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案 前情舊案 302章 關聯(1 / 3)

法醫處。

法醫指著查完的屍體講解:“死者男性,致命傷是喉嚨處的一刀,這刀切斷了他的喉管,造成了不可修複的傷勢,次要傷是因剝皮造成的血管被割劃造成的失血。”

“我要特別講述一下剝皮的細節,凶手隻劃了一刀,從額頂發際線處往下,一直延伸到了肚腹處,屍皮被往兩邊扒動,但還未脫體,另外喉嚨處的橫向切口是皮被撥開之後劃的,而非剝皮之前。”

幾人細品了下法醫最後的話,方樂吃驚說:“也就是說,凶手是在受害者活著的情況下加以剝皮的,並因為受幹擾不得不中斷剝皮過程,臨時一刀殺害了受害者。”

殘忍、果斷!

令人不寒而栗。

唐琅問:“死者的身份——至少是麵相容易修複麼?”

法醫說:“人皮根本沒有離體,也未腐爛,太簡單了……那台電腦裏有修複好的麵容圖,你們去看看吧,至於dna數據指紋什麼的已經送去比對了。”

法醫指指較遠處的一台機器。

眾人到那計算機前,看到了顯示屏上的還原容貌,齊齊震撼出聲!

雖然細節處稍微扭曲,但那張臉分明是一個“熟人”的。

——孟廣海!!

小韓結結巴巴說:“我們一直在緝捕的不就是孟廣海麼……他竟然這麼死了,還是被剝皮害死的……”

小張也思忖著說:“可我們前麵就在懷疑孟廣海是昔年剝皮案元凶,他卻正是以剝皮的方式被害,這要怎麼解釋啊?凶手是誰這麼幹的動機又是什麼?”

洛靜想了想,說:“孟廣海死亡和瞿明被害時幾乎是一處地點,而孟廣海那時應該是要逃跑的,估計就是選擇了水庫那裏去過河逃脫,凶手在那裏動手殺死孟廣海,明顯對孟廣海的行動知情,孟廣海被殺不會是巧合,殺人方法也不排除含有某種象征意義。”

方樂說:“我覺得並不那麼複雜,咱們可以做些假設。”

“第一假設,孟廣海不是昔年剝皮案的凶手,但其是那個案件的知情人或關聯者,否則他不會半夜去瞿家西屋裏翻查,那麼他被殺就與知情有關;第二假設,孟廣海是剝皮案凶手之一,也即當年的案子的確是團夥作案,殺害瞿明和白自強的不止一人,孟廣海被追捕,另外的凶手害怕暴露,所以搶在警方捉到他之前殺了他。”

“當然在第二個假設之下還延伸出了另一種可能,當年的確是團體作案,孟廣海是殺死瞿明的真凶或幫凶,有人——我是說非昔年凶手的人——在瞿明被害地點附近殺死了孟廣海,是為了給瞿明複仇——這也就是洛警官所言的關於死亡地點和殺人手法隱含的象征意義。”

“不過呢,”方樂很快的將話頭一轉,“鑒於目下最可疑的是那兩個搶奪過物證又出現於現場的黑衣人,我覺得第三種動機——即殺人是為著複仇可能性偏小,畢竟黑衣人若為了複仇,不應該試圖搶奪雷子手裏的物證,除非他們當時認為雷子意圖攜帶物證逃脫,或是黑衣人認為物證不能落入警方手裏,即便他們的複仇計劃與警方的查案殊途同歸。”

小胡質疑:“要是他們為了複仇,為什麼不想物證落入警方手裏啊?”

方樂說:“比如那兩個黑衣人從屬於一個黑幫組織,這個組織想按道上的規矩以自己的方式對付孟廣海來複仇——所以才以牙還牙同樣的地點同樣的方式殺人什麼的。”

一直沒有發言的副支隊長唐琅忽低沉地說:“也即,昔年剝皮案未落網的凶手——或是凶手團夥的部分成員又現身,並且重新犯案了,是麼?”

雖然他聲音壓得很低,但隱含的激動卻展現在口吻裏了。

跟隨著唐琅的手下小郭說:“隊長,這下咱們可以重啟舊案調查了。”

唐琅點頭:“是啊,15年了,剝皮懸案一直是我心頭一個未解開的疙瘩,我必須查出真相……你們等我一下,我去向本市局長請示一下,他當年也是此案經辦人之一……”

唐琅帶著小郭急匆匆走了,洛靜和方樂等人一時無語。

畢竟十多年前的案子又出現再犯的苗頭,作為並未經曆過當年的年輕諸人來說,既有陌生,也有新奇。

至於期待感什麼的倒不是那麼明顯。

隻是唐琅半個多小時回來後,頗有些垂頭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