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布瑪的渴望
妖巫——一種擁有血肉,並且保留著生前記憶的不死生物。
如果說黑武士是不死生物當中的戰士,那麼妖巫就是不死生物當中的魔法師。
所有的妖巫,生前至少都是高級魔法師,他們臨死的時候把靈魂奉獻給黑暗之神,從而獲得永生的能力。
在遺棄之地,妖巫按照實力的高低可以劃分為巫奴,大妖巫,巫王和巫神。
布瑪自稱是一個大妖巫,他的魔法實力大體上相當於人類世界的大魔法師的級別。布瑪能夠召喚石頭巨人參戰,生前很可能是一個土係大魔法師。
雷命令手下停止向石頭堡壘攻擊,因為堡壘大有塌陷之夷,裏麵的穆法沙正在驚恐萬狀的嚎叫呢。
“我知道這頭傻龍對你很重要,你如果不想要他被擠成粉末的話,我們最好坐下來談一談。”
布瑪一邊說話,一邊揮舞手臂,遺棄之地上那些完全由骨頭渣滓組成的泥土紛紛向石頭堡壘湧去,堡壘很快變成了一個大土堆,所有的縫隙都被泥土占據了,就連穆法沙的嚎叫聲也聽不見了。
緊接著,上千支石頭長矛從土堆上生長出來,大土堆變成了一個渾身是刺的龐大怪物。
這個時候,即便是雷下令攻擊也很困難了,因為戰士們首先麵對的是鋒利的石茅。
“首先請允許我自我介紹一下。”布瑪很滿意自己的魔法,站在土堆頂端說道:“六千多年前,我是土係大魔法師布瑪,現在,我是大妖巫布瑪,一會兒之後,我就會成為你的朋友布瑪。”
“為什麼做朋友?”雷已經搜索了有關朋友的記憶,他認為這個布瑪並不符合朋友的概念。
“因為我們彼此需要。”布瑪說出了他的理由:“你的擴張已經引起了大領主胡佛的注意,他對你的貪婪感覺到很不滿,也很不安,正準備消滅你呢。”
“我也準備和他進行決戰。”雷的回答很幹脆。
雷已經吞並了數十個骷髏領主的領地,也經接受了數十團傳承之火的洗禮,他對於這片骷髏聚集區的了解已經很多了。
雷知道,在這片區域內存在著三個實力十分強悍的骷髏領主,他們的名字分別叫做胡佛,泰蒙和猜霸。雷的這一次軍事行動,就是針對一個叫做猜霸的大領主采取的。
根據最後一團傳承之火的記載,猜霸的領地距離此地大約一百多公裏,他的統治麵積大約三萬平方公裏,手底下黃金骷髏戰士的數量大約在兩千個左右。
雖然預料到即將發生的戰爭是一場十分慘烈的戰爭,雷也沒有必勝的把握,但是雷還是決定攻擊猜霸的領地。
這樣冒險,不僅僅是為了獲得更多的靈魂獻祭,更重要的是根據傳承之火記載,在大領主的古墓內雷可以得到更多的關於遺棄之地的知識。
“就憑你?”布瑪哈哈大笑,似乎雷的回答十分幼稚。“你知道胡佛的真正實力嗎?”
這個問題雷無法回答,因為所有的傳承之火除了記載胡佛是大領主製外,並沒有任何關於他的實力的信息。
不過雷並不在乎,他簡單的認為既然是大領主,一定和同樣是大領主的猜霸差不多。
“從大範圍上說,你們所在的這個區域是一個純骷髏的領地,在很久以前是一個人類國家,麵積四百三十多萬平方公裏,其中存在著大大小小一千一百多個骷髏領主。胡佛,泰蒙和猜霸是這一區域內最強大的骷髏領主,而你——領主雷暴大人,已經成了這一區域內的第四強者了。”
布瑪在遺棄之地生存了六千多年,所知道的事情比雷多,更比雷準確:“但是你知道第一和第四之間的差別又多大嗎?”
“有多大?”雷的確不知道。
“你已經吞並了三十五個骷髏領主的領地,控製麵積四萬多平方公裏,骷髏五百多萬,大體上和猜霸的實力差不多。”布瑪依然列舉了大量數據:“可是泰蒙的實力至少比你大十倍,而胡佛的實力卻比你大一百倍以上,你還認為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擊敗胡佛嗎?”
這些數字的確駭人聽聞,如果布瑪說的是真的,那胡佛擁有的實力簡直可以用恐怖來形容。比雷還要強大一百倍,那豈不是僅黃金骷髏的數量就有十多萬了啊!
“我打不過胡佛,難道你能?”
“我也打不過他。”布瑪地回答也很幹脆:“如果率領數百萬骷髏直接攻擊他的古墓,你一點獲勝的希望都沒有,所以你需要我的幫助。”
“我們兩個的力量加在一起,也沒有胡佛強大。”這個布瑪怎麼看都不像一個擁有能夠擊敗數以十萬計黃金骷髏力量的妖巫。
“你的實力和猜霸相差無幾,如果加上我的幫助就可以順利擊敗猜霸,然後我們向胡佛敬獻猜霸的靈魂之心,在他接見我們的時候,趁機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