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殺人的藝術(1 / 2)

從s市飛到北京後,楊向明停留了半,特意坐大巴到了距離鋼絲黨大本營不遠的市郊,他找了一個名字非常特別的酒店——印第安人部落.

印第安人部落!楊向明喜歡這個別具一格的名字。酒店裝修的帶有濃鬱的印第安原始部落的風味,大廳的水泥柱子做成爬滿青苔的常青樹,牆上爬滿了茂密逼真的古藤,循環水係統將一道寬十米的人造瀑布從大廳的後部三樓處直瀉地下室,地下室露出的豁口,呈現出成片的石柱,猶如一座古榕洞。房間也點綴得頗有原始風味。

楊向明選的套房頂部,傾斜著圓錐形的草棚,牆上掛著弩、標槍和熊皮。服務員也都是印第安少女的打扮,盤著頭發或垂著辮子,頭上裝飾著銀飾,無領無袖的短上衣,配著亞麻色的短裙,脖子上掛著漂亮的銀幣項鏈,帶著傳統的印第安手鐲。腳上是亞麻軟鞋,幾乎都不穿襪子,裸著古銅色的健美的雙腿。楊向明斷定,這裏邊有相當一部分人真的有印第安血統。

“真他媽的棒!”這是楊向明住進印第安人部落的第一句發自肺腑的話。

如果不是來幹那筆價值二百五十萬人民幣的人頭買賣,可以這是一次極富異國風情的有趣旅行。

楊向明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她母親是東北當地一位紅極一時的舞女。母親懷孕後,在鄉下的外婆處生下他,又把他寄養在那裏,直到念學,才把他接回s市。他從以為母親是一位有錢的闊太太,回到s市後,才知道母親雖然過著燈紅酒綠的奢侈生活,卻是個沒有任何地位受人欺淩的舞女。十二歲那年,一深夜,母親帶回一個男人,那男人睡了母親後,卻不想付錢,母親和他發生爭執,那個男人掐死了她,又把年幼的楊向明打昏,然後趁著夜色逃之夭夭了。

就在昏迷前的瞬間,他把那個男人的相貌死死地記在心裏。被救醒後,他成了孤兒,在孤兒院念完了高中,就參了軍,幾年後,又被選拔到情報局任職。他外表溫文爾雅,卻反應敏捷,處事果斷,在情報局服役期間頗有建樹。後來,也許是老有眼,他無意中認識了多年前掐死母親的那個男人,男人已發了財,成了一家專做進出口生意的老板,楊向明沒有向警察告發他,他認為那樣不算給母親報仇,而且警察極有可能被那個男人收買,然後又一次從他的視線裏消失,那他就永遠沒有機會了。

在一次休年假時,他找了一深夜,潛入那男人的別墅,先綁住那男人,然後當著男人的麵,強奸了他的老婆,又殺死了他們。做完這一切他並沒有驚慌,也沒有馬上離開,而是不慌不忙地把所有可能提供作案線索的痕跡收拾幹淨,洗劫了男人的家,獲得了一筆巨款。

那宗案子,猶如他母親被殺的案子一樣,成了一宗無頭懸案。

幾年後,他退役了,並且拒絕了組織上安排的工作,購置了三套房產,過著寓公的生活。也許是受母親的影響,他喜歡享樂,喜歡奢侈,喜歡名貴精致的東西,名貴的手表、名貴的鑽戒、名貴的西服、名貴的跑車、名貴的公寓和漂亮女人,這些都是他的最愛。沒幾年,那筆不義之財就被他揮霍一空了。

就像那些從巔峰跌入穀底的明星一樣,楊向明無法忍受沒錢的窮日子。他沒有其他賺錢的本事,也沒有別的專長,唯一的本領就是在情報局任職時學的那些玩意。

他自認有著紳士般優雅的麵孔和彬彬有禮的風度,卻被現實磨煉出一副蛇蠍般的鐵石心腸。

所以,職業殺手成了他經濟拮據時的最佳選擇。

他試著接了一宗買賣,很成功。

他又精心設計了另一筆大生意,東北地區的犯罪記錄上又增添了一筆懸案。

後來,為了一宗案子,他跑到日本暫避風聲,可是,在那裏,他又幹了近十宗買賣,成了日本最大的要犯。為了躲避通緝,他飛到韓國整了容,然後回到老家s市,現在,就是他的老同學、老戰友都認不出他了。

如果最初作案是因為錢,那現在他已經有了足夠的錢供自己揮霍,即使每都過奢侈的生活,賺的錢也足夠他下半生用了。可是,他卻仍然不時會接筆“生意”做做。

他已經上了癮。

就像喜歡音樂的人不願落下任何一場音樂會,就像喜歡泡妞的男人沒有女人寧可去死。

他認為,殺人是門藝術,而整個殺人活動就是一宗精心策劃的藝術構思的現場演繹,再加上作案前後和警方的鬥智鬥勇,為這門高深的藝術又添上了無數的感官和心靈刺激。

尤其這次的任務,是去殺一位身份顯赫的漂亮女人,他認為尤其過癮,尤其刺激。

當那女人成都被保鏢護衛著,卻被出其不意地送去上帝那裏,簡直就是對一個人智商和綜合能力的最高考驗。

如果能通過這個考驗,他無疑能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殺手之一。這個無冕之冠光是想想都讓人激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