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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風吹來,驅散了一整天的鬱熱。
雷行天和雷虎父子二人離開州衙之後,便徑直去了雷府。
而在回去的路上,雷虎一言不發,生怕他父親對他有所訓斥,畢竟這次,他又闖禍了。
回到家之後,雷行天問道:“那房子是怎麼回事?”
雷虎眼珠子轉著,連忙說道:“父親,你知道我喜歡置辦房產的,那個地方真是我先買下的。”
雷行天點點頭:“是你先買下的就好,若不是,你我二人都得遭殃。”
雷虎連連應承著,隨後便退了下去。
卻說花郎和柳毅等人離開州衙之後,則顯得有些高興,因為從今天的事情上來看,包拯是偏袒他們的,有端州知州偏袒他們,何愁得不到房子,亦或者是被騙去的三百兩銀子呢?
隻是如今這個案子一出現。花郎他們卻是不能夠隨便進州衙了,不然就算最後包拯秉公辦理了,也難得端州百姓信任。
所以,花郎他們在一家客棧暫時住下。
柳毅則覺得因為他讓花郎等人無法跟包拯保持親密關係而略有歉意,所以非得替花郎他們付房錢,花郎聳聳肩,允了。
各自散去之後,他們所要做的便是等待了,等明天端州州衙的捕快把李笛找出來,這樣,不管是把房子退還給雷虎,亦或者是柳毅找回自己的三百兩銀子,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結果。
一夜無話,次日一早,柳毅便來找花郎,如今他們在端州並無多少勢力,所能做的隻有等待了,等待端州捕快的消息。
隻是這個時候,他們卻很猶豫,因為他們不知道端州捕快會不會幫他們尋找,換言之,會不會很賣力的幫他們尋找。
花郎他們很清楚,端州捕快是雷行天的人,如今這案子牽涉到雷虎,他們若是找到李笛了,會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呢?
雷虎的那張地契並無多少問題,如果真是雷虎最先買下的那塊地方,那麼端州的捕快應該不會偷懶的。因為找不到李笛,柳毅就可以繼續住著這個房子,當然,花郎他們也很清楚,這絕非長久之計。
如果沒有找到李笛,那麼雷行天和雷虎必將施壓,到那個時候,包拯恐怕就必須按照地契先後,將那塊房產讓給雷虎了。
等待是無聊的,花郎他們在一起喝酒,一直等到正午的時候,他們才去州衙打探究竟。
來到州衙之後,包拯告訴花郎,州衙的捕快已經去找了,可是並沒有找到李笛的蹤影,很有可能,李笛已經離開了端州,畢竟,若他真的將他的房子賣了兩次,他是絕對不會傻到等東窗事發,然後被關進大牢的。
隻是在包拯說完之後,花郎卻有些懷疑,真的是這樣嗎,是不是這裏的捕快沒有盡全力?
花郎向四周張望了一番,問道:“那個陳臣怎麼沒見他?”
包拯眉頭微皺,道:“我也沒見他,怎麼,花兄弟找他有事?”
花郎點點頭:“想問一問他們調查的結果罷了。”