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爾開始學兵器。
他對魔法仍然不感興趣。看了拉葛朗的大型冰凍魔法,特爾仔細計算了一下,拉葛朗足足用了一分鍾時間才發射出冰球,這段時間自己可以輕鬆開弓六十次以上,射中六十個目標不成問題,而冰凍魔法在對方分散的情況下能否擊斃六十名敵人還是個問題。這種大型魔法隻有在戰爭中才有用,但我們華列茲盟國數百年來未發生過戰爭,這種魔法還有什麼用處呢?還是應該學兵器,免得敵人衝到自己麵前時毫無還手之力。
主學什麼兵器呢?讓特爾很傷了一番腦筋。從這次黑沼澤冒險的經曆來看,無疑重型兵器的威力要大的多,但自己並不象尼奧那樣以力量見長,使用重型兵器有些吃力,且不符合輕裝戰鬥,逃命最快的原則。使用輕兵器,一旦碰到魔蛟獸這樣強悍的魔獸,或是重裝鎧甲的對手,攻擊力又太小。如果沒有什麼攻擊力,還要用兵器幹什麼?還不如用弓箭。
還是波森幫他哪定了主意:“我有一套秘傳的劍法,威力無窮,練成之後,以一擋十甚至以一敵百都不在話下。我三十歲獲得大劍士名銜,全靠了這套劍法。不過,這套劍法學起來難度極大,我從未碰到可傳授之人。以你的天資,花個十年功夫,也許勉強可以練成,怎麼樣?想不想試一試?”
波森說完,眼珠轉了兩下。
一席話激起了特爾的好勝之心:連傑倫星城的拉葛朗魔法師都說我是天才中的天才,邦斯更說我特爾的箭法之高是他平生僅見,你的這套劍法我還要練十年?哼,想騙我這樣的天才跟你學劍就明說,耍這種激將法的小把戲我會看不出?
“波森老師,和尼奧比我天生體弱,學劍法可能不會有什麼大的成就,就怕褻du了這套神奇的劍法,我先暫且試試,若學個一年半載都不見成效,以後再改學別的吧。”特爾滿臉誠懇地說。
“沒關係,若學不會,就當是學兵器打個基礎吧。”波森喜愛地拍拍特爾的腦袋:“不過這套劍法你決不能透露給任何人,包括你的四個夥伴。天資不夠的人學它,反而可能會被這套神奇劍法反噬,傷了自己。”
特爾老實地點點頭。
“這套劍法叫風靈破魔劍,劍法似風之輕靈,迅捷無痕,但威力無比,練到最高境界可除魔滅神,相傳是光明之神擊敗魔界第一高手毀滅之魔時所用的劍法,人類要練成這套神所用的劍法,一定要天賦奇異,悟性非凡。練此劍之前,先要練基礎劍式,第一要快,初級境界是練到隻見劍光不見劍,高級境界要到隻見劍光不見人,第二是準,初級境界是要能在高速格鬥中刺中對手鎧甲連接處的縫隙,高級境界是能在與高手的格鬥中將鎧甲重合的部分挑起,然後再刺入對手的身體中。第三是狠,將全身的力量凝於劍尖,一劍刺出無懼無悔,無敵無匹,力量至少可洞穿三層金屬鎧甲。”說到這裏,波森抽出佩劍,未見什麼動作,隻見劍光一閃,劍已將訓練場邊半米厚的磚牆穿透。
特爾吸了口氣,從這一劍的功力來看,邦斯的武藝和波森比起來還有很大的距離,四級劍士和大劍士一級之差,竟然有天壤之別,自己要有這種武藝,在黑沼澤獵殺雙頭魔蛟獸根本不在話下。
特爾開始狂熱練劍。
他白天出劍一千次,晚上出劍五百,淩空刺擊天空中飄下的落葉,使其在落地前布滿劍孔;他在雨中舞起劍花,努力使衣服不濕;他淩空刺向阿麗達投擲過來的拇指大的鋼球,使其能彈回阿麗達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