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導論(4)(1 / 3)

馬克思把產權看作是依存於生產力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實際上指出了產權的內涵是生產關係。馬克思指出:“在每個曆史時代中所有權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會關係下麵發展著。因此,給資產階級的所有權下定義不外是把資產階級生產的全部社會關係描述一番”28。馬克思不僅認為產權關係本質上是經濟關係,而且指出了在現代社會中,這些財產關係或經濟關係又是以法律權利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經濟關係是法權關係或意誌關係的基礎,法權關係則是現實經濟關係或財產關係的表現形式,這就是產權的兩重形態29。正如馬克思指出:“一定所有製關係所特有的法的觀念是從這種關係中產生出來的”30,“這種具有契約形式的(不管這種契約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來的)法權關係,是一種反映著經濟關係的意誌關係。這種法權關係或意誌關係的內容是由這種經濟關係本身決定的”31。當然,法律上的權利界定對客觀經濟關係不僅有反映的作用,也有保護、規範和調整的作用,產權獲得法權形式,使產權更明確、更規範,使產權矛盾解決更有依據和更有效32。“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占有)是一個事實,是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隻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占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質,才具有私有財產的性質”33。在這些地方,馬克思實際是把產權看作一種人們在經濟生活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關係來分析的。財產權利的歸屬問題在經濟上是以所有製來確定的,而對財產權利的確認問題在法律上是以所有權來確認的。所有製是生產資料歸誰所有的經濟製度,所有權是財產歸誰所有的法律製度,所有權是所有製的法律形態,二者是有密切聯係的不同範疇,對所有製來說,有決定意義的是實際占有34。同時,馬克思也指出,“雖然一定所有製關係所特有的法的觀念是從這種關係中產生出來的,但一方麵同這種關係又不完全符合,而且也不可能完全符合”35。

馬克思強調所有製在社會製度及其變遷中的基礎地位,認為生產資料所有製是社會經濟製度的基礎,產權關係發展和變更的根源在於生產關係的變革,其中最根本的在於生產資料所有製的變革。在此基礎上,馬克思研究了基於生產資料所有製而產生的一係列其他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問題,以及這些利益關係的來源和變化趨勢問題。所有製體現人們在生產資料方麵形成的經濟關係,是生產關係的基礎和核心,它決定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關係以及交換關係和分配關係。一定社會的生產資料所有製的性質,決定著這一社會的產權關係的性質及其發展和變更的基本取向36,任何產權關係都是在特定所有製性質的前提下展開的。但所有製性質的確定並不等於一種所有製的建成與完善,在確定所有製性質的前提下,還必須使特定的生產資料與勞動者通過一定的方式結合起來,進行具體權利、責任的劃分和界定,這就使產權關係成為所有製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的具體內容,因此,產權製度是生產資料所有製的具體化37。同時,產權製度獨立於所有製的變化而變化是相對的、有限度的,它的變化必然受到所有製性質的約束,如果產權關係變動超出一定限度,也必然會引起所有製性質的改變38。

馬克思不僅開創了對財產關係和財產權的製度性質的研究,而且開創了對財產關係和財產權的具體結構的研究。馬克思在分析曆史上的土地產權形式時認為,土地財產權的具體結構和形式適應各種主體自身的和客觀自然的條件而有不同,並從所有權與實際占有權、經濟上的財產所有權與法律上的財產占有權、實際占有權和終極占有權等權利的區別與聯係上進行分析,實際上是使用了土地財產權結構的分析方法,從權利束的角度來進行財產權的分析39。馬克思不僅指出了土地產權是可以分離的,而且確立了分離的基本原則,分離和獨立後的土地產權既要在經濟上獲得實現,又要使土地產權的分離和獨立形成新的經濟關係;否則,這種分離和獨立就沒有意義40。馬克思在講到土地使用者與土地所有者之間的關係時曾明確使用過“土地使用權”這一範疇41。馬克思還對資本主義信用製度的發展、股份公司的產生所引起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等進行了分析。“與信用事業一起發展的股份企業,一般地說也有一種趨勢,就是使這種管理勞動作為一種職能越來越同自有資本或借入資本的所有權相分離”42。這表明馬克思已經認識到,產權關係並不是單一的產權所有關係,在其作用過程中,可能分解成一係列具體的產權關係,如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支配權等。這些權能的統一與分離,取決於一定的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性質及其發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