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輕輕點頭,呼出悶氣笑道:“聽說程夫人以前也是戲子,因為唱功出色被程老爺看中做了妾,她怎麼就容不下花梓涼呢?何況程公子也不是他親生的,她。”
一陣痛疼襲向她的腰,她下意識的收住話望去。
男藝人暗中掐掐她的腰,低聲警告道:“你不想活了?如果被程夫人聽到你這樣評論她,估計你明天就被拋屍阿裏山了,你難道不知道程夫人的義父是美國黑幫大佬?”
或許是聽過相關傳聞,模特立刻閉上嘴巴。
他們的對話雖然很輕微,但還是被林浩軒清晰的捕捉到了,他萬萬沒有相到這程夫人不是程斯陽的母親,當下對她來酒會鬧事有了模糊推斷:必然是涉及到家族利益!
念頭剛剛轉下,程夫人等人已到五米之外。
雖然花梓涼眼神堅定要抵製程夫人的羞辱,但在她們沒有發飆之前還是給予應有的尊重,她揚起不卑不亢的笑容,款款向程夫人她們迎接過去:“程夫人,早上好!”
為首女子聽到花梓涼的問候,嘴角閃過不屑之意。
林浩軒把杯中的紅酒仰頭喝盡,目光瞬間鎖定頗為高傲的程夫人,從水晶燈飾照射出來的燈光,總是特別明亮輝煌,現在輝煌的燈光正照著程夫人臉上最美麗的一部分。
她的確是個非常美麗的女人,一種東方古典的美。
她的眼睛是灰黑色的,宛如費翔那種朦朧的水汽觀感,也正和她身上戴的一套黑寶石首飾的顏色配合,她的皮膚晶瑩雪白,在她身上,幾乎已完全看不出低俗的痕跡。
她潛意識裏不願承認自己出身低俗。
她憎惡自己的平民出身,她從不願提起她的父母-一對勤勞善良但沒有顯赫家世的夫婦,隻可惜這事實是誰也無法改變的,所以她憎惡所有中下流社會的人。
因此她大學畢業就跑去米國撈金,想要在西方極樂世界找到屬於自己的真正生活,結果在那裏卻過得淒苦無比,如非她尚有幾分姿色和歌喉,恐怕連酒吧都不請她駐唱。
所幸,她在那裏邂逅了程老爺,生意完後來風花雪月的程老爺。
當時程夫人知道程老爺的身份後,就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趁著程老爺那晚高興喝醉了酒就主動獻身,程老爺當時心情愉悅,怎麼看怎麼都覺得這個姑娘比他老婆溫柔。
於是,他便把程夫人帶回酒店。
事後,程老爺給了五千米金了結此事。
讓程老爺想不到的是,一年後,程夫人竟抱著一個嬰兒跑來靈灣找他,說這個孩子是程老爺的種讓他負責,當時程老爺還認為,這個女人是來訛詐他,心中很是好笑。
我靠!訛詐到老子頭上來了,也不看看老子是什麼人?結果當他看見那孩子時,程老爺的眼睛便再也挪不動窩了,他覺得自己,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可愛的小東西。
程老爺死去的妻子,隻給他生下程斯陽就死了。
程老爺當時便把程夫人和嬰兒都收留了下來,然後又派私家偵探去調查,調查的結果證明,程夫人沒有撒謊,於是他不顧世俗壓力,直接把程夫人升格為他的現任妻子!
而那個女孩,則成了程老爺的心肝寶貝。
取得自己的地位之後,程夫人便開始過人上的生活了,為了忘記昔日的經曆,她在普通人麵前,總是要表現得特別高貴特別驕傲,她總是想不斷的提醒別人和提醒自己。
現在她已經是程家夫人,已經完全脫離了底層社會,已經是個高高在上的上流人。她也不斷的在提醒自己,現在她已經是靈灣赫赫有名的貴婦,已不再是那個在華爾街酒吧中演唱的低賤女人了。
她女兒程芳玲就站在她身旁,穿著雪白的拽地長裙。
程夫人一心想將她女兒訓練成一個真正的上流人,從小就請了很多教師,教她女兒各種上流社會必須懂得的技能和禮節。所以程芳玲從小就學會了騎馬、高爾夫。
程芳玲也學會了在晚餐前應該喝什麼酒,用什麼酒來配魚,什麼酒來配牛肉,無論什麼牌的紅酒,她隻要看一眼,就能辨別出它出廠的年份,也懂得見什麼人說什麼話。
她還懂得西方各國的重要禮儀,因此頗有靈灣之花的美譽。
現在她已長得比母親還高了,身材發育得成熟而健康,她們母女站在一起時,就像是一雙美麗的姐妹花。
這也是程夫人最引為自傲的,多年來仔細的保護,飲食的節製。使她的身材保持著十五年前一樣苗條動人,再加上專程從美運來的昂貴化妝品,幾乎已沒人能猜得出她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