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狼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南宮錦翎震驚了,“來福,後麵有至少十五隻狼!”
十五隻......來福後背浮上一層冷汗,“小王爺,把我們的糧食丟掉。”
“哦。”南宮錦翎一點一點地丟著幹糧,看狼群嗅過之後繼續緊追,募得想起一件重要的事,“靠,那是狼,不吃麵點。”
來福:“......小王爺,您的主意素來最多,快想想辦法啊。”
“甩掉十四隻,留下那頭狼,我要親自豢養!”養狗養貓不如養狼,南宮錦翎光想想都覺得熱血沸騰。
“那就先想辦法甩掉那十四頭狼。”來福汗津津,那可是狼啊,沙漠中的野狼啊,小王爺。
“把駱駝留下給狼群!”瞧那群畜生餓得雙眼放綠光,此時此刻唯有食物能拖住它們。
“沒有駱駝,我們走不出沙漠。小王爺,把馬留下吧。”
“昂唔——”一頭狼一躍而起,撲到馬車上,直勾勾地盯著南宮錦翎。
“靠!”隨手拿起一個包袱,嗖一聲甩過去,連包袱帶狼一同滾下馬車。南宮錦翎拍拍雙手,“跟小爺我鬥?哼哼!”
那邊廂,來福已經解開的馬匹的韁繩,自己爬到駱駝背上,便趕駱駝邊喃喃自語,“駱駝,駱駝,快些走,脫離險境後,我定好好謝你,給你養老好不好?”
在沙漠上整整三天,馬匹也餓了三天,是以脫離韁繩以後沒跑幾步就被野狼給圍住。
南宮錦翎趴在後窗口,看一場強者生存的捕食。馬匹倒下,鮮血溢出,狼群分食......他放下隔簾,難受,莫名有些難受,好似有種悲傷的情緒跟隨空氣鑽進肺裏。
一夜的不停蹄,終於得以擺脫狼群。來福坐下來喘氣,講真,狼群出現的時候,他以為自己命不久矣!阿彌陀佛,謝天謝地,總管是有驚無險,希望剩下的路程能順從那句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小王爺,這裏安全,出來透透氣!”
“......”南宮錦翎躺在馬車內,直覺自己已經是個廢人!
馬車外天已初曉,魚肚白裂開一道痕跡,隱隱有了火紅的顏色。來福歇息了片刻,又繼續坐上馬車趕路,經由昨晚事件,他寧願累死自己,也不願再來狼群嚇死自己。
幹糧喂了狼群,水壺也不知何時丟落,南宮錦翎嘴上起了好幾個水泡,喉嚨又幹又痛,幾個時辰前,他是不想說話,這會兒,他壓根說不了話。
“唔唔唔唔......”亂七八糟比劃一番之後,他盯著來福,期盼這貨能明白自己想要表達的意思。
“小王爺。”來福的唇上已經裂開好幾處口子,一張嘴,絲絲血紅便湧了出來。
南宮錦翎倏地縮回到馬車內,縱使他活了二十多年,在鄴城也是個張揚跋扈的主,可對於見血的事兒來說,他還是個心理未成熟的寶寶。
昨夜的一場捕食已經讓他很難受。
來福的樣子太過駭人,南宮錦翎調動腦細胞回想旁的事情,企圖掩去方才那一畫麵。
想著想著,他又想到了那天親手在齊鈺肩胛骨上紮的那一匕首,那時他穿著淡藍色的袍子,所以被血染了之後,變成了紫色。他文不成武不就,但在武師孜孜不倦地教導下,他記住了人體的幾大穴位。紮在肩胛骨不傷姓名,他心底非常明確!
“小王爺,我們走出沙漠了。”來福伸進頭來,一臉喜悅地動著他淌血的嘴唇。
看在回歸到正常人類生活區域的份上,南宮錦翎決定不與他計較,揮揮手,示意他繼續前行。
身上的衣服捂了四天,不用聞,他都曉得自己已經臭氣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