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糧食生產資源越來越短缺
耕地和水資源不足,是影響區域性糧食生產能力的最主要資源性障礙。因為,糧食生產是土地密集型產業,糧食又是需水型產品,糧食生產危機首先源於耕地麵積難以遏止的減少趨勢和水資源的不足,所以,糧食生產危機必然帶來糧食不安全,即是說耕地、水資源不足必然影響糧食安全。
中國是一個資源約束型國家。糧食是土地、水資源密集型產品,發展糧食就意味著占用並消耗較多的資源,尤其是占用並消耗較多的耕地和水資源。資源不足既製約和影響糧食生產,也製約農民調整農業結構。
根據1996年耕地普查數據,中國擁有耕地資源實際為13003.9萬公頃(約合19.5億畝),雖然比早期的統計數字有所增加,但仍是一個耕地不足的國家。目前中國人均耕地水平仍居世界低水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47%,並且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1)耕地分布極為不均衡。人均耕地大於0.13公頃的12個省(區),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北。南方四省(廣東、福建、江蘇、浙江)和北京、天津、上海人均耕地不足0.067公頃。全國有將近1/3的縣人均耕地低於0.053公頃。(2)耕地質量不高。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水資源量占全國的80%,但耕地僅占全國的38%。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區,水資源量不足全國的20%,耕地卻占到全國的62%,屬於嚴重的錯位分布。現有耕地中,有607萬公頃屬於25度以上的坡耕地。由於耕地自然分布的缺陷,全國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的耕地,隻有5237萬公頃,不到40%。(3)耕地退化嚴重。受荒漠化影響,中國幹旱、半幹旱地區,40%的耕地不同程度退化。全國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的受水土流失危害;四是耕地負荷率較高。據統計,中國耕地的墾殖率平均為14%,北方地區高達32.6%。而世界耕地墾殖率隻有11%。這種狀況不利於耕地的休養生息和培肥地力。
未來中國耕地資源也難以實現動態平衡。根據有關部門測算,到2030年,中國耕地供需形勢不容樂觀。據國土資源部門預測,有三項因素造成耕地減少:一是生態環境建設中的退耕,預測為755.3萬公頃;二是獨立工礦和能源、交通、水利建設及城市占用約為732萬公頃(過去1986-1995年的10年中,中國淨減少耕地500萬公頃,相當於日本耕地麵積的總和);三是農業結構調整和災害損毀約為583.3萬公頃。三項共計減少2070萬公頃。有三項增加耕地的因素包括:一是土地整理增加耕地666.7萬公頃;二是土地複墾增加耕地200萬公頃;三是土地開發增加耕地520萬公頃。合計增加耕地1386.7萬公頃,增減相抵,缺口683萬公頃。所以,盡管我們擁有動員耕地資源,進行空間使用上的配置能力,但卻因為不能獲得足夠的耕地總量供給支持,導致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受到影響。
除此以外,城市化發展對土地的大量占用,必然加劇糧食生產的資源短缺局麵,尤其是糧食主產區推進城市化進程,將在很大程度上削弱糧食增產能力的提高。根據一項調查,2004年江蘇省建設占用土地總量達到了181萬公頃,其中城市建設占地比重高達82%。從1996-2004年的9年間,江蘇省建設用地新增35萬公頃,其中占用耕地20萬公頃,平均每年建設占用耕地2.2萬公頃。根據建設用地規模和社會經濟發展各因子之間的定量分析,每增加1億元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大約需要占用22.2公頃土地。據此推算,到2010年江蘇省將需要新增建設用地17萬公頃,到2020年將新增建設用地49萬公頃,其中80%為城市建設用地。顯然,土地資源不可避免的被占用,已經成為製約中國區域性糧食生產能力提高的一個主要因素。同樣的,作為糧食緊缺省份的浙江省,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化建設占用耕地麵積越來越大。1997-2004年城鎮新增建設用地5.79萬公頃,其中占用耕地比重高達77.5%。
除耕地緊缺外的另一大製約因素是水資源短缺,而且製約力已經超過耕地上升到第一位。一項研究表明:世界上30%—40%的糧食產自灌溉農田,今後30年中,發展中國家70%的糧食必須產自灌溉農田。有許多國家因為貧困、人口增長和水資源利用手段有限等因素影響,保障糧食安全困難重重。人們已經普遍認為,應當把水資源當作一種國際公共寶藏。
從國內水資源情況看,根據數據分析,中國水資源短缺狀況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並且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1)水資源總量不足。來自有關部門的數據表明,中國人均水資源不足22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4,而且時空分布不均,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全國有一半地區年降雨量低於400毫米,屬於幹旱、半幹旱地區。根據1997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議的《全麵評估世界淡水資源》報告中的標準對照,中國有1/4的地區屬於嚴重缺水,1/10的地區低於起碼生存線(聯合國劃定,人均占有水資源量2000立方米為嚴重缺水邊緣,1000立方米時為人類生存起碼標準)。到2030年前後,中國可用水量可能達到極限值,有可能發生資源型水危機。當人口達到16億,人均水資源量將比現在還減少1/5,僅為1750立方米,其中黃淮海流域人均水資源量僅為390立方米。屆時中國將成為嚴重缺水國。(2)農業用水需求量較大。中國基本上是灌溉農業,全國75%的糧食、90%的經濟作物依靠灌區生產,每年需要灌溉用水4000億立方米,仍有2670萬公頃耕地因旱受災,灌區每年缺水300億立方米。到了2030年,農業用水總量將達到6000億立方米。(3)水資源分布不均衡。中國水資源主要集中在南方,北方不到20%。造成北方用水緊張和地下水資源的過度開采。據測算,黃淮海平原是中國主要的商品糧基地,但整個流域缺水嚴重,供需缺口率高達6%-17.2%。其中,冀魯豫每畝耕地水資源量為274立方米,東北地區每畝水資源量為486立方米,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5和1/3.而超過5%就會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4)農業用水方式極為落後。到現在農業灌溉用水多數仍沿用傳統的土渠輸水、大水漫灌的方式,加上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管理粗放,使得單位水資源產出效益低下。據計算,中國單方用水生產的糧食隻有1公斤,而發達國家為2公斤。目前的灌區有效灌溉麵積隻達到設計麵積的75%,中低產田占1/3.水資源短缺和利用方式的落後給糧食生產帶來嚴重損失。例如,山東省曾因黃河斷流,使當年糧食減產270萬噸,減產的糧食能夠供給900萬人需要。即便是水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也存在著利用方式不科學而導致的浪費,加劇了整個水資源的緊缺程度。聯合國糧農組織認為,水資源是糧食保障計劃的關鍵因素。
耕地和水資源不足的剛性約束,足以構成中國在發展新階段,提高糧食區域性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性“障礙”。
(二)體製性障礙約束至今存在
目前中國家庭小農經營組織方式,是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必須麵對的基本事實。因為土地規模狹小,既不利於發展糧食生產,提高糧食商品率和擴大規模化生產,也不利於提高糧食生產效率,更不利於複雜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和農民收入的提高。它放大了“國家糧食安全”問題,縮小了“提高糧食能力”的可能性,因而成為提高糧食區域性生產能力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製度性約束。
中國20世紀70年代末施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製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土地等生產資料劃歸分屬於農戶。全國2.6億農戶,平均每戶擁有耕地0.56公頃,糧食主產區的農戶家庭土地擁有規模情況稍好。
如此微小的耕地等資源擁有水平,決定了目前中國農戶隻能采取家庭小農式的經營方式。這種小農家庭經營組織方式,適合當時中國農業生產的特點和不同層次的生產力水平,對於農民由食不果腹轉向溫飽有餘的確是靈丹妙藥,但在中國農業發展已經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後,越來越顯示出它的不適應性,對於商品性農業的發展並非是最佳製度選擇。顯然,承包政策對農業生產力所產生的效應已到末期。與農業現代化國家相比,無論是在規模上,還是在勞動生產率上,以及適應市場的能力上,都遠為落後,集中表現為生產成本高、交易成本高、產品競爭力低、農民收入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