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張浩源點點頭:“四年大學,要是沒人陪你,怎麼熬下來呀?!”
“你剛來,不了解情況,我給你介紹一下……..”林弘揚摟著司鴻初的肩膀,神神秘秘的道:“有一首詩,專門形容咱們學校的各個院係——藝術的美女經濟的漢,體育的痞子滿街串;園藝的花農林的草,機械的和尚滿街跑;中文的帥哥化工的狼,醫藥全係是流氓;外語的飯菜留學生的床,數學係的女生嚇死狼。”
張浩源又附和道:“這首詩適合每一所大學。”
“這首詩說明,學經濟的男生都很有錢,學中文的男生都很帥。”林弘揚滔滔不絕的說道:“這兩個係的男生,通常是妹子們優先選擇的,我們有大把的機會。”
男生湊在一起,談論最多的話題就是女生,尤其是這些大一新生。
在高中的時候,他們就向往大學,因為大學的生活更加寬鬆,尤其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談戀愛,不需要像初高中那樣背著老師和家長。
不過,剛到學校報到沒多久,多數新生還沒談戀愛的機會。有些新生有男女朋友,大都是從高中繼承的。
這幫男生攛掇司鴻初,其實也是在給自己鼓勁,盡快找個女朋友。
聊起天來,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到晚上十點了,這也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時間段。
很多單身女生光顧這裏,其中不乏美女。
一幫男生死死盯著,差點把眼珠貼到人家的胸脯和屁股上。
一個叫陳勝華的男生咽了口唾沫,傻傻的道:“機會來了,哥幾個,有沒有膽子上去搭訕?”
“搭訕之前先摸摸自己口袋裏的銀子!”張藝磊一邊說著,一邊搖頭:“這種事情是高帥富的專利,咱們這幫屌絲還是老實點!”
林弘揚有點聽不下去了:“你這輩子都拿自己當屌絲看?”
“我人生的信條是——像孫子一樣活幾十年,熬成爺爺再死。”撇了撇嘴,張藝磊又道:“至少現在嗎,除了擼管,我幹不了別的!”
林弘揚輕哼一聲:“沒出息!”
“不是我沒出息,是我爹沒出息,這年頭凡事都得拚爹。” 長歎了一口氣,張藝磊惆悵的道:“生子當如孫仲謀,找爹就找金整日。咱沒攤上這樣的爹,隻好下輩子另投胎了………”
“投胎可是個技術活。”司鴻初笑著拍了拍張藝磊的肩膀:“你還不如這輩子活得樂觀點。”
“什麼樂觀派?”
“你就比如水壺,菊花都燒得紅彤彤的,還有心情吹口哨!” 司鴻初的這句話,獲得了一幹男生的讚同,大家紛紛點頭稱是。
不過,張藝磊還是說對了,那些單獨來酒吧的美女,很快身邊便站上一個男生。
這些男生有共同點,大都穿名牌服裝,雖然不一定很帥,舉手投足間的氣場卻很強大。
“我說什麼來著……..”張藝磊是個悲觀主義者,又在那大搖其頭:“不行了,我受刺激了,我的回去看《新聞聯播》才能治好……..”
司鴻初搖搖頭:“活在童話裏的孩子,一定會在童話裏死去。 ”
“那我該怎麼辦?”
“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說著,司鴻初站起身來,整理了一下衣服:“誰說屌絲不能泡妞了,看我的!”
一幹男生馬上把眼睛瞪圓了:“好啊!”
在大家的眼裏,司鴻初依然是校園犀利哥,不過拜托於藝術節上的表現,司鴻初又得另一個“音樂王子”的封號。
這幫男生從高中開始,就經常去各種娛樂場所玩,包括酒吧。
據說酒吧是一個充滿豔遇的場所,不過大家從來沒有親身經曆過,關於這種地方的種種曖昧更像是都市傳說。
如今看著王子如何泡妞,或許真能學到點什麼。
或許司鴻初會被認出來,主動有女生投懷送抱。
隻把,大家卻忘記了,出入這所酒吧的不止是菁華大學,還有附近幾所高校和高中的師生。
司鴻初攏了一下頭發,向吧台後麵的鏡子看過去,感覺自己還不錯,帶著溫文儒雅的氣質。
雖然牛仔褲有些殘破,鞋子也太老舊,不過腹有詩書氣自華,司鴻初覺得憑著自己一肚子詩書,怎麼著也能有點浩然之氣。
司鴻初很快開始尋找目標,時不常有幾個臉上略施脂粉的女孩走過,穿著黑色短裙和白色水手服。
她們或者留著披肩長發,或者梳著小辮子,手裏拎印有卡通圖案的包包。
這類女孩有個共同點,皮膚白裏透紅,腳上穿著運動鞋和白色棉襪,說不出的青春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