰鬥又隨後被害,除了兩處刀傷根本沒有其他重傷的蔡龍昌為何會跑到那個地點?而且辦公室附近也沒找到蔡龍昌所持兵器,如果他是在那裏先後受了兩次傷,兵器應該墜落在那附近,我也想不出他的兵器被凶手或其他人撿走的理由。”

方樂有些明白了,問:“你是說,兩次受傷不同期?”

洛靜點頭,說:“我是覺得這麼思考比較合理……蔡龍昌和其他人混戰的時候,手臂被砍了一刀,這一刀致使他右臂失力,武器墜地,但凶手並不放過他,持砍刀追殺,蔡龍昌隻好跑開,直到躲入那間門開著的辦公室才被凶手追上,一刀致命……蔡龍昌雖然是仰麵朝天躺在地上,可是頭部對著門口,應該是襲擊者由背後將刀抽出時使得蔡龍昌身體後倒。”

方樂很讚同地說:“嗯,很有道理,這下中途延伸的地麵血點也好解釋了,那是蔡龍昌手臂中刀後奔跑過程中留下的。”

小韓分析:“那麼這名凶手肯定就是敵對的那些白虎堂的人了?”

洛靜說:“隻能說,這種概率更大……算了,先不妄斷了,程法醫,可以為我們還原出凶器刀刃的總體形態麼?”

“有的,就在給你們的屍檢報告裏有。”

“那麼凶手的身高等數據呢?”

“從穿體那道致命傷的角度和偏向看,凶手隻比死者蔡龍昌矮4到5厘米,在175厘米左右,持刀的應該是右手。”

“明白了,多謝……”

一離開法醫室,洛靜就讓小韓帶著凶器圖片去鑒定那裏找毆鬥現場搜羅來的武器,最終找出一把合乎的尖刃砍刀,而後續還在刀身上鑒定出了死者的血液,很可惜的是,刀把上似乎被擦過,沒找到指紋。

沒辦法,洛靜隻好先把所有凶器都拍了照,挨個提審白虎堂被抓的17人,讓他們指認哪把是自己的武器,之後還要根據指紋和武器上的做比對。

這裏麻煩的則是有的武器上指紋有多人的,因為有人倒下後武器被別人撿起後繼續用了,把上指紋有多組。

即便如此,還是篩選出了那把凶器的砍刀真正主人,因為那人所指認的武器上沒有其指紋,顯然在謊認,而且其身高176,慣用右手,也和屍檢裏的高度一致。

此人叫阿毛(外號),是白虎堂十八羅刹之一,他似乎對於警方讓他們辨識武器的意圖有直覺性認知,被戳破謊言後馬上驚惶地大叫:“砍刀是我的,可我絕對沒有殺人啊!”

洛靜視線如針:“屍檢顯示,殺死蔡龍昌的就是這把刀,由背後刺入,一刀致命,不是你是誰?”

“由背後刺入?”阿毛一下驚喜叫了出來,說:“不是我,絕對不會是我,咱們這些經常打架的,手底下都有數的,打架是打架,殺人是殺人,你砍對方十幾刀不見得能殺死人,但我們絕對不敢用刀刺,那樣的話就是直接想殺人了,我承認我是砍了他一刀,在他右手臂上,但我絕對沒有從背後刺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