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區域經濟的內涵與特點(1)(1 / 3)

第一節區域經濟的豐要理論

1.研究對象

區域(Region)是一個多側麵、多層次,而且相對性極強的概念。因此,對區域的定義可以是多角度的,但無論如何劃分和界定,區域的內在基本屬性還是比較確定的。正像美國著名的區域經濟學家埃德明.M.胡佛所說:“所有的定義都把區域概括為一個整體的地理範疇,因而可以從整體上對其進行分析。”作為整體的地理範疇,標準的區域屬性是建立在區域共同利益的一般認識之上的,即區域內必定有某組事物具有同類性或聯係性,而在區域間,則表現為差異性。因此,“區域”的概念,是相對意義上的,往往沒有嚴格的範圍和邊界以及確切的方位。它既可以指幾個相鄰的國家或地區所組成的經濟地帶,也可以指一國或一個地區內部相鄰的經濟地帶。

本專著在不特別指明的情況下,通常是後一種含義。

區域經濟是指在社會勞動地域的基礎上,隨著經濟發展而逐步形成的各具特色和以密切聯係為基礎的地域經濟綜合體。區域經濟的外延包括區域經濟係統及其子係統(如省級區域下的市、縣、鄉鎮經濟),內涵包括係統的運行、結構、組織、目標等,以及係統和外部(上對整個國民經濟係統,下對企業經濟係統)的經濟聯係。

一門學科能夠相對獨立存在,首先要有自己的研究對象。否則,便會失去存在的根據,區域經濟學也不例外。由於區域經濟學所研究的區域經濟係統構造複雜,內部各要素、各層次之間的聯係十分密切,運行機製難以把握,同時內部要素和外部環境又相互影響,難以界定,很容易產生“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的現象。這樣,站在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必然形成各不相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從人類經濟活動的地理分布和空間組織來界定區域經濟學。如諾斯(H.0.N.Nourse)在其著作《區域經濟學》(1968)中,把這門學科定義為“研究為人們所忽視的經濟空間秩序,研究稀有資源的地理分布的科學”。H.W.裏查森在其《區域經濟學概論》(1969)—書中認為,它是研究經濟學家們一直不願承認的經濟的空間組織規律性。類似地,我國有的學者提出:“區域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地域組織規律。”這種觀點有一個明顯的意向,即企望彌合以往經濟研究的空間維缺陷,不過它的定義過於寬泛,以至於囊括了許多以地理空間為對象的學科。最典型的莫過於E.胡佛的觀點,他在《區域經濟學導論》(1971)中認為,區域經濟學即“空間”經濟學,可以用“哪裏有什麼,為什麼,又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來加以概括。這與經濟地理學的四“W”定義近乎雷同。

第二種觀點是以政府政策對區域經濟的影響作為研究對象。新製度學派的特點是將製度因素引入到區域經濟分析中,其主要研究對象是政府區域政策的製定以及政策對區域經濟的影響。其主要代表弗裏德曼認為,隻有通過國家政策變量,才能對區域經濟的未來作出最有用的貢獻。我國陳棟生、魏後凱、高洪深、安虎森等學者對區域經濟研究對象的界定也體現了其作為決策科學的特性。

第三種觀點是以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方式作為研究對象。

20世紀二三十年代,發達工業國家出現了老工業區的衰退、區域經濟增長不平衡、區際經濟差距過大等問題。著眼於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區域經濟的研究對象也由微觀區位決定問題發展到了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經濟差距等問題。如艾薩德在《區域科學與導論》(1990)中所指出的,區域經濟是研究確定可在某一區域有效從事生產並獲取利潤的單個或集團產業;改善區域內居民如何提高區域內人均收入水平,改善收入分配,更有效的衡量收入等問題。但此時在對區域經濟研究對象的界定時,注意力還隻是停留在區域內部,而實際上在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因素中,區際關係也非常重要。

結合上述三個觀點的分析,本專著的研究內容是根據四川區域經濟發展麵臨的主要問題,以及區域經濟發展失衡的主要原因,按照主體功能區布局來合理調整經濟區劃,製定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

2.研究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