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4章 落實政策(1 / 2)

1979年11月20日,紅星二場黨委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指導下,抓緊進行落實政策工作。

一 對“四清”(點上社教)和曆次政治運動中處理的人員進行複查,落實政策

對曾受組織處理提出申訴的案件,複查40人(幹部10人,職工30人),平反18人,重新結論的22人,其中恢複調整工作的9人,恢複黨籍的2人。對在1966年點上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製造的2起冤案,予以平反,當事人恢複工作。還有一起當時認為帶有破壞征稅性質的案件,這次經查實,當事人不應受刑事處分,予以平反,恢複職工待遇。

二 糾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錯案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紅星二場在林彪、“四人幫”的極“左”路線影響下,對於廣大幹部、職工、家屬進行殘酷迫害,在清隊、“一打三反”中被揪鬥、關押,計處理320人(其中幹部128人,職工187人,家屬5人),占當時幹部、職工總數2437人的13.13%,同時還無辜株連了大批親屬、子女和有工作關係的人,嚴重破壞了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造成了極為嚴重後果。

1971~1976年,雖然紅星二場對一些人進行過複查,但由於“四人幫”的幹擾,複查工作斷斷續續,不痛不癢,複查結論中多數留有“尾巴”,名不符實。

1978年5月,場黨委把複查和信訪結合起來,把落實政策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組織專門班子積極而有步驟地對320人逐個重新複查。特別是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中,提高了認識,促進了思想解放,堅持實事求是路線,徹底查處一切冤、假、錯案。對“文化大革命”中,在全場大會上被揪鬥(開批鬥大會兩次,分別是1968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的61人,公開予以平反。

1979年2月24日,農場黨委對1968年因搞逼供在二連(現一連)製造的“二連現行反革命集團”,涉及全場6個連隊27人的假案,給予徹底平反決定。對1969年屬於派性整黨、以人劃線被錯誤處理的31名黨員,黨委決定予以平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逼供、跳井自殺的兩人,給予平反昭雪,並予重新安葬。各個連隊曾受批鬥的102人,黨委通知各連隊自行進行處理,都得平反、恢複名譽。

三 落實所謂“四類”分子政策

全場有所謂“四類”分子58人,1978年以前陸續摘帽37人;根據中共中央[1978]5號文件精神,經農場黨委批準,在春播動員大會上,宣布摘掉另21名所謂“四類”分子帽子。

四 摘掉所謂右派分子帽子

農場認真貫徹中共中央[1978]11、15號文件的精神,按照“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全場32人(其中在外地戴帽的28人,在紅星二場戴帽的6人,內中有兩人重戴)全部摘掉其所謂右派分子帽子。根據[1979]55號文件精神,重新回到幹部隊伍的26人,經和原單位函商,調回原籍安排工作的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