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隨我國經濟社會的轉型與發展,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已經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在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各種深層次原因中,不平等就業違背了不歧視的法律原則,是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根源。保障大學畢業生平等就業,是有效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關鍵,主要措施包括從需求、供給和匹配三個方麵完善大學畢業生平等就業的保障製度。
關鍵詞: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不歧視原則;平等就業
中圖分類號:F249.2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0)05-0027-05
隨著國家治理理念的轉變,基於長期人力資本投資而形成的高端勞動力群體——大學畢業生將成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人力資源。然而,自中國高等學校畢業生自主擇業就業製度實施以來。大學畢業生在勞動力市場中逐漸從優勢群體轉為弱勢群體,大學畢業生就業難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應當看到。大學畢業生就業難不能簡單歸結為大學擴招或者大學畢業生過剩,它僅僅是對中國就業狀況的某種折射,反映了更廣泛和更深刻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從世界經驗來看,歐盟及其成員國已經意識到傳統的經濟理論和就業模式以及建立其上的勞動就業政策,難以解決日益複雜的就業問題,需要尋找新的機製和途徑。其中。促進充分就業與保障平等就業,是解決失業問題不可或缺的兩個重要麵向:什麼時候放棄了平等就業,不僅失業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而且不平等就業所導致的問題會累積到摧毀社會基本價值體係的嚴重程度。反觀我國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各種深層次原因,不平等就業違背了不歧視的法律原則,是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根源。因此,保障大學畢業生平等就業,是有效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關鍵和必由之路。
一、我國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的現狀考察
從整體上看,大學畢業生是勞動力市場的優勢群體,但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勞動力市場過程並不穩定,大學畢業生在勞動力市場中逐漸從優勢群體轉為弱勢群體。考察我國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的現狀,需要把握以下三個重要維度:
1 大學畢業生就業的“立法歧視”現象嚴重。伴隨我國經濟體製改革,大學畢業生就業製度經曆了一個從“行政安置”到“自主擇業”的改革過程。同時,大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就業製度在其實施的過程中,恰逢中國推行國有企業改革中的職工下崗與再就業工程、國家機關精簡行政編製、事業單位裁員和大量農民工進城就業。在就業壓力日益增大的情況下,“就業難”不再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和農民工的“專利品”,也是大學畢業生麵臨的一個嚴峻挑戰。當前。大學畢業生就業已經陷入就業不力和就業不平等的雙重困局,我國對大學畢業生就業采取的地方性需求抑製政策依然存在,大學畢業生就業的立法歧視還比較嚴重。地方政府為了緩解應屆高校畢業生進入本地就業市場的壓力,製定了若幹規範性文件,限製入學前戶口不在本地的大學畢業生在本地就業,主要包括學曆限製、專業限製、外語水平限製、計算機考試合格證限製和畢業院校限製等。在限製大學畢業生在本地就業的各種措施中,戶籍製度和人事指標成為最大的障礙。中國現階段各地普遍實行的戶籍管理政策,使得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必須取得就業所在地戶籍。必須有當地計劃、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機構出具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計劃指標與派遣許可等手續才能在當地落戶。
2 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機會不平等。機會平等是人類社會在從身份社會進入契約社會的過程中提出來的反對封建等級製度和世襲製度的革命綱領,是指社會成員在解決如何擁有作為一種資源的機會問題時應遵循的平等原則。機會平等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正義原則,如果沒有機會平等,其它平等隻能是“畫餅充饑”。因此。機會平等是最大的社會平等,是社會平等的首要標誌。然而,一直以來,傳統觀念認為,就業機會平等就是就業崗位平等地向所有人開放,對於同一個職位而言,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機會。實際上。這種“職位平等開放”定義範式中的就業機會平等並未揭示出機會平等的全部內涵,是一種狹隘的就業機會平等。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11號建議書指出。就業機會應當包含得到職業培訓的機會、得到就業的機會、得到在特殊職業就業的機會及就業條件,所有人應當不受歧視地享有就業機會均等和待遇平等。在國際勞工組織看來,就業機會平等不僅僅是一個“崗位”,而是一個包括職業培訓和就業條件等在內的多維概念,是一種過程的機會平等。歐盟共同就業政策把就業機會平等作為其《就業指導綱要》的四個“支柱”之一。目前,大學畢業生就業機會不平等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一是大學畢業生參與平等就業的起點不平等。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大學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麵臨就業崗位不公開、就業信息不對稱和就業領域壟斷等現實問題,這些因素導致大學畢業生參與平等就業的起點不平等。同時,就業的性別歧視也十分嚴重。統計表明,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女生比例已達44%,基本上撐起了校園的“半邊天”,但就業的機會卻遠遠低於男生。譬如。2004年上海市婦聯在複旦大學、同濟大學等十所高校的1000名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求職過程中,58.8%的女生認為遭遇了性別歧視。另外,某報2000年全年刊登的243條招聘廣告中,有性別要求的69條。其中,41條指明要求男性。可以說,用人單位對性別的習慣性和非正當要求使大學畢業生尤其是女大學畢業生在求職的起點就麵臨就業機會不平等的殘酷現實:二是大學畢業生參與平等就業的過程不平等。在大學畢業生就業普遍缺乏工作經驗和實踐技能的情形下,不但政策和立法對大學畢業生就業帶有明顯的偏見和歧視,而且用人單位隨意製定招工條件和用人標準,侵犯大學畢業生的平等就業權。當前出現的“零工資就業”映射出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尷尬”和不平等就業的嚴峻形勢:三是大學畢業生參與平等就業的結果不平等。這主要是指大學畢業生在遭遇就業歧視等不平等就業待遇時,還無法得到有效的權利救濟,使其參與平等就業的結果不平等。
3 大學畢業生非正規就業問題日益突出。國際勞工組織(ILO)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了“非正規就業”概念,即在低收入、低報酬、無組織、小規模企業的就業。非正規就業是針對就業部門而言的,不同於靈活就業或者彈性就業,後者是針對就業形式而言的。是指允許員工在企業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自主確定有利於自己的工作時間或方式。隨著我國勞動用工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大學畢業生就業麵臨高校擴招、國有企業精簡人員、國家機關精簡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裁員等多重擠壓,在正規就業部門吸收就業人員有限的情況下,非正規就業就成為許多大學畢業生的必然選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勞動就業體製市場化改革還不完善的情形下,在勞動力供過於求的背景下,在勞動法製建設還比較落後的情況下。本來就處於弱勢地位的大學畢業生在參與非正規就業的過程中往往沒有足夠的“話語權”,麵臨自身合法權益被隨時侵犯的危險境地。其中,大學畢業生在參與就業的起始階段很容易遭遇不平等就業的問題尤為突出。
二、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的問題揭示
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不僅違背了社會最重要的正義原則,也使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就業的起始階段就處在一個非常不利的境地。進而影響他們整個職業生涯。同時,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誘發了嚴重社會問題。主要包括:
1 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導致人們對生活缺乏信心。當曆史的車輪跨入知識經濟時代後,我國高等教育已經從精英教育進入大眾教育階段,但“知識改變命運”仍然是許多中國家庭節衣縮食培養一個大學畢業生的動力所在。僅從“投資——收益”的角度來看,未來社會將會出現一個“投資——收益”的底線:不讀大學就無法進入主流勞動力市場。一般而言,當一個國家人口眾多、就業形勢嚴峻的時候,為解決將來的就業問題並獲得較高的勞動就業收益,人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選擇了教育這條不平坦、但又相對公平的道路作為實現自我目標的途徑。並試圖通過接受教育來實現自己所想得到的某種預期。然而,教育與就業之間過高的不確定性使人們對生活缺乏信心。目前,大學畢業生不平等就業不但使其喪失了平等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機會,而且極大地影響其日後的職業生涯。典型例子是:當大學畢業生就業屢遭不平等待遇和挫折時,他們就會發現自己多年的勤奮努力卻未能得到應有的回報,其生活積極性必然受到挫傷,心理上也難以接受這一嚴峻現實。尤其是對於一些貧困家庭,“舉一家之力,傾一家之產”去培養一個大學畢業生。本想通過教育改變不利的生存環境,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就業回報,這對他們生活信心的打擊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