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本文闡述了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概念及與糧食安全的關係。從定量角度提出了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評估方法,分析了全國及不同地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糧食安全狀況。根據未來糧食需求情況和糧食安全要求,設定了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目標,測算了實現該目標所需的要素投入水平。剖析了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糧食安全領域麵臨的以下主要製約因素:城市化和工業化不斷占用耕地和消耗水資源,科技進步較慢和服務能力不強,農戶經營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土地承包製和農田用水體製改革不夠深入,品種和區域供求矛盾加劇,糧食物流業發展滯後,糧食市場宏觀調控機製不健全。目前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保障糧食安全的政策尚未足夠重視以下問題:土地承包經營製和建設用地征用及管理製度仍有漏洞;農田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糧食期貨市場功能弱;糧食科技體製機製不健全;涉糧補貼政策不完善;化肥市場不健全,農資市場管理不到位;對平衡區與主銷區激勵和約束不足;糧食物流關鍵環節支持不夠;出口國隨意限製糧食出口;沿用過時的糧食統計口徑。為此,要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製度和建設用地征占用及管理製度,加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投入,完善糧食科技攻關支持辦法,擴大糧食期貨市場影響力,完善涉糧補貼政策體係,拓展化肥市場功能,規範農資市場監管秩序,逐步增強平衡區和主銷區抓糧食生產的動力和約束力,著力緩解糧食物流關鍵環節約束,推動世貿組織規範各成員糧食出口限製行為,建立國際可比口徑的糧食安全核心評價指標。
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中國糧食產量持續下滑,2003年降到4.3億噸的低點,國內糧食供求關係一度緊張,糧食安全問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國家采取一係列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的舉措,首次實現連續四年增產,糧食安全形勢由緊轉鬆,2007年糧食產量再次躍上5億噸台階。近幾年來,全球糧食產量增長放緩,需求不斷增長,庫存持續下降,價格快速上漲,糧食出口受限,部分國家糧荒引發社會動蕩,聯合國采取維護國際糧食安全行動,再次向中國發出糧食安全警鍾必須始終長鳴的警示。從2010~2020年的中長期看,中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依然偏弱,確保糧食安全的基礎尚不牢固。盡管多年來圍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糧食安全的定性研究取得了眾多成果,但隨著形勢不斷變化,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正在顯現,全國、各區域、不同品種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狀況、影響因素以及中長期糧食安全的一些重大問題等方麵定量化研究不足。為此,本課題重點圍繞以往研究定量化不足的空白點,選取研究尚不充分的影響國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糧食安全的若幹重大問題,按照邊際性創新要求,結合定性分析,依托統計分析、彈性分析、計量經濟模型等定量化方法,以精確化研究破解重大問題,為進一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完善糧食安全保障機製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對加快實現和諧社會和全麵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內涵
借鑒已有的各種定義,本文認為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是指一定時期、一定地區在一定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和正常氣候狀況下,通過各種生產要素綜合投入、有機組合及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能夠相對穩定地實現一定產量的糧食產出能力。它由耕地、水資源、資本、勞動力、科技等要素的投入能力及配置方式所決定,由糧食產量所表現,具有現實性、短期穩定性、長期動態性、區域性和可儲藏性。
中國以往糧食增產主要依靠大量的、低素質勞動力或化肥的“單一”要素投入,現代意義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則是耕地、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要素投入能力合力推動的結果。強調“綜合”生產能力,主旨在於建立“能力大於產量”的機製。雖然強調“綜合”,但不能將與糧食生產直接和間接相關的各種因素都籠統納入其中,導致內涵邊界不清。必須圍繞“生產能力”的本質含義,嚴格區分內部構成要素和外部影響因素,抓住問題的本質。
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既表現為一定的糧食產量,又包含了一定的糧食增產潛能。隻有當各種要素同時正常發揮作用時,糧食產量才接近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一般情況下,各種要素不能同時正常發揮作用,當期糧食產量往往低於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在不同氣候狀況下,同樣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所實現的糧食產量存在明顯差異。在要素能力相對穩定時期內,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要以正常氣候條件下的最佳實際產出來反映。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是一個大係統,它由產出結果和構成要素兩大子係統構成。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係統功能的運行效果如何,除了係統自身的要素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外,還取決於自然氣候和市場價格構成的外部係統環境。其構成要素,需要經過自然氣候和市場價格的外部作用,才能轉換成產出結果,實現一定的糧食產量。有些地區糧食總產量相同,但土地生產率和勞動生產率不同,其綜合生產能力也不一致,需要增加糧食單產和勞動力平均產量來進一步區別一國不同地區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