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編製問題探討
觀點
作者:康曉鳳
摘要:本文概述了資產負債表的含義、作用以及期末數各欄的現行填列方法歸類等;重點闡述資產負債表報表項目存在的問題和現行期末數各欄填列方法歸類的不合理性,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資產負債表報表項目填列方法建議
一、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各項目現行填列方法
(一)資產負債表的含義
資產負債表,也稱財務狀況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資產負債表日)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情況的會計報表。它表明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擁有或控製的經濟資源、所承擔的現有義務和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它是一張揭示企業在一定時點財務狀況的靜態報表。資產負債表編製所依據的原理是會計基本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表的格式有報告式和賬戶式,根據財務報表列報準則的規定,我國現行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的格式。
通過資產負債表可以反映企業的經濟資源及其分布情況;評價和預測企業短期的償債能力、長期償債能力財務彈性、經營績效等;通過多期資產負債表的對比分析,還可以觀察、預測企業財務狀況的發展趨勢。因此合理正確地編製資產負債表,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各項目的現行填列方法歸類
按照現行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年初餘額”欄各項目根據上年末“期末餘額”欄內所列數據填列。上年末報表項目和數字需要進行調整的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目前,有關財務會計教材包括注冊會計師考試用《會計》教材總結的資產負債表中“期末餘額”欄填列方式有:(1)根據總賬賬戶的餘額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借款”等。(2)根據總賬賬戶餘額計算填列,如“貨幣資金”、“存貨”等。(3)根據有關明細賬戶的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4)根據總賬賬戶和明細賬戶的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如“長期借款”。(5)根據有關賬戶餘額減去其備抵賬戶餘額後的淨額填列,如“應收賬款”、“固定資產”等。
二、現行資產負債表編製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報表項目設置不夠完整
為了簡化現行的資產負債表,新會計準則遵循了重要性要求,取消了“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賬戶和相應的報表項目,這樣處理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企業所發生的跨期攤提經濟業務,值得商榷。原因在於:將企業所發生的待攤費用在發生時直接列為相關的成本費用,而未作為一項預付費用在各個受益會計期間進行分攤;一些企業在會計核算中也不再采取預提的方式,而是在費用發生時直接作為當期成本費用處理,減少了當期損益。另外,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財務會計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上述做法沒有真正反映權責發生製的思想,未真正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實質和準確核算各期損益,導致虛增或者虛減當期損益,使得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性、完整性受到影響。
(二)報表中個別項目歸類不合理
對於一些賬戶期末餘額、報表項目進行簡單的歸類填列,沒有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和交易的實質,也沒有完全體現權責發生製的要求。如企業的“預計負債”賬戶餘額,在編製資產負債表時,現行方法將其期末餘額全部列入“預計負債”項目後歸入非流動負債,而未予以區分預計負債的性質和時間的長短。這種方法在預計負債數額較大時難以真實地反映預計負債的性質。
(三)對“期末餘額”欄各項目的填列方法歸類重複或遺漏
現行資產負債表的編製中,“期末餘額”欄各項目的填列方法歸類存在重複、遺漏、交叉等問題,未達到不重不漏互斥的原則。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項目的填列,既可歸為根據有關總賬賬戶餘額計算填列,也可歸為根據有關賬戶餘額減去其備抵賬戶餘額後的淨額的填列方法;而“應收賬款”項目按有關明細賬戶的餘額分析計算後減去其備抵賬戶餘額後填列,在現行歸類填列方法下無法對此進行處理;同樣,“存貨”項目也應根據有關總賬賬戶餘額計算後減去其備抵賬戶餘額後的金額填列,而不能直接歸為根據有關賬戶餘額減去其備抵賬戶餘額後的淨額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