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騰挪國資術
公司與產業
作者:王亮
曆時一年,北京千方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千方集團”)終於成功借殼聯信永益(002373.SZ)登陸深交所。7月8日,聯信永益更名為千方科技,主營業務也由係統集成、軟件開發變更為當下熱門的智能交通領域,涵蓋城市智能交通、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綜合交通信息服務、智慧城市。長江證券認為,千方科技是智能交通的潛在王者,是目前國內在智能交通領域產業鏈最為完整、業務積澱時間最長的投資標的。
近乎涅槃重生的聯信永益,自2013年6月13日“擬披露重大事項,臨時停牌”起,至2014年7月28日,股價暴漲190.32%,同期上證指數則下跌1.49%。
不過,《證券市場周刊》記者發現,此次重大資產置換標的之一的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紫光捷通”)多次曆史股權轉讓不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有國有資產流失嫌疑;另外,千方集團在借殼前夕剝離的兩家公司均轉入實際控製人夏曙東之手,而這兩家公司的主營業務與千方科技有頗多相近之處,有同業競爭的嫌疑。
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在此次重大資產置換的3家標的公司中,若論資產規模,當屬2012年底從納斯達克私有化的千方集團,其淨資產為2.35億元,其次是紫光捷通2.06億元、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掌城”)2294萬元;但若論盈利能力,還是紫光捷通略高一籌。《資產評估報告》顯示,2013年1-7月份,千方集團淨利潤為4679萬元,紫光捷通為5390萬元;即便是2012年,紫光捷通的淨利潤也高出千方集團420萬元。
千方集團之所以能夠獲得899.11%的估值增值率,也與其持有紫光捷通55.95%的股權有直接關係,但《證券市場周刊》記者發現,千方集團在獲得這部分股權的過程中,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資料顯示,紫光捷通成立於2002年11月,清華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紫光股份(000938.SZ)”)持股90%、清華紫光通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紫光通訊”)持股10%。紫光股份實際控製人是清華控股有限公司,最終控製人是教育部,紫光捷通顯然符合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性質。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指出,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經公開征集隻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在紫光捷通近12年的5次國有股權轉讓曆史中,《證券市場周刊》記者僅查閱到財政部2013年12月23日作出的《同意函》。
紫光捷通的第一次股權轉讓是在2003年10月,紫光股份、紫光通訊分別將其持有的紫光捷通272萬元、160萬元出資轉讓給時任紫光捷通董事長屈山,占注冊資本的27%;其中88萬元為屈山出資,其餘344萬元係代吳海、曹向欣、劉丹等紫光捷通管理層及核心員工持有;2005年4月底,紫光股份再次將128萬元出資以152萬元轉讓給屈山,其中53.76 萬元係屈山實際出資,其餘 74.24 萬元是代紫光捷通其他13名管理層團隊及核心員工持有。至此,屈山共計持有紫光捷通35%股權。
隨後的2007年5月,屈山將436.56萬元出資轉讓給吳海、劉丹等26位公司員工。2008年5月,紫光捷通向紫光股份控股股東啟迪控股定向發行260萬股新股,每股4元,總價格為1040萬元,啟迪控股成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94%。
但上述國有股權轉讓過程中,紫光股份沒有發布任何相關公告,更沒有說明轉讓原因,隻是在當年年報中簡單說明股權變動情況。
2009年9月,紫光股份向千方集團實際控製人夏曙東轉讓其所持紫光捷通1850萬股股份,轉讓價款4440萬元,夏曙東持股比例為35.17%,一躍成為紫光捷通第一大股東。對此,紫光股份在《關於出售資產公告》中表示,“轉讓以預測的紫光捷通2009年每股收益乘以6倍市盈率作為定價依據,轉讓完成後公司持股比例從61.79%下降至26.62%。本公司董事會已經通過議案,無需經股東大會或有關部門批準。”這顯然也不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2010年3月,千方集團從紫光捷通30位自然人股東處獲得紫光捷通30.85%的股權,夏曙東則持有35.17%,掌握了絕對控股權。2013年5月份,夏曙東將其持有的紫光捷通1850萬股股份轉讓給千方集團,最終後者持股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