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以上問題的分析,作者總結出繁榮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兩個條件。“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第一個條件是矛盾的,它要求有可靠而界定清晰的個人權利。”“繁榮的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第二個條件僅僅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強取豪奪。”“戰後世界中還沒有一個社會,在完全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之後,依然沒有實現繁榮,同時滿足前麵兩個條件的經濟體,就如同一個處於青春期前期的孩童,可能會犯很多錯誤,但向上成長事實上是確定無疑的。因此,我宣稱,我已經回答了前言中提出的問題,即一個社會如何才能不僅擁有幾乎所有社會中都存在的市場,而且擁有那些足以帶來經濟繁榮的市場:答案僅僅需要滿足上述條件。”
3.對科斯定理的批判和拓展
本書的一個重要內容,是作者對所謂“科斯定理”的批判和拓展。奧爾森認為,科斯理論的核心在於交易成本和自願交換,其基本特征是規模很小的集體為了實現他們的共同利益而采取的行動。因此,它僅僅適用於集體規模很小的情況。一旦集團成員足夠多,交易成本比較高時,搭便車的情況就會出現。“科斯談判和交易成本分析法中還有需要我們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交易成本有時間可能高的讓人付不起,也就是說,交易成本之高,以致從交易中的所獲遠遠被談判的費用和其他交易成本所抵消。顯然,這種交易是不會實現的。沒有完成的交易也耗費了有價值的資源,因此,如果在界定經濟效率過程中不計入這些因素,那顯然是荒謬的。”他認為,要達成集體行動,關鍵還要通過選擇性刺激,保證個體獲得的收益大於其付出的成本。同時,源於自願交換之收益的最終實現有賴於契約的執行,而“契約如果沒有劍作保證則等於一紙空文”(霍布斯語)。因此,需要政府強製執行契約。“多集團不可能確立一個社會契約:即使無政府社會中每個人簽訂了社會契約以確立一個和平秩序,無政府狀態也不會根除,除非契約能夠得到強製執行。如果有一個強有力的一方(例如政府)可以強製執行契約,那麼將首先不會有無政府狀態。”
四、簡要評述
本書表現出作者強烈的問題意識和問題導向的研究方法。在本書一開頭就言簡意賅地提出了核心問題,即決定國家貧富的原因,並就此對政府權力與經濟增長的關係進行了分析,其中包括專製、民主體製、科斯式交易、集體行動、執法與腐敗的根源、戰後西方經濟及戰後共產主義國家經濟發展的分析,等等。作者首創了“共容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s)這一概念,由此更加深入地分析了國家權力與私人權利、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係,最終得出了市場繁榮的兩個條件:一是可靠而清晰地界定個人權利;二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強取豪奪。在奧爾森去世兩周年之際,著名的《經濟學家》雜誌發表專文評價該書說:“奧爾森是不可代替的,但有這樣一部傑作對我們來說也算是一種安慰了。”這足以說明西方對本書的推崇。當然,作為西方學者,奧爾森的某些思想傾向、學術觀點和秉承的理論傳統,與發展中國家和轉型經濟的主導性思想觀念存在相當的距離,有些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對此,也應以批判與借鑒的眼光加以對待。
擴展性閱讀文獻
[1]李煒光,共容利益與賦稅——《權力與繁榮》釋讀[EB/ OL].天意思想庫.http:/ / www.360doc.com/ content/08/0715/13/56615 _1432359.shtml.
[2]張宇燕.《權力與繁榮》試讀:強化市場型政府乃經濟發展之根本/ /載奧爾森.權力與繁榮[M].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
[3]Mancur Olson,L,Martin C.McGuire.The Invisible Hand and the Use of Force.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March1996).
(作者: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任虹)
安東尼·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