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麵據洛靜講,她和那些特警們一路且戰且追最終到了海邊,隻有兩名歹徒坐上了接應的汽艇逃竄,剩下的全部擊斃(可惜沒有活口留下)。
利好的則是處於昏迷狀態的胡麗琴被歹徒無奈拋下了。
洛靜看到這個女人時,她露出的手腕上一個針孔清晰可辨。
至於警方這邊,除了第一輛中彈滾下高速的警車裏有一名警察重傷外,其他有五六名警察是程度不同的輕傷。
可以說,單從表麵結果看,這一仗警方大獲全勝。
醫院裏,洛靜三人來看病床上昏迷的胡麗琴,警花問主治大夫:“她到底怎麼樣了?”
大夫回答:“她被注射了一種新型麻醉劑,而且劑量不小,正常的話需要四到五天才能醒。”
暈,四到五天?
方樂問:“那能不能用解藥之類讓她提前醒來?”
大夫:“這麻醉劑裏有一些成分及藥物機理我們還沒徹底摸清楚,不建議強行解毒治療,當然我們會做一些輔助療法讓她體內的藥物盡快被排除出來。”
洛靜問:“那幾天可以醒?”
大夫估摸說:“至少也要兩天左右吧。”
“那麻煩您了……”
謝別了大夫,洛靜又囑咐了負責保衛的便衣警察幾句,和方樂小韓離開醫院。
途中方樂歎息:“咱們本來在破解一樁普通的凶殺案,誰知道突然冒出這麼一幫人,這下死掉的人加了好幾個。”
洛靜說:“我把現況詳細上報,李局說那幫人不用我們管了。”
方樂不解問:“所謂不讓我們管是什麼意思?”
洛靜解釋:“李局說那些人既然用汽艇由海麵逃竄,最開始又往東開,而往東隻能到海邊,所以那些人很可能是外地的武裝幫派分子,和我們中山市沒有直接關係,他會將情況往上反映,由省公安廳之類做進一步的調查決策。”
方樂吐槽說:“這是逃避責任吧?”
洛靜說:“但根據那名當初收留東少二人的毒販說,東少的確曾表示過他聯係到了一個收留他和胡麗琴的幫派,既然是‘收留’,至少那幫派的存在與我們的命案本身無關。”
方樂無奈說:“但因為他們的摻合第一嫌疑人死了,雖然有那條沾血的毛巾,畢竟證據弱了一點兒。”
洛靜說:“所以我專門來問胡麗琴的情況,興許她對東少的罪行有一定的知情呢。”
方樂說:“那要是胡麗琴對命案過程一無所知,東少又刻意對她隱瞞了呢?”
洛靜表示:“我們不會單單依靠某個證人,廢棄工廠殺人案的後續調查還沒完。”
方樂一攤手:“接著還能怎麼查?”
洛靜腳步停下,緩緩說:“先各自把案情從頭到尾再分析一遍,看看有沒有哪個角度上產生了遺漏。”
好吧……
不但是對方樂這麼說,洛靜還專門召開了專案組會議,簡述案子到此的瓶頸,讓大家都各自想一想。
不提這個案子,市局方麵對那幫歹徒的調查也還沒完。
對逃走的兩個歹徒的尋覓以無結果告終,畢竟那場追擊戰鬥一直進行到了傍晚,此後天黑了,海麵能見度極低,海警全體出動,也沒找到那艘汽艇。
市局還對繳獲的槍支進行了鑒別,發現幾乎都是些黑市渠道的走私槍支,極不好查具體來源。
至於那輛內部加裝了鋼板變相防彈的白色麵包車,車牌是套牌。
最重要的是對於人的調查。
被擊斃的那幾名歹徒數據庫裏根本查不到,也即都是沒有前科的人,警方後續發布了好些天的認屍通告,也無人認領,顯然那些都是外地人。
——具體來說,就是沒有犯罪前科的外地人。
這期間,方樂關於案子想了老半天,率先找到洛靜,說:“我想到了前麵一直沒有查清楚的一個角度。”
洛靜問:“什麼啊?”
“就是一個老問題,兩幫人為什麼要約定打架?”
洛靜愣了一下,皺眉問:“這個跟案子本身會有關麼?”
方樂坦白說:“我不知道,或許沒關,或許兩幫人打架隻是想一舉解決對手,爭地盤之類,但兩幫人打架的過程中,一方的老大被害了,凶手疑為另一方的智囊,誰又說得準,殺人和打架原因無關呢?”
洛靜說:“你的意思……是要明確殺人動機?”
“差不多吧,如果動機明確,殺人意向也就明確了,就能免去糊裏糊塗定案。”方樂如此回答。
小韓插口說:“不是說東少迷戀那個胡麗琴,胡麗琴又對蔡龍昌念念不忘麼?殺人動機不會是因情殺人麼?”
的確,在押的那些混混們說過類似的證詞。
方樂歎口氣,說:“是啊,因情殺死情敵,的確是常規動機之一,但這些具體難以確認啊,那些被審問的混混都是猜測的口吻,跟八卦差不多,總不能據此就下定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